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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路燈認養率7成 中市議員籲跟進

議員謝志忠(右)呼籲建市府設局推動市民認養路燈。(黃玉燕/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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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9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中市認養一盞路燈費用一年1千元,認養人除負擔公共電費,還可作為報稅用,彷彿點另類的「光明燈」。台中市議員謝志忠、蔡雅玲、張玉嬿關心大台中路燈認養狀況,19日於質詢中指出,相較苗栗市的認養率近7成,台中市106年認養數量僅82盞,整體不到0.09%;呼籲建設局重視,提供里民一條平安明亮回家的路。

謝志忠表示,根據台中市公有路燈管理及認養辦法第十四條,認養一盞路燈的費用,目前一年為1千元,除了負擔公共電費,還可作為報稅用,是另類的「光明燈」;但台中從104年的30盞、105年116盞、106年82盞、到107年截至今為78盞,不論是路燈、還是電費負擔的比例,兩者皆不到0.09%。

另根據資料顯示,力推路燈認養的苗栗市,全市共有8千多盞,但106年度認養數為5390盏,路燈的認養比率達68%,與台中市的0.09%比較起來,努力空間還非常大。

謝志忠說,認養路燈就如同點光明燈一樣,為了大家的平安,更照亮他人達到公共安全的效益,呼籲將公有路燈認養重新啟動,推廣光明路燈的風氣,鼓勵鄉親們都一同來點亮回家的路。

責任編輯:王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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