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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會後不好意思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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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9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鄭庸澳洲悉尼編譯報導)出席拍賣會買房,需要事先做大量的準備。但是拍賣會結束後,你準備好了要做的事情了嗎?

據澳洲Domain房地產網消息,有一些問題,你一直想問,但又覺得非常不好意思問。

我如何付款?

你拍賣競價成功了,那麼你需要拿錢,即要付首付款。

10%的首付款是行規,但有時5%的也可以被接受。或者,以現金或刷卡形式先付1000至5000澳元,剩餘的星期一銀行開門時再付。

如何付款應該在拍賣出價前就商量好,定下來。

個人支票現在使用的越來越少,有的房產代理收費是通過在拍賣日直接從銀行賬號上扣除的辦法。

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那是房子交割的時候才交的,通常是30至90天以後。

流拍後怎麼辦?

如果在拍賣會上房子沒有賣出去,那麼會首先給出價最高的人機會去協商。

大多數情況下,出價最高的人會被請到室內,不與賣家見面。代理會在買賣兩家穿針引線,直到雙方達成協議,或者直到看來無法達成協議為止。

即使你不是出價最高的,你也應該清楚表明自己的興趣,以備出價最高的人與賣主沒有談攏的話,你有機會去談。

房子何時才轉到你的名下?

買賣正式達成是在交割之時。這包括經過法律程序把所有權轉給你,你把剩餘的款付給賣家。

這個過程或許很複雜,但你不必親臨。你的律師或過戶師,還有你的貸款銀行會與賣家的代表接洽。

你的貸款銀行將把買房的錢付給賣方,並且把房產的抵押貸款登記好。

你的過戶師會進行檢查,然後把你登記為房產的所有人。當這些完成的時候,你就可以去取鑰匙了。

從拍賣日到成交日,賣家仍然需要對房產負責。

但是買方最好在這一段時間也做好保險,因為萬一出現火災或其它意外,你不能指望賣家總是把一切都照顧到了。

合同中寫了些什麼?

房地產買賣合同是整個過程的關鍵文件之一,你可以在拍賣前從代理那裡領取。

合同應該包括了買賣的方方面面,從房子地址、有關人員的姓名,到付款、交割等條款。

其中某些部分,如價格,是在拍賣日填上的。

買方應該事先請律師或過戶師閱讀合同,這非常重要。

以拍賣的形式買房,買家應該清楚,是無條件的買的,必須遵循合同所寫的條款。

合同一旦簽字,你不能在添加任何東西了。比如,交割期的長度,你不能改變了。

如何在拍賣前出個價?

你可以在拍賣前出價,那麼你是打電話呢?還是寫信呢?房地產專家們建議以書面的形式出價。你把出價的紙條與合同連帶首付款支票一併交給代理,這能顯示你的誠意與決心。

必須明白,即使是通過拍賣前出價的方式買房,你也沒有冷靜反悔期。

我犯了個大錯誤,我可以改變主意嗎?

不行,沒有反悔期。但是嚴格從技術來說,在簽合同之前,還不算數,仍然有最後的機會改。盡管從法律上來說是這樣,但從道德上來說,你已經說好要買了。因此你如果真地反悔,那需要大大地道個歉,而且要明白,你的名聲已經受到損害了。

合同一旦簽了,那就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了。在反悔就牽扯到經濟賠償了。

責任編輯:簡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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