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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購房的利與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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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9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葉欣雯澳洲悉尼編譯報導)談及房地產投資,人們常常會把它複雜化。有些投資非常在意一些時髦詞彙,如負扣稅、折舊、收益率及和購買結構,但卻忽略了投資本身。本文將會分析信託購房的優缺點,幫助投資者了解以個人名義購房與信託購房的區別。

信託購房的優點

1、資產保護

在資產保護方面,最有需要的是個體經營者。如果遭到他人控告公司,身為董事或是大股東的你便要面臨個人資產受損的風險。而通過信託持有資產,儘管這並非是一個萬無一失的方法,卻可以實現資產與個人的分離。不過在這種方法下,如果有官司在身,你的資產有可能無法提取。

2、遺產規劃

適當的遺產規劃能給自己的家人帶來不少便利。根據不同的信託類型(最常見的是全權信託和單位信託),有的甚至可以增加或減少信託收益人。這意味著你不必將資產賣給另一個家族成員,從而避免支付印花稅。

信託購房的弊端

1、信託資產損失無法退稅

對於許多人而言購買投資型房產的一大好處是可以享受稅收優惠。通過申報貸款利息、折舊和費用等帳面損失,可以與個人收入的一部分相抵銷,從而增加退稅金額。

儘管通過信託持有資產能夠將利潤分配給信託受益人,但是卻不能分攤損失。這意味著當你的房產出現損失時,這部分損失的承受主體是信託機構,因此委託人不能憑此申請退稅。

2、無法獲得土地稅減免

每個州對可獲得稅負減免的土地的價值範圍做出了規定,在規定界線以下的房地產投資者均可獲得土地稅減免。在新南威爾士州,這個界線是629,000澳元,若超出這個範圍,買家就要每年支付土地稅了。由於大部分投資者通常衹有一到兩套房產,因此無須繳納土地稅。不過,如果你是通過信託擁有房產,就無法得到土地稅減免了。

因此,再決定是以個人名義還是通過信託購買房產時,你需要考慮以上這些問題。若想要保護自己免受法律訴訟甚於減免土地稅,那麼你可以考慮通過機構購房。相反,若你想儘可能多地獲得稅負減免,並且認為自己永遠不會碰上官司,你可以選擇以個人名義購房。

總而言之,在做出投資決定之前,最好事先諮詢優秀的律師或會計師。同時你也需要詢問信託機構以得到相關建議,這樣你纔能夠選出最佳投資方案。

責任編輯:簡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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