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 加州獨立屋宅基准建三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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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10月12日訊】週三(10月9日),加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簽署了多項法案來激勵建房,包括允許獨立屋的地基上最多可修建套獨立住房。除了原有的獨立屋外,新法律允許在後院修建面積不小於800平方英尺的住房,同時允許將車庫、辦公室和閒置房改建成第三個獨立的居住場所。

為了緩解加州住房危機,州參議員曾於今年5月提出SB50法案,要求縣市政府在靠近大眾運輸和就業中心的區域內,允許於獨立屋宅基上建設多至四套住房(或建公寓),但遭到各地社區的強烈反對而擱置,人們擔心傳統的社區居住環境會因此改變。

但在過去四年內,被稱為「奶奶房」(Granny flat)的後院加蓋屋數量持續增多,鼓勵了州政府修法,讓加州廣大的獨立屋社區能容納入更多居民。人口普查的數據顯示,獨立屋占加州既有住宅區的比例高達三分之二。

新法律將在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它為業主掃除了地方政府或房主協會的一些限制,如修建附加房時要同時修建停車位、要多付規費,想改建的業主必須自己先住在獨立屋內等。新法律實施後,地方政府將只能以健康、安全和山火風險的原因,阻止屋主在宅基上加建或改建出兩套新住房。

雖然新法律鼓勵多建房,但依然不允許在獨立屋社區內修建公寓或多單元樓房。新法律的支持者認為,小套的附加房不會像公寓或多單元樓一樣改變傳統的社區居住環境。最近的調查顯示,在加州待開發區域,被劃為獨立屋社區的土地比例介於50%和75%之間。

然而,住房及社區發展部(HCD)前部長梅特卡夫(Ben Metcalf)卻表示,今後加州的獨立屋社區將名存實亡。

早在2016年,加州政府已經開始放寬對獨立屋後院修建奶奶房的限制,減免了接通水電的連接費,要求各地加快審批流程等。一些地方政府也為此做了相應努力,因此在部分地區,奶奶房的數量迅速增加。

洛杉磯地區,年度審批的後院加蓋房的數量增加了20多倍。自2017年以來,該市已收到近13,300份修建申請。舊金山地區在當地政策改變後,過去13個月內也批准了639套奶奶房。

不過,新法律的一些反對者表示,州政府應允許地方政府按各自情況修改法律。據《洛杉磯時報》報導,硅谷的小城市薩拉托加(Saratoga)的市長Manny Cappello表示,該市長期以來就有類似政策,如果獨立屋的屋主承諾新建的住房能提供給低收入的家庭,便被允許修建較大的住房面積。他還擔心新法律解除了蓋停車位的要求,這樣,住戶密度增加後,必然會有更多的車輛停到路邊影響交通。◇

責任編輯:李思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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