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交警菜刀傷人被行政拘留 網民:懲處過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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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10月22日訊】近期,陝西榆林市子洲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輔警安某,在飯店用餐時,與一起用餐的張某發生語言衝突後,持菜刀傷人。幾天後,安某才被行政拘留。網民對安某受到的懲處太輕表示不滿。

綜合陸媒報導,10月19日,由微博名為「陝a萬有引力」網民發出的一條「陝西榆林市子洲縣交警在飯店用菜刀砍人」的帖子在網上熱傳,隔日,在知乎上也出現類似消息,標題為「警察的菜刀還在砍人!事情就發生在昨天!」。

該網民表示,19日下午3時許,弟弟張某在飯店吃飯,被同在飯店吃飯、已爛醉的子洲縣警察安某語言挑釁,並發生口角。隨後安某用菜刀將張某砍傷,因周圍有其他民眾,張某被救下。

帖子說,安某是子洲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特勤中隊隊長。事後,張某到醫院就醫,臉部被縫合30餘針。當時他們報了警,但警方未立案。

10月20日,當地官方未對此事有所反應。一直到10月21日晚間,中共陝西榆林市子洲縣委宣傳部官方微博發通報稱,子洲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輔警安某,到飯館操作間拿菜刀將張某臉部劃傷,安某被行政拘留。

10月22日,微博網民「陝a萬有引力」的帳號已清空,相關舉報信息也被刪除,知乎的相關信息也被刪除。

對此案件,多數網民表示:「故意傷害怎麼會成行政拘留?難道不應該是刑事拘留嗎?」

有網民表示,「正編也好,副編也罷,持刀傷人,一律法辦。」「普通人違法犯罪依法懲治,執法人員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無論事情是誰、對錯與否,動手動刀傷人性命,那就應該要被嚴懲。」

有網民諷刺:「這種不管什麼傷一般人早刑拘了,還行政拘留,這種傷還能鑑定出個輕微傷就更漂亮了。」

還有網民質問:「這裡重點是交警持菜刀傷人致他人受傷,處理方法是行政拘留而不是刑事拘留,曾經一個年青人用手搧了老師幾個耳光竟然被判了刑。我想拿前者和後者比較一下兩者(哪個)對他人生命致害性的危害更大,一個用手打一個用刀砍,處理的結果竟然差距這麼大!難道前者就是因為打了老師而被重判,而後者難道因為他是輔警被簡單的一個行政拘留就算處理了嗎?」

另有網民分析爆料網民刪帖的背後原因:「兩種可能:一、爆料人誇大事實,有不實成分,怕承擔造謠責任自主刪除;二、可能受到恐嚇或授意或私下達成協議,所以刪除。」

據悉,特勤中隊俗稱四大隊的主要責任是警衛、開路、管理治安交通等。交巡警特勤隊屬於公安局招聘的合同制工人。但據互動百科「洪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特勤中隊」詞條顯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特勤中隊為正股級機構,核定公安專項編制3名,自定事業編制2名,其中:中隊長、政治指導員各1名(高配副科級)。#

責任編輯:蕭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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