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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問題百出 維州老人打官司10年 一無所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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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10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宋清寧澳洲墨爾本編譯報導)維州一位72歲的老人過去10年一直在為其自建房出現的問題打官司、討公道,到頭來卻徒勞無功。

辛格爾頓(Margaret Singleton)的遭遇是一個極端的案例,顯示出當維州人的建築項目出現問題時,即使他們能證明是建築商的錯,也無法得到足夠的保護。

據《時代報》報導,2009年,辛格爾頓和丈夫在Lakes Entrance地區建了一棟房。她的丈夫因中風行動不便,房子的設計專門考慮到了他的需求。

但房屋建造出現了嚴重的問題,辛格爾頓從那時起,就開始將建築商和建築測量師(building surveyor)告上一系列法庭和仲裁機構。

辛格爾頓說:「這是一棟永久受損的房子,我不得不住在裡面。房子賣不出去,因為我出於良心必須得告訴買家這房子有什麼問題。」

她說,此房的缺陷包括:被建在了地塊上的錯誤位置,污水排放不暢導致房屋內外飄蕩著異味,地基澆築不當導致所有門的高度都不正確,以及大面積的磚牆問題。

辛格爾頓的丈夫於2017年去世,在此之前由於建築問題一直無法使用房子的部分空間。

「這部分對他來說太危險了。」 辛格爾頓說。

在最初意識到房屋存在問題後,她向維州民事及行政法庭(VCAT)提起訴訟,之後與建築商達成了一個協議。

此外,她在建築從業者管理局(Building Practitioners Board)成功地狀告了其建築測量師。

然而,雖然這兩個機構的判決結果確定了建築商和測量師負有責任,但辛格爾頓的房子並沒有得到任何修復。

2010年,她開始起訴維州建築管理局(Victorian Building Authority),今年更是孤身一人將該機構告上最高法庭,但卻敗訴了。

法官認為,辛格爾頓聲稱建築管理局有進一步處理其案件的權限,這一說法是沒有依據的。

建築管理局的一位發言人說,該機構理解辛格爾頓很失望,並說:「辛格爾頓女士的經歷顯示出,監管系統需要得到改革。」

RMIT大學房地產、建築和項目管理學院講師穆爾(Trivess Moore)說,一旦出現問題,僱傭建築商的消費者到頭來幾乎不會得到真正的保護。

他說:「你去買汽車或電視,會有較強的質保,如果產品有問題,賣家會予以更換。然而在住房上,幾乎沒有追索權。」

他說,就像辛格爾頓的案例,房主要證明建築商或建築測量師到底做錯了什麼,而不只是證明建成的房屋有問題。

「如果你去更換一台電視,不需要證明電視出了什麼問題,只需證明電視不能正常工作。」

穆爾還說,建築公司能夠輕易地宣布破產,使得消費者難以追究他們。

「大家在易燃建築包層的問題上看到了這一情況。人們很難獲得適當的補償或賠償。通常沒有法規要求建築商回來修復其工作。」

穆爾表示,雖然人們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迫使建築管理機構調查建築商或其顧問,「結果基本上改變不了什麼事情。」

維州上議院議員海斯(Clifford Hayes)表示,政府沉迷於削減「繁文縟節」和移除地方政府和州政府對建築業的監管,最終使得消費者得不到合理的保護。

他希望看到政府立法,恢復維州曾經存在的消費者保護系統。他說政府應該設立一項建築商和開發商必須支付的基金,用以支付問題房屋的修理費用。

辛格爾頓估計,她這些年打官司花掉了三四萬元的法律費用,到頭來卻竹籃打水一場空。

「我已經忙碌了很長一段時間了。現在真的感到精疲力盡。」

責任編輯: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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