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減速避讓法》出臺 違者罰款和記點

【大紀元2019年11月29日訊】(記者甄妮綜合報導)新州眾議院最近以73-0一致通過批准一項新的《減速避讓法》(Slow Down, Move Over law),要求駕駛員在看到路邊的緊急車輛時要減速或避讓,否則可能會被處以罰款。該法案除准許評估駕駛員第三次違規時記兩個交通違章點外,還可能處以100至500美元不等的罰款。這是針對在路邊的警車、救火車、醫療救護車、修路工程車和工作燈閃爍的拖車時未能減速或移讓的違章行為。

州參議院預算和撥款委員會在2009年已出臺過類似的法案。到2012年時,全美每個州都有了類似的法律。該法案還要求機動車委員會(MVC)開展公眾教育運動,以使每個駕駛員都了解相關法律及其存在的原因。

州警馬克.卡斯特拉諾(Marc Castellano)的去世對新的《減速避讓法》的成文與生效起了很大促進作用。他在2010年6月在I-195公路一側工作時被行車意外撞擊而死亡。他的母親唐娜.塞塔羅(Donna Setaro)為此事做了數百場的演講,以提高人們對法律的認識。

該法案的共同提案人、州多數黨代理領袖霍瓦爾寧(Eric Houghtaling)表示,這種改變是必要的,因為對在道路上從事工作的人員來說危險仍然存在。自卡斯特拉諾死亡事故後,另有四名曼徹斯特鎮(Manchester)警察在37號公路上工作時被撞。其中一名警官被撞時正坐在巡邏車裡。霍瓦爾寧認為,這兩件事件都是因為駕駛員未能減速或移讓造成的。

《減速避讓法》的目的是為在公路上工作的應急人員提供更好的安全保障。儘管已有法律存在,但每年仍然有許多執法人員、拖車操作人員以及其他在道路上工作的維修人員喪失性命。在美國,與機動車有關的死亡事件仍然是因工作而死亡的最主要原因。根據由國家安全委員會(National Safety Commission)贊助的,梅森.迪克森民意調查研究(Mason Dixon Polling&Research)進行的全美民意測驗結果顯示,仍有超過70%的美國人還沒有聽說過《減速避讓法》。

忙碌的假期旅行期已至,大家一定要切記,當看到公路上的應急、執法和其他工作人員時要減速或換行車道,以保障他們的生命安全。◇

責任編輯:思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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