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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縣議員陳新源質詢 為勞工爭取訴訟期間補助

竹縣議員陳新源11月6日在新竹縣議會第19屆第2次定期會質詢,關心勞工權益。(新竹縣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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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11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賴月貴台灣新竹報導)竹縣議員陳新源於今(6)日在新竹縣議會第19屆第2次定期會質詢,關心勞工權益,表示目前勞工遭受不當資遣時,在等待訴訟裁決期間,縣府應給予適當補助。

新竹縣政府勞工處處長唐維德表示,新竹縣為六都之外唯一訂定勞工權益扶助辦法的縣市,並於103年1月1日施行,在勞資爭議調解實務案例中,確實發現竹縣訂定之申請辦法比較嚴格。

勞動部訂定「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提供勞工訴訟扶助4至20萬元、代理人酬金扶助及訴訟期間生活費用扶助最高6個月,其中訴訟扶助專案委託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辦理。

另勞工涉訴權益補助之條件相較寬鬆,勞工多選擇勞動部扶助專案,至於職災認定,積欠工資墊償尚未墊償期間或工會幹部被不當解雇,待裁決期間之生活扶助往往過長,影響家庭經濟收入,權益基金補助方案是否放寬,將於會後邀請相關勞工團體、獨任調解人團體共同研議修正,以增進勞工權益之保障。

勞工處提到,如果讓勞工打官司訴訟期間得到補助,假設打官司失敗,這筆補助反而成為不當得利,縣府必須要透過法院民事求償程序,延伸程序相對複雜。今年受理二件集體訴訟勞工(屬雇主歇業,積欠勞工薪資及資遺費等非自願性離職案)向縣府申請訴訟費用補助,其符合上開辦法第6 條第1項第1 款規定,乃分別獲得補助各6萬元,另其中有2名訴訟期間之勞工符合同條第2項訴訟期間急難救助補助之要件,亦分別得到補助各2萬元,因此本年度截至目前,共補助訴訟上有補助需求之勞工計16萬元。

陳新源議員也關心汙染鳳山溪案、氟化氫廢棄物處理情況、廢棄物清理法實際執行問題、無自來水地區延管涉及私人地主之處理、自辦市地/農地重劃之公共建設及其經費、特教老師時數、吳濁流文藝獎頒獎地點、公共工程拆遷建築改良物補償標準、茶葉問題等問題。

責任編輯: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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