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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市議員提案 租房押金不得超過一個月租金

紐約市聯排公寓樓。 (Foto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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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2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王黎維紐約報導)為了減輕市民的租房負擔,市議員鮑爾斯(Keith Powers)和李薇拉(Carlina Rivera)本週議會提出一系列法案,包括限定經紀人仲介費和租房押金,並為租房者擬定繳付這些費用的標準。

鮑爾斯表示,上漲的房租加上經紀人佣金和租房押金,使得紐約市民搬家變得非常昂貴,人們換一處新居所花費很高。

據市主計長斯靜格2018年7月的報告顯示,租房押金通常是兩個月以上租金,令紐約市民承受高額租房負擔。目前只有穩定租金公寓規定租房押金設限在一個月租金內。

《華爾街日報》報導,有些公寓和經紀人要求更高的首付款,該提案是為了讓承租人知道「租金合理,且是可預期的」。

鮑爾斯補充說,租房押金造成紐約市民尋找公寓的成本奇高,有些低收入戶因被認為是「高風險人群」而要求先繳付兩個月、甚至三個月租金作為押金。他提到,有時候承租人得預付五個月的房租才能入住。「現在很難在紐約市找到住房。」

該系列提案中除了推動租房押金不得超過一個月房租,還將規定允許租期在六個月以上的租客分六個月付清押金。租戶退租後的兩個月內需將押金退還給租戶。

另外,經紀商收取的佣金除了不得超過一個月租外,而且需要出具費用明細報告。

紐約房地產協會(REBNY)主席班克斯(John Banks)表示,這項題案若通過將會打亂許多房地產從業人員的謀生方式。他在一份聲明中說:「房地產經紀人依靠佣金養家糊口,為租房者和業主提供有價值的服務。」 「使用房地產經紀人的決定是個選項,費用也是可以商議的。」◇

責任編輯: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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