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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商控誹謗 澳媒將上訴 澳誹謗法面臨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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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2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燕楠綜合報導)週五,澳洲聯邦法院判決費爾法克斯媒體(Fairfax)和一名記者,由於涉誹謗要向澳籍華裔富商周澤榮賠償28萬澳元。此事引起安全機構和政府高度關注,澳洲誹謗法將面臨改革。

費爾法克斯媒體和著名的資深中國問題記者加諾特(John Garnaut)被起訴在2015年10月發表的一篇文章中,暗示周參與賄賂前聯合國大會主席阿什(John Ashe),而被周告上法庭。

法官威格尼(Michael Wigney)週五在法院判決時說,加諾特在文章中使用了「不精確和鬆散」的語言,及「嘲弄的」口吻,要求費爾法克斯向該華商支付28萬澳元賠償。

費爾法克斯的新東家九號台(Nine)同日表示,要對此判決提出上訴。

澳洲議會情報和安全聯合委員會主席哈斯蒂(Andrew Hastie)於週五的裁決後發布聲明說,「將對此判決進行仔細分析。一般地,我們擔心澳洲的誹謗法會對負責任的新聞業產生影響,而這些新聞在告訴澳洲人重要的國家安全議題。」

「能夠自由公正地報導國家安全問題,是我們民主的重要組成部分。澳洲的民主制度必須得到保護,其中包括我們的自由媒體。我們非常重視這一點,並將繼續作為一個維護澳洲主權和利益的委員會而存在。」

聯邦律政部長波特(Christian Porter)被問及哈斯蒂的回應時對《悉尼晨鋒報》表示,新州已經帶頭在討論對全國統一的誹謗法進行可能的改革的問題。「誹謗是一個非常複雜的領域,需要考慮的許多問題之一是,誹謗法與國家安全問題的交集和內在關係,」他說。

哈斯蒂曾在通過新的外國干涉法之前告訴議會,專制政權正在以前所未有的規模對包括澳洲在內的民主國家進行間諜和干涉行動。

「對西方民主國家來說這是一個真正的問題。但我肯定澳洲調查記者的勇氣,他們試圖在澳洲揭開這些行動。」他還指出,「我們的誹謗法(事實上)面臨著成為為專制國家服務的武器的風險。我認為我們必須考慮改革這些法律,以防止我們的戰略競爭對手利用我們自己的機制來反對我們,壓制我們的言論自由。」

九號台集團一名發言人在給大紀元時報的聲明中說,「我們感到失望的是,法官沒有採納我們維護公共利益的辯護,而這是我們在澳大利亞誹謗法下唯一一種可以使用的辯護,並且我們的證據並沒有說服他。」

聲明中形容記者加諾特「是一位謹慎、細心、獲得過Walkley新聞獎的記者,並因其在中國問題上的專業性而享譽全球。」

聲明中還說,「在目前的誹謗制度下,《悉尼晨鋒報》和《時代報》仍將致力於為公共利益做新聞。我們努力蒐集和檢查我們所有的新聞報導,並因我們為人們討論議題提供信息的角色感到自豪。」

加諾特本人也在聲明中表示:「我非常重視個人誠信和專業信譽。在經過六年密切觀察的基礎上,我非常謹慎地撰寫了這篇報導。我相信這個新聞的報導是公正、負責任的,並且符合公眾利益。」

澳大利亞各州和領地原本有各自的誹謗法,但於2005年在全國統一。本月早些時候,來自各州和領地的律政廳長舉行了會議,同意成立一個「誹謗工作組」權衡對法律的修訂。#

責任編輯:宗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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