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人大通過外商投資法 難阻外商三大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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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3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林燕綜合報導)中共人大橡皮圖章大會週五(3月15日)落幕,如外界所預料的,通過了《外商投資法》,但此舉並不足以解答外界的三大質疑。

第一,中共匆忙通過法律是否為安撫川普、平息貿易戰;第二,這部法律是否本身足以解除外國企業的擔憂;第三,中共國內是否有「依法治國」的基礎,能讓法律正常運作?

中共第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週五(3月15日)投票通過《外商投資法》,其中包括加強對外商的知識產權保護,以及終結強制外國公司交出核心技術給中國合作方的做法。

雖然中共聲稱,它將為外國公司創造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但許多外國公司仍擔心在華擴張公司存在的現實風險。因為人大被譽為橡皮圖章,通過法律只是一種標誌性行為。

中共對外國公司的不對等待遇已經成為中、美貿易爭端的一大熱點。同時,中國龐大的市場也成為美國通用汽車(GM)、波音(BA)和蘋果(Apple)等美國頂級公司的重要部分。

專家:中共現階段急於立法是貿易戰所致

中共試圖通過談判結束美中貿易戰,但新法的迅速獲准,不合常理、令人不安。

更有專家表示,這項新法貌似中共努力安撫美國總統川普(特朗普)的一部分,因為美方一再指責中共不公平地獲取美國技術。

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律系副教授王江玉告訴CNN,中共「現階段急於通過外商投資法肯定是受美中貿易戰的壓力所致。」

從去年以來,美國已對中國產2,000多億美元的商品加徵關稅,而中共也對美國產進口商品實施報復性關稅。

在華的外國商界人士都一致表示,週五通過的法律是積極的一步,但不足以解除所有擔憂。他們認為,中共通常2~3年的立法常態,突然變成3個月內匆忙推出新法已經很奇怪,且整個流程中很少關注或聽取外商的意見。

投資法草案於去年12月23日交予中共全國人大進行第一次審議,今年1月29日至30日進行二審,3月12日就完成第三次審議,然後15日被迅速投票通過、將於2020年1月1日正式實施。

代表900家美國公司的中國美國商會本週表示,《外商投資法》沒有「廣泛諮詢和納入」外國企業意見的情況下,就被當局匆忙推出。同時,因新法措辭含糊不清,無法解決外商在中國開展業務的全部擔憂。

投資法本身不足以解除外國企業的擔憂

對外界關注的《外商投資法》臨門一腳前的改動,比如擴大政府採購、追究侵犯知識產權的法律責任,以及要求官員保密等,科文頓北京辦公室合夥人、前中國美國商會董事會成員夏尊恩(Tim Stratford)亦表示,這些改動只能解決「我們對(中共)不公平競爭擔憂中的一小部分」。

美中貿易商業委員會副主席彭捷寧(Jacob Parker)也說,儘管最終版本對草稿進行了一些修改,但部分內容仍不夠具體,比如:在保護知識產權等問題上缺乏細則。

彭捷寧的商會代表了在華約200家美國企業。「模稜兩可的語言為解釋留下了很大的空間,使合規變得困難。」他補充道。

「我們的成員不再接受中國(中共)政府在潛在經濟改革方面做出的表面承諾」,彭捷寧說,「他們希望看到具體政策的具體實施,而不是對未來行動的承諾。」

到目前為止,中共官員仍在公開場合否認外國公司在華遭受不公平對待,並辯稱,外國公司交出的商業祕密是雙方自願交易的一部分。

恐國家安全審查被濫用

此外,禁止中共政府補貼中國國有企業或給國內企業提供不公平待遇的做法,並沒有被納入《外商投資法》中。

「中國(中共)對國內產業的保護是對外國企業長期關注的問題」,研究公司Enodo Economics的首席經濟學家蒂安娜·喬勒瓦(Diana Choyleva)表示,而剛剛通過的新法「沒有解決」此問題。

同時,投資法還包括了國家安全審查的規定,這讓一些公司擔心,當局可能基於安全原因擴大排除外國企業涉入的領域。

諮詢公司Trivium China的分析師在一篇評論中寫道,這些條款「很容易被用作歧視外國公司的藉口」。

荷蘭國際集團(ING Bank)駐香港首席中國經濟學家艾瑞絲‧龐(Iris Pang)表示,雖然全球巨頭,從星巴克公司到寶馬公司,在繼續擴張在華規模,但尚未進入的公司現在對要不要進入中國市場猶豫不決。

根據中國美國商會在去年11月和12月進行的一項調查,有三分之一的公司表示,由於對知識產權盜竊和強制技術轉讓的擔憂,他們在限制中國境內的投資。

中共國內沒有「依法治國」的基礎

而中共「外商投資法」最致命的則是,中國國內並無「依法治國」的基礎,即便法律條文為外國公司制定投訴程序、允許中國(中共)法院審理這些案件,在「有法不依」的預期下,法律常常淪為空文。

《紐約時報》曾報導說,中共的許多法官接受的法律知識培訓有限,他們被選中是因為政治忠誠;而這些法院受到中共的嚴密控制,通常只保障對中國共產黨有利的結果。

更不用提如果是外商在中共法庭對中共政府的本身違法行為提告,顯然不具現實操作性。

博欽律師事務所(Perkins Coie)北京辦事處的合伙人詹姆斯·齊默爾曼(James Zimmerman)表示,如果《外商投資法》的最終版本是要求在中共法院審理這類案件,那幾乎沒有一家西方企業會想要走這一程序。

他表示,西方公司一直害怕與中共監管機構對抗,因為中共當局會進行更大範圍的報復;甚至西方公司害怕被報復、都不願意將中共違反其對世界貿易組織承諾的案例匯報給本國的國際貿易辦公室。

紐約時事評論員朱明表示,「讓外國公司在中共法庭起訴中共政府,中共還遠遠沒有走到那一步。」他解釋說,要看對外國公司如何,最好的參照就是看中共是如何對待中國國內的公司。

「中共法庭沒有一例公開審理中國公司起訴中共政府的案子,為什麼?起訴跟不起訴結果一樣,甚至更糟。因為沒有獨立的司法,中共有法不依、濫用法律的案例比比皆是。」他說。

朱明補充說,「中共的依法治國已變成了『黨天下』的偽裝,不止老百姓看穿了,連外商也看清了。」

紐約經濟咨詢公司中國褐皮書(China BeigeBook International)總裁利蘭·米勒(Leland Miller)週五告訴彭博社:「你是一家有口皆碑的好公司、然後你還懂如何經營,但這不意味著你進入中國就可以獲得成功,因為中共會弄虛作假、以權謀私。」#

責任編輯: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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