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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卑省環境立法 跨山油管雙方舌戰法庭

跨山油管

加拿大能源業出現產量和運輸容量有限的瓶頸。圖為埃德蒙頓跨山油管設施。(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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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3月22日訊】(大紀元訊)週四(3月21日),跨山管道擴建工程(Trans Mountain)的支持者與亞省省府的代表律師在法庭上提出論證,認為卑詩省府提出的環境立法是專門針對該油管擴建工程,並將對其產生重大影響。

卑詩上訴法院近日正在開庭審理,卑詩省府是否對油管擴建工程擁有司法管轄權,以及是否可以修訂「環境管理法」,對經過卑詩省輸送重油的公司建立許可證制度。

卑詩省府表示,環境法修正案並非旨在阻止該油管項目,而是為了保護環境免受重油洩漏的傷害,並要求肇事公司支付賠償金。新環境法規將允許具有污染管理專業知識的省級公務員對許可證提出適用條件。 然而,承接該工程的國營公司Trans Mountain ULC的律師Maureen Killoran表示,卑詩省的動機是阻礙擴建工程。

據《環球郵報》報導,Killoran告訴由五位法官組成的裁判庭:「跨山管道擴建工程將受到該立法的直接和顯著影響。事實上,我們說該立法的目標就是這個。」Killoran說,跨山管道自1953年以來一直運營,從埃德蒙頓地區一直延伸到大溫哥華地區,是唯一一條將液體石油輸送到西海岸的管道,也是該立法適用的唯一管道。她補充說,將管道容量增加三倍的計劃於2013年首次提出,之後經歷了國家能源委員會歷史上最大的審查、一系列法院挑戰、抗議和封鎖。她說,能源委員會裁定擴建是符合公眾利益的,因為加國無法將所有可用的能源資源送達太平洋市場。

她說,與私營支持者金德摩根公司願意接受的風險相比,這一環境立法的風險更大,促使去年聯邦政府以45億加元的價格收購金德摩根公司的跨山管道項目,使其成為國營公司項目。聯邦政府反對卑省提議的許可制度,因為只有聯邦政府對省際基礎設施擁有專屬管轄權,而省府不具有管轄權。

代表亞省政府的Peter Gall表示,許可計劃是一個「含糊不清、無定形」的過程,賦予政府官員廣泛的酌情裁量權,官員可以做其認為保護環境所必需的任何事情。

法官Harvey Groberman質疑為甚麼Gall會質疑立法的動機。Gall說,法院不應該忽視「現實情況」 ,即卑詩省政府致力於阻止該項目。

卑詩省長賀謹表示,他將使用「工具箱中的每個工具」來阻止擴建。法院已經聽取到,在他的少數新民主黨政府於2017年上台後,政府收到了法律意見,即政府不能阻止該項目。

Gall援引環境廳長George Heyman的話說,「除了公平審議許可證申請」,政府不能「通過之外的任何事情」來推遲或阻礙該項目。

薩斯喀徹溫省政府、Lax Kw’alaams原住民部落和Beecher Bay、Songhees及T’Sou-ke 第一民族也在週四發表了論據,反對卑詩省提出的新規則。薩省省府的律師Thomson Irvine表示,聯邦環境評估程序非常嚴格,跨山油管項目已經不得不穿越許多環節。

原住民Lax Kw’alaams的代表律師Christopher Harvey表示,位於卑詩省北海岸的部落正面臨著慘淡的經濟前景,他們制定了一項管道建議,將亞省的石油運往該部落領土上的海運碼頭或阿拉斯加的一家煉油廠。Harvey說,提議中的立法有可能扼殺該部落的建議。

而溫哥華、本拿比、環境組織Ecojustice、Heiltsuk原住民以及Haida原住民委員會都提出了論據,支持卑詩省擬議的規則。◇

責任編輯: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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