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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橋居民告紐約市府 求判豪宅開發案無效

居民組織認為市規劃局未通過ULURP土地審查 把低收老人殘疾人住房地批給開發商 批文應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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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3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王黎維紐約報導)曼哈頓下東城兩橋社區(Two Bridges)濱水的三個開發案、共四棟豪華住宅高樓,長期以來引起居民和維權團體的不滿,週五(22日)遂向紐約州高等法院提起訴訟,訴請法官下令將批准開發案判為無效,或要求市府單位提供救濟方案。

曼哈頓下東城鄰里組織(Lower East Side Organized Neighbors)、華人職工會等多個團體,及多名兩橋社區居民代表訴狀中聲稱,紐約市規劃相關部門與主管瀆職,或是不法變更法規、或是未盡職責依法辦理,即對開發案予以批准。

訴狀稱,此案亦與去年12月7日市議會和曼哈頓區長高步邇(Gale Brewer)對市府提起聯合訴訟相關,當時提訴理由是認為開發案申請程序不符法規,要求停止施工,重新接受審查。

兩宗訴訟都是提告紐約市、市規劃局(Department of City Planning)及其局長賴高(Marisa Lago)、都市計畫委員會(City Planning Commission),以及市樓宇局(Department of Buildings)。

控訴中提及核准的三個開發案,分別位於櫻桃街(Cherry St.)247號、南街(South St.)260號和柯林頓街(Clinton St.)259號。預計將為兩橋社區增加2775戶全新公寓。

訴狀稱,市規劃局(Department of City Planning)等未通過「統一土地利用審查程序」(ULURP)的情況下就批准開發案申請,並且違反行政和執行命令,將「聯邦法律規定的低收入老年人和殘疾人永久住房預定地」的櫻桃街247號,批准給建商開發。

新開發案將給兩橋居民的生活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訴狀還控訴市府單位無依據地擅自變更地區規畫案(zoning resolution)、違反城市環境評估程序,公布的環境影響評估聲明草案(DEIS)也未盡詳實。

據了解,市規劃局2016年裁定該開發案時,稱這些高樓對「大型住宅區」屬於小改動,即不需要經過由市議會投票的「統一土地利用審查程序」。

但實際上,根據兩橋土地法規,要求這些高樓必須得不影響社區特色,不遮擋陽光、阻礙空氣流通,不會造成交通堵塞,滿足公共需求等條件,才可獲得施工的特殊許可。

維權居民長期打著「不要高樓,絕不妥協」的訴求,抗議這些超高型豪華大樓的開發不僅會拉高周邊社區的租金和物價, 施工過程中也將造成大量空氣和噪音污染,破壞社區現有居民的健康和生活權益。◇

責任編輯: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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