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重大爆炸事故 安監員犯兩宗罪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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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3月29日訊】3月29日,四川檢方消息說,2018年在宜賓發生的「7·12」重大爆炸著火事故中,宜賓市江安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前工作人員涉嫌犯下玩忽職守罪和故意銷毀會計帳簿罪。

3月26日,「7.12」重大爆炸著火事故涉案人員——江安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危化股前股長曾友洪、江安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危化股前副股長、執法大隊副大隊長王永祥,被以玩忽職守罪及故意銷毀會計帳簿罪起訴。

2018年7月12日,四川宜賓市江安縣陽春工業園區內的宜賓恆達科技有限公司發生重大爆炸著火事故,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4142萬元。

從網絡上廣傳的多個視頻中可見,廠房猛烈燃燒,遠處均可見到火光濃煙,有大量民眾在現場圍觀。

當時,有當地居民對大紀元記者表示,爆炸時產生的震動強度很大,連隔著長江的對面村落的民宅的玻璃都被震碎了。

據悉,此事故現場共有3個車間被炸毀,若每個車間15名員工,則當時大約有45人在工作,還不包括來換班的人。

當地民眾表示,死亡人數遠遠大於19人。另外,事故發生後,當局很快封鎖了現場,不許民眾、記者進入。「他們用的手段就是打壓、掩蓋、封鎖消息。不讓老百姓進去,不讓老百姓知道到底死了多少人。」

陸媒報導說,直到7月13日早上6時左右,現場明火才被撲滅。

宜賓恆達科技有限公司距離長江約150米,主要業務是生產化學原料中間體和化學製品的研發、製造、銷售;技術服務;設備安裝;貨物進出口等。2017年5月,四川省環保廳對該公司年產2,300噸化工中間體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了批覆,其中包括3座生產車間。

有網民擔心,化學物品爆炸後的污染物可能會影響長江。

官方認定,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操作人員將無包裝標識的氯酸鈉當作丁醯胺,補充投入到2R301釜中進行脫水操作引發爆炸著火。

今年2月13日,官方對此次事故的調查報告公布,明確「7·12」爆炸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宜賓恆達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光輝等15人被司法機關採取措施;江安縣工業園區安環局局長袁世鋼等4人被調查;建議給予處分和處理的人員44人等。

網民對官方的動作並不買帳:「治標不治本」「總要找個理由結案」「誰是這個企業的保護傘?」「中共官員貪污腐敗的金錢足以讓中國所有企業生產出世界一流的產品,足以讓所有員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盡職盡責,99.99%的事故也不會發生了!事故後的被懲罰者就是貪官污吏的替罪羊!」#

責任編輯: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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