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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停車前多看多問多注意 避免荷包失血

停車前要注意公告價位,以免造成消費糾紛。 (示意圖) (竹市府消保官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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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3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林寶雲台灣新竹報導)相信很多開車族無論是到外縣市出差或景點旅遊,總為停車問題傷腦筋。有時稍不注意,停車費會超出許多。新竹市消保官劉興振提醒,使用停車場前,務必觀察停車場收費規則,其中私人經營停車收費標準不盡相同,如需停留時間較長,採計次或計時收費總價差很大,建議多看多問多注意,以免荷包大失血。

消保官表示若在全自動停車場遇上問題,可以先撥打電話詢問停車場管理公司,或尋求消保官申訴。劉興振提到近日有位從台北來新竹市遊玩的孟先生,在巷弄中找到一處全自動管理系統的平面車位,停車費原來公告是每30分鐘收費20元,孟先生將愛車停放了一整夜,不料隔天取車時洽好遇上收費規則改為20分鐘收費20元,等於由每小時40元增加為60元,但現場為無人全自動繳費停車場,孟先生當下只能先付款取車,之後到竹市府消保官申訴。

停車前要注意公告價位,以免造成消費糾紛。 (示意圖) (竹市府消保官室提供)

實地查勘後發現,停車場公告確實由每30分鐘改為每20分鐘收費20元,但消保官表示,即便停車跨夜後,第二日的消費方式有異動也明確公告,但計費方式仍應以消費者停放車輛當天所見的公告為主,雖孟先生停車第二日的收費方式改為每20分鐘收費20元,但其停車全程都應以第一日的收費方式計費。

消保官電話詢問停車場管理公司客服黃小姐,對方表示因孟先生第二日繳費時,繳費機設定已改為每20分鐘收費乙次,設定有誤造成本次消費爭議,該停出場管理公司願意將溢收款退回車主,對於造成消費者不便感到抱歉。

停車前要注意公告價位,以免造成消費糾紛。 (示意圖) (竹市府消保官室提供)

消保官指出,另有一案例是消費者在中南部知名廟宇燒香拜拜,一處私人停車場入口公告上寫明停車一次60元,停好車才赫然發現公告上還有小字寫著最低消費200元,甚至需要消費者一併買金香消保官強調,假如碰到此類情形其實消費者有權將車輛再行開出,停車場不能限制。消保官提醒,出外旅遊停車務必看清楚公告內容,或再三詢問確認,以避免消費糾紛。​◇

責任編輯:昱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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