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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最激進」墮胎改革法案備受爭議

在南澳州議會大廈前抗議墮胎法改革議案的民眾。(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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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4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晨澳洲阿德萊德綜合報導)在南澳沿用了40年的墮胎相關法律近期遭到挑戰,綠黨立法會議員提出極具爭議的「最激進」法案,被司法廳長認為「過於寬泛」,需要進行重審。該法案一經公布,就受到多方強烈抵制,尤其是本地天主教會的抗議。

據廣告人報(The Advertiser)報導,2月底,南澳綠黨議員弗蘭克斯(Tammy Franks)向州議會提交了一項關於改革墮胎法的法案,但司法廳長查普曼(Vickie Chapman)認為該法案「過於寬泛,未能充分規範這些醫療程序」,需要進行審查以制定更好的立法。

查普曼已將其移交南澳州法律改革研究所(SALRI),預計該所將在6個月內提出建議。

南澳和新州是澳洲仍由刑法涵蓋墮胎的僅剩兩個州。在其它地區,墮胎由衛生法律進行規管。南澳現行的墮胎法定上限為妊娠28週,但目前對該法的解釋意味著墮胎很少發生在24週以後。

要獲準墮胎,南澳婦女必須被認定為精神上或身體上無法懷孕,或必須有嚴重的胎兒異常。由兩名醫生批准,經手術或藥物在醫院內進行。要實施墮胎的婦女還必須在南澳居住兩個月以上。

弗蘭克斯的法案要求將墮胎從刑法中移除,取消終止妊娠的限制,並取消兩名醫生批准的規則。該法案還要求在墮胎服務機構150米範圍以內禁止抗議者,以保護客戶免受騷擾。

審查人員將查訪位於甘比亞山(Mt Gambier)、懷阿拉(Whyalla)、林肯港(Port Lincoln)和Riverland等地的醫療中心。

州議員將在今年晚些時候對新法進行良心投票。

受害婦女:該法案給虐待伴侶者提供更大權力

在弗蘭克斯到州議會提交墮胎非刑罪化法案時,抗議者也前往表示反對。

悉尼女子塔奇(Jaya Taki)表示曾被其前伴侶強迫墮胎,她認為該法案會給虐待伴侶者提供更大的權力。「我覺得完全是被逼去那裡(墮胎)的……我害怕離開,除非我不再懷孕了。而且我覺得身邊的每個人都完全不在乎我真的想要養那個孩子。」她說,「我們需要意識到,這個法案會取消很多保障措施,我們不會想越過這個界限,打開潘多拉的盒子。」

天主教會:「這是澳洲最激進的墮胎法」

阿德萊德天主教總教區主教奧凱利(Greg O’Kelly)在一封牧函中寫道,教會反對該法律的改革,因為這將把墮胎行為從刑事犯罪法律中移除,而歸由現行的衛生法規範。

「這項法案將墮胎簡單地視為一種醫療程序,而失去了其道德意義。」奧凱利主教在信中寫道,「沒有必要獲得醫學意見或醫生的參與,要求墮胎也不需要提供理由。」他譴責「這是澳洲最激進的墮胎法」。

其它基督教組織,包括澳洲家庭守護聯盟(Australian Family Coalition),也呼籲當地政客投票反對該法案。

婦科醫生:不應設立禁止抗議區域

教會信函還附了阿德萊德婦科醫生塞曼(Elvis Seman)寫的另一封信。在該信中,塞曼醫生對設立禁止抗議的區域進行了批評,稱這限制了「在墮胎診所附近的祈禱和提供懷孕支持的自由」。

「作為一個教會社區,我覺得我們在支持那些意外懷孕的婦女及其家庭方面做得很差,只有少數幾個例外。」塞曼醫生說,「他們被丟給了衛生系統,而這種衛生系統只會快速地讓婦女墮胎,而不提供任何替代方案。」「此外,我們還沒有做足夠的事情來支持和幫助墮胎後在情感,身體和精神上受傷人們。他們非常痛苦,承受著巨大的悲傷。」

責任編輯:陳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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