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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房後 賣家可以帶走的物品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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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4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容亮澳洲悉尼編譯報導)你已經賣掉了你的房子並且預訂了搬運工,但是在你開始打包之前,你需要知道什麼是你能夠合法帶走的,什麼不是。

據澳洲Domain房地產網消息,新州律師協會會長Elizabeth Espinosa表示,除非合同上另有明確說明,否則該房子將「以所見到的狀態」出售。

「這意味著任何固定物品都會自動包含在內,」她說,「固定物品是指在不對房子造成損害的情況下不能輕易拿走的任何東西。例如,爐子通常是固定物品,因為它們是接線的,而冰箱不是,因為只需要拔掉插頭就可以了。」

Espinosa說,有時候固定物品的構成不是那麼清晰,例如,地上游泳池的可拆卸地板覆蓋物。

「如有任何疑問,應明確列入銷售合同,」她建議道。

昆士蘭Think Conveyancing律師行的律師Kristy Fletcher說,如果你可以把房子底朝天翻過來,那麼一切掉下來的東西都是動產,即通常可以不留在房子裡的可帶走的物品,而任何沒有掉下來的東西都屬於固定物品。

「如果物品與房子連在一起,那麼預計是要留下來的,」她說,「如果你在餐廳裡有一個漂亮的枝形吊燈,你想要帶走它,那麼你需要把它寫在你的銷售合同中。」

事實上,如果你在把房子放到市場上之前將其從房中移除,或者在合同中將其作為排除對像進行詳細說明,那麼你可以隨便地把它拿走。

在上市前決定

阿德萊德McGrath房地產集團的代理Joh Graney表示,在進入市場之前做好準備非常重要。

Graney表示,如果你在營銷活動中使用的房產照片沒有突出顯示你打算刪除的燈具,那將是最好的。

地上的植物通常會被留下,盆中的植物通常可以帶走。

Graney回憶起,一次,買賣雙方為一套鞦韆爭執起來,從而導致買賣流產,另一次,賣家從花園中取出苔蘚覆蓋的石頭,但又被迫送了回來。

Fletcher講述了一件爭執,賣家在售出房子之後把車道上的很多棵巨型棕櫚樹刨走了,「買家非常沮喪,聲稱每棵棕櫚樹價值幾千澳元。」

灰色區域

Fletcher和Graney一致認為,洗碗機往往最令人頭痛,因為它們屬於固定裝置和動產之間的灰色區域,因此最佳做法是根據你的個人情況在合同中將洗碗機寫明是否包含在房產中。

賣家經常想把窗簾和獨特的燈具帶走,因此,這些需要在合同中列為排除在外的物品。

另一方面,如果你想留下動產,你需要在合同中詳細列出這些內容。例子可能包括車庫的工作檯,游泳池設備,重型盆栽植物或小房子。

提高你的討價還價能力

Graney表示,在談判階段,有時候向買家提供適合你的房內的物品,這可以作為你討價還價的工具。

「這可能包括定製的窗簾,可能不適合新廚房的大型併排冰箱,適合配色方案的大型地毯和可能難以移動的大型盆栽植物,」她說。

在談判期間,有些物品可以作為包含物提供給買家,以使買家開心。

Graney說,以下物品賣家通常不能帶走:

固定地板覆蓋物(但不是塊毯)

固定的窗簾

窗簾杆(但不是窗簾,除非在合同中另有規定)

所有有線燈具

內置洗碗機(如果是獨立式,請在合同中註明)

烤箱、抽油煙機和灶具

吊扇

有線空調和安全系統

煙霧探測器

用於電視和揚聲器的牆壁或天花板支架

內置書架和長凳

管道式花園噴水滅火系統

游泳池和水療加熱和過濾系統(但不是獨立的設備)。

Graney表示,以下物品通常由賣家在售後帶走:

冰箱

冰櫃

微波爐

洗衣機

乾衣機(如果安裝在牆上,必須保留托架)

戶外傢具和園藝,除非固定在地面上盆栽植物。

責任編輯:簡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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