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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舊機車切結報廢 駐點行政執行署收件

監理站人員每周定時駐點於執行署,方便民眾詢問機車切結報廢問題及同時辦理收件。(中壢監理站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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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4月3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建霖台灣桃園報導)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與中壢監理站、桃園監理站聯合服務民眾辦理老舊機車切結報廢,監理站人員每周定時駐點於執行署,方便民眾詢問機車切結報廢問題及同時辦理收件,節省民眾多跑一趟監理站。

監理站人員每周定時駐點於執行署,方便民眾詢問機車切結報廢問題及同時辦理收件。(中壢監理站提供)

中壢監理站指出,部分民眾老舊機車丟棄不用,或遺失不知去向,卻未至監理站辦理機車報廢,每年仍收到燃料費繳費通知單。

中壢監理站長吳金全提醒民眾,若機車出廠逾10年以上,最近5年內無換行照,且5年內無無違規紀錄、無排氣檢驗紀錄、未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即符合老舊機車切結報廢條件,建議車主盡速辦理。若經審核通過,可能5年內積欠的燃料費都可免繳。

吳金全提醒,部分民眾將已辦妥報廢之機車停放於路邊停車格,也屬於使用道路之行為。除將依法受罰外,尚須補繳使用道路之汽車燃料使用費。若車輛已辦妥報廢,可撥打環保署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將有專人協助報廢車回收。

責任編輯:英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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