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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每日電訊報》誹謗獲勝

奧斯卡影帝拉什獲賠近29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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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5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肖婕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澳洲首位奧斯卡影帝得主、著名男演員傑弗里‧拉什(Geoffrey Rush)在打贏了起訴《每日電訊報》誹謗的官司後,將獲得近290萬澳元的賠償。這是澳洲史上最高的個人誹謗賠償金。

上個月,拉什在指控《每日電訊報》出版商全國新聞(Nationwide News)誹謗的官司中勝訴,獲得85萬元賠償。《每日電訊報》的報導中指拉什對女演員諾維爾(Eryn Jean Norvill)行為不軌。

報導稱,拉什在2015-2016年《李爾王》的排演過程中對一位未透露姓名的女主角有不當行為。但在去年為期三週的庭審後,《每日電訊報》未能就該報導的真實性提供有力的辯護。

上月,聯邦法庭判決《每日電訊報》敗訴。該報已以涉嫌偏見為由提出上訴。

據澳洲廣播公司報導,在本週四的聽證會上,聯邦法庭獲知,拉什獲得的總賠償額為287萬元。這些額外的賠償包括,100多萬元的過去經濟損失,919,678元的未來經濟損失和4.2萬元利息。

拉什的大律師克里斯坦索(Sue Chrystanthou)告訴法庭,全國新聞之前曾拒絕了一個5萬元的和解協議,而是選擇了真相辯護。

兩週前,克里斯坦索在聽證會上要求聯邦法庭對《每日電訊報》下發一個禁令,她說在聯邦法庭證明拉什無罪後,該報在對法庭的裁決進行攻擊。她在庭上說,一旦其發布了「站不住腳」的誹謗言論後,法庭就應該發布禁令。

《每日電訊報》的大律師布萊克本(Tom Blackburn)則辯稱,發布禁令將會阻止合法的批評和討論。

聯邦法庭法官威格尼(Michael Wigney)上月在判決時說:「「在任何情況下,這都是一篇不計後果、不負責任、糟糕至極的聳人聽聞的報導。」

拉什感謝法庭的判決,但他說「此案沒有贏家。這對所有牽扯其中的人來說都是非常痛苦的」。

1997年,拉什憑藉在電影《閃亮的風采》(Shine)中的傑出表演,贏得第69屆奧斯卡最佳男主角獎。他是第一位獲得此獎的澳洲男演員。

責任編輯:堯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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