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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刀亂砍路人 悉尼大學生被判恐怖行為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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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5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光澳洲悉尼編譯報導)2年多前,在悉尼西南區明托( Minto)無故刀刺路人、致其多處受傷的悉尼藥劑學專業大學生伊薩斯‧汗(Ihsas Khan)週四被判實施恐怖主義行為的罪名成立。

伊薩斯‧汗週四被新州最高法院的第6個陪審團判定其恐怖主義行為罪名成立,這個陪審團拒絕了他對自己當時患有精神疾病的辯護。

2016年9月,當時22歲的伊薩斯‧汗持一把彎刀多次刺向正路過他家的格林哈爾(Wayne Greenhalgh),造成後者右臂、左手、臉部和肺部等多處受傷。格林哈爾設法逃到附近的一家家庭美髮店求救。由於傷情嚴重,他後來被直昇飛機送往利物浦(Liverpool)醫院救治。

據目擊者說,伊薩斯‧汗一邊砍人一邊大叫「我會殺了你,你會死」,後被趕來的警察制服。

伊薩斯‧汗事後以自己患有精神疾病為理由對於犯下的恐怖主義行為表示無罪。

被法官稱為是「自我激進的極端主義穆斯林份子」和恐怖組織伊斯蘭國(IS)支持者的伊薩斯‧汗沒有否認他對格林哈爾的攻擊,但他告訴一位精神科醫生說,有一個精靈指示他殺死某人。

在週四伊薩斯‧汗被判罪名成立之前,曾有3次陪審由於證據方面的問題中途被中止;第5個陪審團則無法達成判決。

對於伊薩斯‧汗最終被判有罪,現已60歲的格林哈爾告訴每日電訊報說,他打算買一包六罐裝的淡啤酒來慶祝一下。

他說:「這是非常痛苦的,而且(法庭程序)花了那麼長的時間,使情況變得更糟,」他說。「希望這已經結束,6次去法庭提供證據,我厭倦了。」

法官貝柳(Geoffrey Bellew)將於5月23日聽取陪審團的判決書。

責任編輯:堯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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