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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女案李林自辯 推翻三年前供詞

把按兒子頭入水改「按兒子、洗他的頭」把按女兒肩令她浸入水改「碰到女兒肩膀」

被告李林在2016年被捕后過堂。 (新唐人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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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5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布碌崙八大道社區溺死幼女案被告李林昨天(30日)作為證人自辯,她全盤推翻三年前在警局內的口供,說她「從來沒有」用浸水來懲罰孩子。至於孩子身上遍布的新舊傷痕,律師通過盤問李林暗示陪審團,李林天天帶孩子上公園玩,女孩在玩滑梯時「經常摔倒」,又在案發前五天被醫生「捆起來拔牙」。

根據李林的自辯,她16歲時被蛇頭帶到美國,現持有人口販賣受害者的T簽證。已來美近10年,不會英文。2009年她在社交媒體上與丈夫相識相戀,三個孩子在美國出生後,她平均撫養了3~6個月後送回中國,由孩子的爺爺奶奶撫養。

李林說,孩子送回老家後,她每天與孩子視頻,平時寄錢寄奶粉到老家。2015年12月夫妻倆決定將5歲的兒子Alan和2歲多的女兒接回美國,李林全職在家照顧孩子。李林老公2014年遭遇車禍後不能全職工作,只能靠兼職維持生活。

李林說,女兒因不會自行大小便、生活不能自理,未被學校接收。她在家訓練女兒如廁,女兒有時一天尿濕褲子3、4次,她基本上都很耐心,雖然會生氣,「但是不會發脾氣」。

孩子不聽話怎麼教育?李林說,每當孩子不聽道理時,她會罰他們面壁罰站,如果還不見效,就加長罰站時間,「從來沒有將孩子的頭浸入水懲罰」。

針對李林三年前在72分局問訊視頻中的口供,她因兒子已經不怕加長罰站時間,最終有三次「把兒子的頭按到浴盆水裡」,才讓兒子接受了教訓。李林昨日卻更正說,「我是說按Alan、洗他的頭。因為我兒子不喜歡洗頭,所以要這樣洗頭,我一邊給他洗頭,一邊告訴他道理,怎麼能說是懲罰?」

至於她案發當日因為對女兒的表現不滿意,用右手按女兒的肩膀,令她身體下滑水淹額頭的部分,她昨天也予以否認,「不是,我是說我有碰到女兒的肩膀。」「我從來沒有懲罰孩子,把她壓入水中」。

至於孩子身上遍布的新舊傷痕,尤其是腦部傷痕,李林昨日在庭上講了幾點:發現女兒不僅講話有困難,且行走和活動都有問題;女兒走路不穩,很容易摔倒,上下樓梯要幫她;女兒喜歡玩公園裡的滑梯,但經常摔倒;已經成功申請(早教計畫)協助女兒的行動技能,但是專家還沒來;案發前五天找醫生給女兒拔牙,醫生把女兒綁起來,李林與丈夫按著她的頭,拔牙後女兒一直扶著頭哭。

雖然李林在庭上不斷強調女兒的「行動能力問題」,但她在案發前似乎並沒有把這當成一個問題,因為她在自供中說,每次給女兒洗完澡之後,她都會離開浴室去做其它事,讓女兒獨自一人在澡盆裡玩水,「基本上我會離開,偶爾去看一下,等她玩完了我再回來。」

案發當日是週日,李林說二樓公寓共四戶、15個人都在家,還多了一個陌生的女性訪客,是她家對門租戶的朋友;女兒溺斃之時,浴室的門是半掩的。律師意圖暗示陪審團,李林離開浴室之時,她女兒還活著,幾分鐘後返回,女兒卻溺斃了,中間這幾分鐘,任何外人都可以進入浴室,謀殺李林的2歲多女兒。

李林說,她近視800度以上,因浴室蒸汽騰騰,且排氣不佳,她平時給女兒洗澡不戴眼鏡。那天女兒又尿濕褲子,她一邊給女兒洗澡,一邊要女兒「不可以尿尿,記住了?」因小女孩不聽她講,繼續玩水,李林就「用水潑女兒,她有些驚嚇的看我。」之後李林到房間拿浴巾、與兒子講話、整理飯桌,返回見到女兒溺斃。

檢方將在今天盤問李林。 ◇

責任編輯: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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