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難容」四川越野車撞行人後加速輾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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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5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蕭律生綜合報導)5月5日早上,四川蒼溪縣東溪鎮一名54歲男子李某,駕駛白色越野車將一名女士崔某撞倒後,又倒車再次碾壓該女士,隨後慌亂中撞上前方班車。李某此行為被網民指為「天理難容」。

5日,四川蒼溪縣公安官方微博發通報稱,5日早上9時05分,54歲蒼溪石門人李富才,駕駛川HX8501白色越野車,在蒼溪縣東溪鎮東溪大橋頭將51歲的橋溪小寨人崔某撞到;然後李富才又倒車,再次從崔某身上衝過去;接著撞在東溪至蒼溪的班車上,才停下來。

目前,被撞班車無人員傷亡,而被兩次輾壓的崔某全身多處骨折,仍在重症監護室救治。

華西都市報報導稱,仍心有餘悸的目擊者陳女士表示,崔某剛買完藥,正朝街對面走來,「砰」地一聲被撞倒在地。隨後涉事車子稍微停了一下,副駕駛座位上的女士還打開了車門。可是,短暫停留後,涉事司機將車倒回去,又飛快地向已經倒在地上的崔某輾壓過去。

報導指,崔某鄰居說,平常崔某和10多歲的兒子住在一起,丈夫在北京打工,女兒也在外地。5日早上,崔某前往東溪,是為了準備點菜,給兒子補補身子。

崔某的妹妹表示,他們一家人與涉事司機不熟悉,也不是親戚關係,也沒有恩怨糾葛。

此事件在網上引起熱議。

「二次開車碾壓(撞人)性質就惡劣了!存在故意持證行凶殺人。別告訴我們它有『間歇性』障礙或者精神病患者(持證可以開車)!建議:嚴懲不貸。」「狼心狗肺!」、「我的天,好殘忍!」「如果第一次是交通事故,那麼第二次就是故意殺人了」「若不重判,天理難容!」

「我看第一次撞的也不是很嚴重,有必要再撞一次嗎?這人腦子有病。」「這是故意殺人啊!剛開始撞的那一下最多會骨折而已,結果後面一下就嚴重了。」「故意殺人,不死刑不足以平民憤。」

不過,亦有網民認為,這反映了中國車禍「寧撞死,勿撞傷」的潛規則。「要怪只能怪法律,中國這個奇葩的法律,導致這些事情發生。」

「過去的司機常常說,發生車禍輾死人一次性了斷,如不死就麻煩了,賠錢賠到何時才能完呢?看現在的車禍現場就能說明了這一點,用錢買生命」「醫院黑,死的起,治不起。這個和前幾天車禍把老幹部扔井裡導致死亡的案例一樣。死的起,治不起。醫院黑,醫保假。」

陝西前資深媒體人馬曉明曾對大紀元表示,類似暴戾事件是中共專制統治的惡果,讓人的正信消失、人倫墮落。「一黨專政的風氣和政治狀況,是造成社會暴戾的最主要原因。中國自古稱為禮儀之邦,中共篡政之後,禮節、信義、文明都變得不重要了,教人把名利放到第一位、放縱人的慾望。」

類似事件頻發

近些年,大陸發生多起二次輾壓事故。

2018年10月8日9時左右,貴州銅仁市松桃縣,一男子歐某某開著轎車將妻子吳某某來回輾壓致死。

2018年6月22日早上,因與79歲父親發生口角,江陽區丹林鎮文羅村男子姜某某駕駛電動三輪摩托車撞倒並碾壓父親,隨後又將三輪車倒車,再次碾壓老人。

2018年1月22日,57歲的大陸「賣炭翁」董事長方雲劍生在夜間騎行時,被一輛三輪摩托車撞倒,駕駛員逃逸;緊接著,一輛小車再度撞上他,司機同樣逃逸,二次碾壓導致方雲劍當場身亡。

2018年1月2日,山東德州寧津縣X045線馬廠路口,一名駕駛摩托車的男子與一輛白色小轎車相撞後,男子倒地痛苦掙扎時,又連續遭其它車輛輾壓,導致男子當場慘死。

2017年,河南駐馬店,一女子車禍後無人救,遭第二次碾壓致死。

2016年11月,在四川樂山市一段公路上,一女子在斑馬線上被摩托車撞倒後,又遭另一輛摩托車碾壓,兩輛摩托車均逃逸現場。而後,數十人路過無一人相救。

2013年2月13日晚,浙江麗水中山街北環路口發生車禍,21歲的女孩被2次碾壓致死,肇事車主逃逸,死者是大學在讀女生。#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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