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州提案放寬加班費限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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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6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容真西雅圖編譯報導)華盛頓州勞工和工業部於6月5日提案修改現行勞工法,放寬對僱員獲得加班費的限制條件。一旦付諸實施,在全州範圍內不晚於2026年,將使有資格領取加班費的僱員總數增加至少25萬人。

這個新提案具體辦法是,把原來的限制條件之一,就是有資格領取加班費的僱員的工資上限提高三倍以上,也就是說除了低收入僱員以外,新法將讓那些中等收入和中低收入的僱員也有資格獲得加班費。根據擬議中的新法,從現在起直到2026年,較高的工資上限將設定為州最低工資的百分比,並將根據公司的規模而變化。今年華州的最低時薪是12美元,明年將上升到13.50美元。

從2020年7月1日起,有資格領取加班費的僱員的工資上限將逐年增加。華州勞工和工業部表示,在新規則的制定過程中將召開全州範圍內的公開聽證會,預計新法將在年底前獲得通過。

這一舉措是40多年來華州第一次放寬有關僱員獲取加班費的限制條件,並將縮小所謂的「白領豁免」,也就是把一部分原來不符合領取加班費條件的管理人員、行政人員和專業人員也包括進來。

根據聯邦政府的現行法律,只有那些年收入少於2萬4千美元的僱員能得到加班費。經濟學家指出,在2016年符合這一條件的僱員比例不到7%。

根據這項擬議中的新法,從2020年7月1日開始,當僱員一週工作時間超過40小時時,員工人數在50人以下的小企業,必須向其年收入不超過3萬5千美元的僱員支付相應的加班費;大公司須向年收入不超過4萬9千美元的僱員支付1.5倍的工資。 預計到明年,將新增7萬7千名符合領取加班費條件的僱員,到2026年這一數字將增至25萬2千人。屆時華州所有年收入在8萬美元以下的僱員都將夠條件獲取加班費。

華州勞工和工業部的新提案是在響應全國范圍內的改革呼聲。加利福尼亞州目前正在逐步提高有資格領取加班費的僱員的工資上限至6萬2千美元,紐約州將提到5萬8千美元。

不過也不是沒有反對的聲音。早在2016年,當時聯邦政府勞工部就曾提案,把有資格領取加班費的僱員的工資上限從原來的大約2萬3千美元,提高到4萬7千美元;並提出每3年提高一次,以抵消通貨膨脹帶來的影響。但是這一提案遭到了商界的反對,因為如此一來,全國範圍內就會新增4百20萬夠條件領取加班費的僱員,這將增加中小企業的人工成本。當時有21個州的政府和一些商界團體提起訴訟反對該提案。商界表示,讓更多的僱員有資格領取加班費會導致更多的訴訟,因為僱員指控雇主讓他們無償加班的集體訴訟在美國很常見,企業通常會花費數百萬美元來達成和解。而且還可能會促使雇主削減一些工人的工作時間。該提案後來被聯邦法院駁回。

然而在今年3月,聯邦政府勞工部又一次提案,把有資格領取加班費的僱員的工資上限提高到3萬5千美元。目前這一提案還處於聽證階段。

責任編輯:舜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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