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法院院长之子捅死人 10年後再引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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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6月06日訊】陝西府谷縣法院院長劉勇之子劉某遙當街捅傷喬海雲致死一案,10年後再次進入公眾視野。飽受質疑的是,劉某遙故意傷害案經開庭審理後,判決結果一直未見披露。

近日,網上有自媒體披露,劉某遙故意傷害他人致死一案經原神木縣法院審理後,判決祕而不宣,且傳劉某遙被判緩刑,至今「逍遙法外」。劉某遙還被指在案發後年齡被篡改,由成年人變成了未成年人。

澎湃新聞報導,6月4日,被害人喬海雲的一位親屬表示,2009年10月19日下午,喬海雲夫婦帶著4歲的兒子與朋友一行共5人在餐館就餐後,駕車行駛至神木鐘樓北大街服務大樓十字路口,遇學生放學道路擁堵,遂靠邊停車等待。

據當時同行的一位親友講,劉某遙從車後走到車頭位置,指著喬海雲一行大罵,稱喬海雲的車撞了他。喬海雲遂下車對罵,繼而二人打架。「前後不到2分鐘,喬海雲就倒地上不動了。」該親友回憶,這時,他們才看到劉某遙手上拿著一把匕首,喬海雲腹部被捅了一刀。

據《三秦都市報》當年報道,案發時,一男子躺在地上一動不動,左腹被捅了一刀,腸子也露了出來。

手持匕首的男子被警方控制後,經查,他就是劉某遙,18歲,神木人,系某中學在校學生。

據家屬提供的一份《刑事附帶民事調解書》顯示,劉某遙之父劉勇彼時正在陝西吳堡縣法院工作。「劉某遙生於1992年2月」,案發時未滿18周歲,與警方當年向媒體通報的「18歲」並不相同。

公開資料顯示,2016年12月起,劉勇任府谷縣法院院長;現任府谷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據喬海雲的大哥喬海明講,當年,原神木縣法院一審第一次開庭審理劉某遙時,其作為家屬曾到庭旁聽,當日審判庭宣布「擇日宣判」,未當庭宣判。此後,法院是否開庭宣判,作出怎樣的判決,家屬便不得而知。法院未通知家屬也未向家屬送達判決文書。

喬海雲的二哥稱,他曾在神木法院的信訪接待室看過劉某遙的判決文書,顯示是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五年執行。

網上自媒體還披露,劉某遙在案發後被篡改年齡,其出生日期由1991年2月被改為1992年2月,成年人變成了未成年人。

網民對此案進行評論:「死刑在有權人手機跟鬧著玩似的。」「這絕對是冰山一角。」「孫小果不是個案,孫小果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濫用職權、徇私枉法。全國還有多少這類案件!」

6月5日,陝西神木市法院政工科一個負責人稱,陝西省政法委、榆林市政法委兩級政法部門已介入核查,相關情況等暫不便公開。神木市委宣傳部門相關負責人亦證實上述說法。

澎湃新聞曾多次致電劉勇辦公室電話欲了解情況,但電話均無人接聽。

責任編輯: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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