傘上之傘 內蒙公安高官孟建偉案細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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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6月07日訊】中共內蒙古公安廳前黨委委員、副廳長孟建偉上個月被移送司法,其被指給黑惡勢力當「保護傘」等。日前有官網文章指其是「傘上之傘」,不僅干預辦案、放任「黃賭毒」,還是家人斂財等的「保護傘」;而在其庇護下多名下屬也成為涉黑「保護傘」。

內蒙古紀委監委網6月6日發表的文章《「傘」上之「傘」孟建偉》,披露了孟建偉案的一些細節。

孟建偉2003年6月至2010年9月曾任包頭市公安局局長,期間2007年12月起還兼任包頭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10年9月至2015年1月任內蒙古公安廳副廳長(正廳級)。

文章指,早在2008年10月,時任包頭市公安局局長孟建偉就與黑惡勢力組織頭目、包頭市某酒店老闆郭某某交往甚密,放任郭在包頭市從事「黃賭毒」等違法活動。

2009年,該酒店與包頭市另一家酒店發生糾紛,雙方在互聯網上炒作對方存在「黃賭毒」問題。當時孟建偉就指使公安局有關人員對郭某某經營的酒店從輕查處。而郭某某則在孟建偉妻子開的店購買了數十萬元的奇石。

另外,2009年4月澳門的楊某某等12人涉組織網絡賭博被抓。孟建偉以包頭市委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局長的身分召集公檢法「三長」協調會,違規要求包頭市檢察院對其中5人作不起訴處理,7名犯罪嫌疑人由包頭市公安局處理,並要求法院將案件扣押的賭資交由公安局處理。

文章還指,在孟建偉這把「大傘」庇護下,包頭市還滋生了多把充當黑惡勢力的「保護傘」,包括市公安局副局長杜某某(杜寶君)、昆都侖區治安分局局長夏某某(夏景魁)、青山區治安分局局長劉某某(劉海清),以及市公安局副局長黃某等。

如杜寶君明知黑社會性質組織經營的企業賭博、妨害公務等,仍然向有關人員打招呼說情,包庇、縱容他們的違法行為;夏景魁長期與涉黑犯罪人員交往,直接指揮參與放高利貸、涉毒等活動;劉海清包庇放縱故意傷害罪的嫌疑人,不提供受害人法醫鑑定,導致檢方作出不批捕決定;黃某收受組織多人打麻將和賭博「抽頭漁利」的無業人員王某50萬元後,放縱其犯罪。

除了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庇護黑惡勢力的「保護傘」,孟建偉還是家人貪贓枉法的「保護傘」。孟建偉默許家人利用自己職權的影響力在其管轄範圍內從事違法經營活動,與社會涉黑涉惡人員交往,插手干預有關案件,形成了「家族式」腐敗。

他妻子開了一家奇石店,以洗白「違紀違法」所得,同時千方百計斂財。2011年6月,他們的大兒子曾為開設賭場的嫌疑人違規辦取保候審。二兒子則與社會閒散人員稱兄道弟,為人辦事受賄,並非法持有槍枝、彈藥。

2018年10月30日,孟建偉被查。上述的孟建偉前下屬杜寶君、夏景魁、劉海清也已先後落馬。

去年10月以來,中共內蒙古政法系統官員頻頻出事。除了上述的孟建偉等4名公安官員,內蒙古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原政法委書記邢雲被查,內蒙古公安廳副廳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長李志斌「自殺」身亡等。

據陸媒披露,孟建偉、李志斌均為邢雲在包頭主政期間提拔的幹部,孟的落馬與邢雲有關。邢雲可能與「明天系」的肖建華有關聯。而肖建華被視為中共江派高層最重要的錢袋子「管家」。#

責任編輯:莊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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