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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洩密案無罪定讞 柯建民:濫權護航踐踏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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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7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台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因涉嫌洩密案被起訴,12日獲高等法院判決無罪定讞。為此,告訴人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在臉書發文痛批更一審判決替馬「濫權護航」、「踐踏憲法」;北檢也調侃,不同法官就相同事實,做出相互歧異的判決,「如同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柯建銘表示,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給馬英九早已判決有罪定讞,顯示馬英九無權聽取、接收及處置偵查中案件的偵查、通訊監察秘密及個人資料,且一、二審判決也明確認定馬英九有洩密行為,雖然一審以馬是基於憲法上「院際調解權」而判無罪,但二審也已經駁斥一審判決的錯誤論點。

「最高法院的職責在於法律審而非事實審」,柯建銘強調,最高法院罔顧二審判決已詳列的相關證據,反而以二審判決的事實認定是以「抽象標題或類別之籠統敘述」或對於羅智強、江宜樺矛盾證述的取捨,來駁斥原二審判決的不是,逾越第三審為法律審的職權,將最高法院地位自我矮化,根本是濫權發回,刻意護航。

柯建銘認為,更一審接力護航,認為馬英九沒有洩密事實,因此判決馬英九無罪,明顯抵觸證據,也與黃世銘案及一審、二審的認定相矛盾,讓馬英九有藉口宣稱總統有「行政特權」,可將政治黑手透過檢察總長深入偵查個案,讓「特務治國」正當化,「憲法悲歌泣血!」

北檢也透過聲明稿透露,更一審審理期間,法官未針對馬英九是否有「構成要件不該當」的情況,讓檢辯雙方進行辯駁,又於言詞辯論時,未經事先溝通,不當限縮檢察官及告訴代理人每人僅有10分鐘的發言時間,架空刑事訴訟言詞辯論程序,有違公平審判原則。

馬英九也對判決結果發表聲明稿回應,宣稱判決結果有助於確立總統在憲法上所應享有的行政權。對此,柯建銘表示,這就是他最戒慎恐懼的部分,如果本案結果是讓總統可以介入刑事個案偵辦,罔顧檢察官的獨立性,甚至任意濫用這些應秘密的資訊,總統就成了毫無節制的憲政怪獸。

北檢也認為,無罪判決無異是宣告總統可以基於任何目的,任意使用犯罪偵查所得之通訊監察秘密資料及偵查秘密資訊,卻可豁免任何刑事責任,將使「司法監聽淪為政治工具」,戕害個人隱私,造成監控全民的寒蟬效應,進而侵蝕民主法治憲政基礎。

文末柯建銘也正告馬英九,無罪是因為更一審採取比其他案件更嚴格的採證標準,絕對不是馬清白,更不是馬英九做為總統而擁有行政特權,「馬英九,你違法洩密、特務治國,在歷史上是有罪的,這是無法辯駁的!」對於是否考慮尋求再審或非常上訴等救濟管道,柯建銘受訪時僅表示,會再跟律師研議。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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