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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票懲罰一松一嚴 曼哈頓地檢被批搞「雙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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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7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紐約報導)目前曼哈頓地區檢察官辦公室針對逃票者有一個不同的政策。如果逃票發生在地下,即地鐵逃票,地區檢察官萬斯(Cy Vance)就不起訴;如果逃票發生在地上,即公交車上逃票,萬斯就起訴,逃票者將面臨5,000美元的保釋金和15天蹲監的懲罰。有意競選下任地檢的人為此批評萬斯簡直唱的是一出「雙城記」。

根據Streetblog網站援引曼哈頓地檢辦公室發言人的話說,這種區別是因為地鐵和公交車的售票方法不同。「公交車逃票時,公交司機在場,司機有和乘客交流、售票的責任,這是一個不同的機制和關於安全的不同影響。」

一個準備與萬斯競爭曼哈頓地區檢察官一職的活動人士馬頓(Janos Marton)對這種不同待遇感到好奇,他的主張是,對待逃票應該以「罰」為主,「逮捕」太浪費警察資源。

還有人認為,買不起地鐵票的人也買不起公交車票,萬斯抓一個放一個實在是讓人不能理解。也在考慮競選地檢一職的眾議員庫瓦特(Dan Quart)認為,與其不起訴地鐵逃票者,不如實行低收入者半價政策。

MTA早前表示,紐約人的逃票行為給他們每年造成2.25億美元的損失。◇

責任編輯: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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