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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租而建」解決住房危機 好方法 挑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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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9月16日訊】(記者李捫心綜合報導)專家、投資者和房地產開發商,都在呼籲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來支持「為租而建」(build-to-rent)計劃,以幫助解決新西蘭的住房危機。多位專家都表示,美國和英國等發達國家的成功實踐經驗都表明,「為租而建」雖然不是解決住房危機的唯一方法,但確實能夠有效地解決一部分問題。

根據新西蘭先驅報(NZ Herald)9月12日的報導,一個將無家可歸者安置在汽車旅館一週的臨時政府計劃,持續了長達3年,已經變得無法擺脫。不但成千上萬的家庭被困在他們的臨時住所長達一年,政府的花費也一翻再翻,年花費已經超過了1億元之多,令政府和納稅者都不堪重負。

不過,梅西大學的房地產專家本週警告說,公寓樓等大型出租房需要良好管理,加上較好的建築質量,才能不會淪為貧民窟。「為租而建」在新西蘭將面臨很多挑戰。

「為租而建」是住房投資的一個新領域,為租賃市場提供住宿。與傳統的租賃不同,它通常可以為租戶提供更多的安全性,因為它不是那種用來獲取資本增長的住房投資,那種住房的租賃,往往會因為房東要賣房而趕走租戶。相反,它可以為租戶提供較長期的租約,不確定性相對較低。

從『租戶』到『顧客』

仲量聯行(JLL)的研究和諮詢主管保羅.溫斯坦利(Paul Winstanley),是英國從2013年開始蓬勃發展的「為租而建」計劃的「積極參與者」,他表示,這種住房投資形式,把租戶與房東之間的關係,變為更類似於客戶和服務提供商之間的關係。「為租而建」可以為「客戶」提供比傳統租賃更好的體驗。

「從『租戶』到『顧客』的實際變化,比聽起來更大,因為這是關於社會風潮,關係到建立一個社區。對房東的好處,就是你可以盡可能長時間地保留房屋,」溫斯坦利說。「同時,房客也很高興知道房東不想出售」,感覺更安全。

而對租金水平的評估,通常是根據消費者物價指數進行的,這是一種年度調整後的商品和服務成本的衡量指標,只有在3年租約結束時,才能根據市場價格進行評估。

溫斯坦利表示,隨著投資者對這項計劃感到滿意,這些年它越來越受歡迎。「截至今年1月,英國已經完成或正在建造的租賃房產,有將近14萬套。」

「為租而建」可助解決住房危機

新西蘭房地產學會(REINZ)的首席執行官賓迪.諾威爾(Bindi Norwell)表示,它支持對增加「為租而建」機會的呼籲,來支持改善住房負擔能力及解決住房短缺的問題。

她說,目前僅在奧克蘭就缺少4萬6千套房屋,新西蘭需要尋求各種各樣的解決方案,包括「為租而建」。

「一般來說,租賃物業可以為租房者提供更高的租期保障和更高的標準一致性,而傳統的公寓樓,則是『為賣而建』。」

房地產協會(Property Institute)主席兼董事會主席盧克.凡德布洛克(Luke Van Der Broek)表示,新西蘭應該著眼於各種途徑來解決住房危機。「我們有太多人睡在街上,而且沒有足夠的住宿來安置他們。」

但是,他說這需要業界、地方和中央政府採取協調一致的方法,否則將很難成功。

天堂基金(Haven Funds)總裁凱瑞.希區柯克(Kerry Hitchcock)表示,對「為租而建」計劃投資的長期和大規模的性質,需要通過立法進行合理的考慮。

溫斯坦利認為,政府參與和認可,對新西蘭的「為租而建」至關重要。他說,在獲得政府認可後,還可能需要對《海外投資法》和《住宅租賃法》進行調整,特別是為了適應專業管理的房東部門。

「我們不需要進行重大的立法改革,只需要一些常識」他說。

專家警告「為租而建」面臨挑戰

梅西大學(Massey University)房地產專家,梅西商學院物業項目負責人格雷漢姆.斯奎爾斯(Graham Squires)教授,和梅西大學「家庭負擔能力報告」的作者大衛.懷特(David White)警告說,為租而建不是房地產危機的銀彈,因為像住房負擔能力這樣的複雜問題永遠不會有單一的解決方案。

斯奎爾斯和懷特教授都表示,政府應謹慎鼓勵「為租而建」計劃,作為對更廣泛的住房問題因應的一部分。

「私人租賃市場的保有權和質量存在問題,雖然我們已經看到這個領域的新規定,但還需要做更多工作,以確保商業開發商能夠並願意提供優質的租賃住宿。」「但我們不想要一個貧民窟式的解決方法」斯奎爾斯說。

房地產專家CBRE表示,大規模租賃住房的成功開發,需要投資者對較低但穩定的回報感到滿意,才更可行。

儘管與商業和工業物業相比,對長期租賃住宅的開發投資,其初始收入相對較低,但是住宅租金的增長和收入的穩定性,也支持了這項投資。

雖然目前奧克蘭的住宅租金的增長,遠低於商業物業租金的增長,「但從歷史上看,當新西蘭經歷經濟衰退,所有商業物業都出現租金下滑時,住宅租金反而會持續上漲。」經濟衰退期間,穩定的租金對尋求多元化的投資者更具吸引力。

但是,商品及服務稅(GST)制度,對潛在的開發商和投資者來說,也是一個問題,因為當建造一幢公寓樓用來出售時,開發商可以在出售單個公寓時,就建築成本申請消費稅;但在公寓出租時,則無法申請消費稅,這會使公寓樓的開發商處於租金劣勢。

懷特說,如果政府希望在私人市場上建造租賃公寓,就要豁免其商品及服務稅。

「為租而建」有出租優勢

梅西大學的房地產專家懷特表示,如果在新西蘭「為租而建」能夠提供安全租賃、包括提供更長時間內租金的確定性,那將是非常積極和重要的。

目前新西蘭許多出租房屋都質量低劣,因此如果租賃公寓開發的質量很好,他們就會對租房者們有較大優勢。

目前租房市場的另外一個問題是租約期較短,因為目前租房市場上的房東,通常都是小投資者,他們可能在某一時間會決定出售房屋,租房者就得搬家、另租。新西蘭約75%的出租房,由「媽媽和爸爸」投資者擁有。

懷特說,目前海外建造的租賃公寓,都提供了更長的租約,例如3到7年,但新西蘭的《住宅租賃法》卻沒有設立更長的租約。

另外,除新西蘭公房署之外,目前新西蘭在管理大規模住房開發出租方面缺乏經驗。懷特說,新西蘭的一些人擔心,如果大規模的出租房屋管理得不好,可能導致淪為貧民窟,可怕的建築物加上各種社會病態充斥。

「在我看來,這裡的人口結構正在不斷地發生著變化。如果做得好的話,「為租而建」並沒有那麼多不利因素,雖然它不是唯一的解決方案。」

由房地產專家CBRE在今年2月份發布的一份報告表明,「為租而建」在新西蘭只處於起步階段,但在美國已經完成了,在英國也因為政府支持正在起飛。

到報告發表時為止,新西蘭只有96套公寓和單元可供出租,主要集中在奧克蘭,而美國則有2000萬套,英國有將近3萬套,而澳大利亞也有217套公寓可供出租。

新西蘭CBRE研究部主管鄒爾坦.毛瑞茲(Zoltan Moricz)表示,支持長期租賃發展的因素,是房屋數量下降或房屋所有者數量減少,而租房者數量在同時增加。

現在新西蘭只有大約64%的家庭擁有住房,而1991年這一比例為74%。2013年的人口普查顯示,有近三分之一的新西蘭家庭(31.2%)租房住,而且這個數字的增長速度比英國和美國更快。

責任編輯:上官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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