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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金山南灣文教中心呼籲僑民回台灣投票

南灣僑教中心主任閻樹榮(中)、副主任鍾佩珍(左),在舊金山南灣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召開「中華民國海外國民行使第15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權說明會」。(李沁一/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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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9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沁一苗必達報導)9月17日(週二),南灣僑教中心主任閻樹榮,在舊金山南灣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主持「中華民國海外國民行使第15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權說明會」,呼籲海外僑民,回台灣為總統、副總統選舉投票。

海外僑民一直陪伴著中華民國一起成長,台灣也在海外設立了僑委會、僑教中心,外派僑務人員服務僑胞。依據《中華民國憲法》,海外僑胞有權選舉總統、副總統。

設有中華民國戶籍的海外國民,合乎下列條件者,即具有選舉人資格,無須申請:(一)年滿 20 歲,即民國 89 年 1 月 11 日前(包括當日)出生。(二)依據戶籍登記資料,投票日前已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即台澎金馬),設有戶籍達 6 個月以上(即民國 108年 7 月 11 日前已設籍)。(三)無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之情形。

戶籍已遷出海外的國民,符合下列條件者,也可以申請登記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的選舉權:(一)年滿 20 歲。(二)持有效中華民國護照。(三)依據戶籍登記資料,曾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設有戶籍達 6 個月以上,現已遷出國外者。(四)無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之情形。

申請人須知如下:

一、申請登記時間:中華民國 108 年 9 月 12 日~ 108 年 12 月 2 日( 注意:郵寄申請,要以郵寄到達戶政事務所的日期為準)。

二、申請登記地點:申請人最後遷出台灣時的原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

三、需要準備的書件及份數:

(一)申請書 1 份(您可以從中央選舉委員會網站(http://www.cec.gov.tw)、僑務委員會網站(http://www.ocac.gov.tw)下載,或者各地的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領取)。

(二)有效之中華民國護照基本資料頁(含護照號碼、姓名、出生日期、發照日期、效期截止日期)影本 1 份。

(三)書明申請人姓名和收件地址之免貼郵票回郵信封 1 個。如果是指定國內代收人者,回郵信封應寫明代收人的姓名、收件地址。

四、申請登記方式:用郵寄方式或者委託他人申請登記。委託他人者,除應備有上面的三樣書件外,還應簽寫委託書(委託書獲得方式同上,與申請書獲得方式相同)。

選舉人須知如下:

一、選舉人登記申請書郵寄地址:郵寄至最後遷出台灣時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或者郵寄至親友,由親友送交。

二、最遲知道登記結果的時間:民國 108 年 12 月 11 日前, 「查核結果通知書」將以掛號信方式寄交申請人。

三、獲悉有資格投票的時間:民國108 年 12 月 24 日~ 26日,在原戶籍地公所公告處發布,不在台灣者可請國內親友查閱。

四、投票通知單將郵寄至國內代收人,如果沒有代收人,在原戶籍所在地公所領取。

五、投票日期是民國 109 年 1 月 11 日(星期六),即2020年1月11日,投票時間從上午 8 點至下午 4 點止。

六、投票人要攜帶的證件:(一)在國內未設戶籍,攜帶本人有效的中華民國護照。(二)在國內設有戶籍,應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不得憑其它證件(如護照)投票。(舊式國民身分證在民國 96 年 1 月 1 日停止使用,需申請新式國民身分證才能投票。)

說明:登錄中央選舉委員會網站(http://www.cec.gov.tw),獲得更多疑問解答。◇

(此文發表於1256C期舊金山灣區新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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