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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實散文:一 夜 驚 夢(3)

作者: 蘭 心

「老同學,老朋友,
我們彼此諒解吧」

作為本省最早被勞教的法輪功學員,先生的被抓,正如暴風驟雨前第一道藍色的閃電,剎那間列缺霹靂,丘巒崩摧,在當地引起了極大的震撼。

接到我家先生的「勞教通知書」,我即刻去請教一位老同學。

接待我的這位高中同學是位律師,在當地司法局任職。查遍法條之後,他臉色凝重,一字一頓地告訴我:法輪功無罪,勞教制度違法。

我那時青春正盛,血氣方剛,又是當地有名的筆桿子,平生頗有些按劍四顧,捨我其誰的氣概 。幾乎不加思索地,我立即就開始蒐集相關證據,打算起訴當地公安局。

我想拜訪的證人們,被統一封閉在縣招待所的大會議室裡。門外,綠樹成蔭,鳥聲千囀,室內,黑雲壓頂,令人窒息。等我說明來意,有幾位法輪功修煉者慨然應諾,人證、書證都可出具。

孰料,剛回家。猝不及防的一場瓢潑大雨迎頭砸下。先是在政府工作的大弟,怒不可遏地摔了我電話,身為一個十品官,受姐夫連累,常委的會議已不能列席。

接著驚慌失措的父母像護雛的老鳥,連跌帶撞地趕來。母親拉著我的肩膀,幾乎泣下:「罷了,罷了,快勿惹事嗹。 一個都進去了,再鬧騰,小心連你搭上。剩個幾歲的孩子,這日子還咋過?」

「你不知道吧,鄰邊縣開會批鬥一個煉法輪功的,他老婆攔著不讓,安上個罪名,先把她給勞教了,她其實倒也不煉功。 兩口子前後腳抓走,家裡就剩下個小孩子。」 父親臉都急紅了,「你要起訴公安局,縣裡為這專門開了個會,說這還了得,絕對不行! 你千千萬萬要小心! 」

「咋? 還能把我也抓了? 憑啥? 起訴公安局,是我的權利!」

「你可真不知道死活,天也敢捅! 共產黨家想幹的事,也是你能講理的? 建國後多少政治運動,死人哪還有個數?! 我工作了一輩子,有些事兒比你懂。別以為多讀了兩年書,就想扎煞翅!」

「不說依法治國嗎? 我這是按法律辦事!」

「我就說你吧,法律,法律,給你個棒槌你就當真(針)。」

「我就不信,這天下就沒有個講理的地方!」

「不信? 不信你就試試,不吃口辣蔥,你就不知道鍋是鐵打的。」

幾天後,我去市法院行政庭遞交起訴書,恰好庭長是我大學時代的老朋友。

想當年,大明湖畔,趵突泉邊,書生意氣,揮斥方遒,只覺得世上無不可為之事。如今,我已滿臉悲憤,一身風塵。故人自是故人,茶點伺候,笑語盈盈 :「老同學的面子,有啥可說的,要是別的案子,也就咱一句話的事。」庭長臉上的笑意忽然不見,四顧無人,方才竊竊私語:「上面有機密文件,法輪功起訴的案子,一律不許受理。誰敢接手,馬上下崗讓位。」 乍聞之下,不禁愕然。什麼?什麼?!我一臉赤紅,咬脣不語,心潮像大海一樣起伏。庭長一臉歉意:「中國的法制,真是一言難盡。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老同學,老朋友,我們彼此諒解吧。」

雖然另一位男同學官拜副院長,是人大法學博士,我也無意再去找他。離開法院大門,徑直掉頭而去。

法院啊,法院!這就是我們普羅大眾心目中神聖的法院!作為著名的油城,本市遍地黑金,富甲一方。設計者不知何方神聖,法院大樓造型奇特,一柱擎天,性器宛然,意氣昂昂,絕無羞恥,一直被地方引為笑談。大國重器,公然宣淫。信哉!

與其日坐愁城
不如起而行動

兩日之後,即是中秋。一路輾轉,去山東省第二勞教所探獄,高牆深戶,不得相見,只好怏怏而回。月色清冷,皓然一白,衣單影孤,不勝三秋寒氣。

又半月,公公病亡。因先生不得奔喪,我兒七歲,一身素白,執孝子禮,為爺爺指路,哀聲震天,孝子叩地,觀者如堵,無不拭淚。

自先生入獄,短短一月間,列缺霹靂,天地為變,風狂雨驟,枝葉狼藉。一批批法輪功修煉者被抓入獄。覆巢之下,豈有完卵,婦號子泣,各自逃生。

一向調皮搗蛋的兒子,變得小鹿般溫馴,天天在我身邊流連不去。一聲長嘆,我撫摸著那個圓乎乎的腦袋。老岳家本就人丁不旺,到如今滿門上下就剩下這個黃口小兒。外面的世界天崩地裂,潮頭洶湧,我只好閉目塞聽,關上大門,與兒子安靜相守。

我病了。也看不出什麼別的異樣,只是四肢沉重,不願見人。坐對一爐炭火,四壁圖書。家裡整天都是安靜的,只聽得窗外風聲蕭蕭。

我攔鏡自照,喃喃細語:「你不能病,更不能倒。」婆婆快八十了,兒子還小,撐住,一定要撐住。女子本弱,為母則強。雖然天塌地陷,舉世滔滔,為了兒子,為了老岳家,你也得處驚不變,冷靜自持。

「你敢自己去看奶奶嗎?六十里路,倒三遍車。媽媽早就教過你了,這麼點小事,沒問題吧? 」

小男孩猶疑地看著我。

「 我兒子最能了。嗯? 」 我拍一下他的小手:「喏,這是五十塊錢。你要能自己來回,媽媽大大的有賞! 」 到底是金錢動人心,這可是兒子平生僅見的巨款啊。 孩子終於輕輕點頭了。

「好小子,有種。 」我激賞地拍了一下他的後背。

那一年,兒子學業大進,當上了副班長,且一舉打敗校園小混混,成為公認的孩子王。

在家裡,兒子餵兔子,學做飯,當家理財,管理日常開支。當媽媽的言聽計從,任其調遣。

兒子的頭日漸昂揚,氣定神閒。我每天都抱一抱他,「媽媽愛你,你是個好孩子。」

兒子啊,謝謝你!小小年紀,你都能這麼爭氣,做媽媽的又怎麼可以學鴕鳥把頭鑽進沙子?與其日坐愁城,不如起而行動。

去公安局之前,我細細地做了功課,整衣斂容,淡掃娥眉,腋下夾著一疊相關文件與法律書籍,從容淡定地走進了刑警隊辦公室。行政幹部出身,出入衙門,公事公辦,這點底氣我倒是還有。

「我家先生關拘留所的時候,讓你們公安局強扣工資,當了取保候審保證金,現在時間已到,我來領回。」 「領回保證金?誰說的?」 年輕女警顯得很訝異的樣子。 「誰說的?當然是法律規定的。」 我嚴肅認真地攤開《刑事訴訟法》,指著相應頁碼給她看。女警半晌無語,為難地看向對面辦公的男警。我挪過身去,指著相關法律條文,然後,緊緊地盯著他的眼睛,不笑,也不語。沉默許久,男警目光閃爍地推開文件,「這,你先生的法律文書轉去了勞教所,能不能退款,目前還不好判斷。」 「那好,啥時間你們才能有個結論?」 「大概,一個月吧。」 「一個月? 好,一個月後我再來。」(待續)◇

(此文發表於1257F期B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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