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文峰母親語出驚人 楊鈺瑩賴文峰早已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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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10月29日訊】★楊早在1997年就已成為95港居民

★1997年–1999年間,楊在賴家住了1年多

遠華案案發後離開賴家

今年9月4日,網絡上出現一條《記者揭密:因報道楊鈺瑩“相夫教子”遭滅頂之災》的稿件。此後,有關楊鈺瑩、賴文峰及“遠華紅色保時捷”的報道屢見報端。

瀟湘晨報10月29日報道﹐楊鈺瑩自從復出以來,多次說自己與賴文峰早在1997年已經分手。眼下,這一說法已經成為一種“權威”。可最近,賴文峰母親卻親口告訴記者:早在1997年,楊鈺瑩和賴文峰就已登記結婚,楊鈺瑩早在1997年就已移居95港,且楊在遠華案發前夕離開賴家。

9月15日,記者趕赴賴文峰的老家晉江市青陽鎮燒厝。從泉州趕往青陽的路上,出租車司機聽說是去燒厝,又見記者操著外地口音,就笑著問:“你們是記者吧?去燒厝是去找賴昌星的老家吧?我們以前經常送記者去那裡,路熟得很。”“我們是去賴文峰的老家。你知不知道賴文峰啊?”“知道,就是和楊鈺瑩談戀愛的那個賴家子弟。”司機告訴記者,楊鈺瑩在他們這一帶已經是家喻戶曉。

20多分鐘後,記者站在了賴昌星捐建的燒厝村的大門底下。燒厝是一個寧靜而富足的小村,每家每戶的房子都是翻新過的。放眼望去,一棟棟紅色洋氣的小樓掩映在綠樹叢蔭中,偶爾飄起的炊煙夾雜著遠近淡淡的犬吠,感覺就像一個現代版的世外桃源。

村裡的村民告訴記者,那座最高的朱紅色的、頂上頂著尖尖琉璃瓦屋頂的房子便是賴文峰的家。包括一棟7層高的主樓和一棟與此相連的3層樓高的副樓。主樓有5個大大的半圓形落地窗,副樓內有天井和三重門,本身就是一個不小的四合院。主樓和副樓都被一條紅頂灰牆的圍牆圍起來,在院子裡,花園、魚池、泳池一應俱全。這整個部分隻是賴家的內進,在內圍牆外還有一條沒有完工的圍牆同外邊隔離開來。整個圍牆內的世界估計占地將近10畝。

“1997年後她在我家住了一年多”

記者最開始叫了半天門沒有人應聲,最後還是在門外籃球場上玩耍的孩子爬門進去纔叫開了門。

穿過兩道大鐵門走進賴家,深深的庭院寂靜得讓人心裡直發虛。一條小狗忽然拖著鐵鏈跑來朝我們搖尾,鐵鏈拖在裝了地磚的地上嘶嘶聲嚇了我們一跳。再跨進一道木門,爬上副樓的二樓,換成一位漂亮的女孩來領路。記者一行3人在主樓副樓連接體的二樓客廳第一次見到了賴文峰的母親。她看起來容色有些消瘦憔悴、精神有些不好,態度十分和藹。我們都叫她伯母。

在聊天中,我們知道賴伯母姓林,是晉江人。她說,自己從來沒有去過遠華公司,對公司的事情根本不知道,但“家裡的事情是知道得一清二楚的”。

記者(以下簡稱記):崗崗(楊鈺瑩本名楊崗麗,崗崗是親友對其的昵稱)現在又出來唱歌了,她現在唱的歌跟以前不同了,您知道吧?

林伯母(以下簡稱林):她喜歡唱歌嘛。她以前唱的歌很甜啊,現在是什麼樣子啊?

記:是啊,她以前叫甜歌皇後的啊,她現在的歌成熟了,她新的那張專輯叫《故事》,您有聽過嗎?

林:沒有啊,她以前的歌我有聽過,她現在的歌有沒有以前的歌好聽啊?我現在一來是沒有心情,二來她也沒有跟我聯繫過!

記:您以前喜歡她的哪些歌啊?

林:我也不知道,隻是原來經常聽。原來她還經常打電話給我,要我看有她的電視節目。

記:我一個朋友說當時他當時在廈門看到崗崗在晾衣服、曬被子什麼的,是不是崗崗退出歌壇後一直都住在廈門?

林:沒有啊,她一直都住在我們家裡(指燒厝),她說比較喜歡這裡的環境、空氣等。廈門她也偶爾去,但是很少獃。

記:當時是什麼時候?

林:是1997年吧,在她退出歌壇之後,一直到我們家裡出事情。

記:她當時主要是住在這裡嗎?

林:是啊,她當時主要住在這裡,有時候也去95港我孩子那裡,要不然就是回南昌去一下。

記:從她1997年退出歌壇開始,一直到1999年您家裡出事,她在這裡住的時間加起來總共有多久?有沒有半年?

林:(掐指算了一下)哦 不止,大概有一年多吧,不到一年半的樣子。

據介紹,當時楊鈺瑩就住在主樓的二樓。由於門是鎖著的,所以記者一直沒有機會探訪楊鈺瑩當時的95閨。但同樣大小的一樓是當時賴家的客廳,整個大廳樓層的面積很大,估計有200多平方米。

原來楊鈺瑩說她在1997年便與賴文鋒分手,之後一直去旅遊,難道是在這裡旅遊嗎?

“他們是在95港注冊結婚的”

記:我在上邊(福州)聽說您孩子和崗崗曾辦過結婚典禮,說是辦了30多桌,有沒有這回事情啊?

林:沒有啊,那隻是小規模的訂婚儀式,隻請了雙方的長輩坐在一起喫喫糖,哪裡有30幾桌酒席?可能是被他們傳亂了,當時還沒有來得及辦結婚酒。

記:怎麼沒有辦結婚酒呢?他們已經登記結婚了吧?

林: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沒有辦,當時就沒有說過要辦。他們是在95港注冊結婚的,也是在1997年的時候吧,但是還沒有辦酒。

“崗崗早在1997年就已是95港居民”

記:那崗崗現在的公民籍是內地的還是95港的?

林:崗崗已經是95港居民了,在1997年的時候,她就已經轉過去了。

為了得到直接證據,記者通過電子郵件向95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查證楊鈺瑩入籍95港一事。但對方回郵稱,根據95港特區政府的規定,除非獲得當事人的授權,第三者是無法查證此類消息的,因為這屬於個人隱私。

“公司出事後她就搬走了”

據伯母介紹,當時楊鈺瑩在賴家的大多數時間都是獃在家裡,每天看電視看書打發時間。“崗崗當時很少出門,因為她是名人,出去就會有很多人找她簽名什麼的,她怕麻煩,所以很少出門。”

記:那崗崗是什麼時候搬走的?

林:1999年吧!

記:是在公司(遠華)出事前還是在出事後?

林:是在出事後。

記:從出事後她一直沒有聯繫過了嗎?

林:是的。從她搬走後,我們一直都沒有聯繫過,她再沒有來過,也沒有打過電話,我也沒有跟她聯繫。

記:您怎麼看這件事情?她這樣算不算不孝?

林:(無奈地苦笑)也不能這麼說,她有她自己的事情,也有她自己的想法,這很正常。她可能是害怕跟這裡的事情牽扯上會惹來什麼麻煩吧。本報特約記者於飛

對賴母“結婚”一說

楊鈺瑩矢口否認(主)

由於“楊鈺瑩早已於1997年與賴文峰在95港注冊結婚”的消息實在太驚人了,必須得到她本人的證實。幾經周折,記者終於聯繫上了楊鈺瑩本人。

經紀人:賴媽媽應該沒有說過這話吧(小)

姚姚是楊鈺瑩的經紀人,楊鈺瑩現在的一切活動都由他安排,記者首先聯繫上了他。他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首先表示:楊鈺瑩的事情他都知道,他可以代替記者答復。在記者說出整件事後,姚姚表現得非常震驚。

記:我去過賴文峰的家,他媽媽告訴我說,楊鈺瑩從1997年開始就一直住在賴家,是嗎?

姚:沒有,不過她經常去那裡。

記:不是啊,賴文峰的媽媽計算了一下,從1997年到1999年間,楊鈺瑩總共在賴家住了一年以上的時間?

姚:沒有那麼誇張吧?不過賴家她確實是經常去。

記:賴文峰的媽媽還告訴我,楊鈺瑩和賴文峰在1997年的時候就已經在95港注冊結婚了,是嗎?

姚:沒有,亂說!他媽媽說的嗎(語氣放緩和了一些)?

記:是啊,我有采訪錄音,要不要聽聽?

姚:不用了。我想他媽媽應該沒有說過這個話吧?他媽媽應該沒有說過這個話吧(喃喃地)

後來,姚姚告訴記者,他對這些問題沒有辦法回答,因為這是楊鈺瑩的私人問題。約兩個小時後,姚姚打來電話稱楊鈺瑩可以接受采訪。

“我和賴文峰一直保持親人關繫”(小)

撥通楊鈺瑩電話的時候,她剛剛到達寧波機場。在機場,她接受了記者的電話采訪。雖然姚姚事先已經告訴了楊鈺瑩記者要采訪的內容,但楊鈺瑩在電話裡還是明顯很喫驚地直問:“阿姨(賴母)是不會這樣講吧?”後來,她又把原因歸結為:“可能是這段時間阿姨身心比較疲憊!”

記:伯母告訴我說,你從1997年起就一直住在賴文峰的家裡,你不是說你在1997年的時候就已經跟賴文峰分手了嗎?

楊:這怎麼可能呢?其實我跟賴文峰的感情一直非常要好,但是從1997年開始,我們之間的感情有所轉變,從男女之間戀愛的感情來說是慢慢分開了,但我們一直還保持著親人和朋友的關繫。我確實是經常去農村,肯定會經常去。就算是從純粹的愛情是分手了,但是還可以一輩子是親人。

記:伯母告訴我說,你在1997年退出歌壇之後主要是住在燒厝,但是還經常去95港和南昌。你在那兩年的時間裡,總共在燒厝住的時間有1年多,是嗎?

楊:這個,我沒有仔細算過,因為我經常去,隻要我家裡沒有什麼事情,我就會去那裡。

“我現在使用的是護照而非身份證”(小標)

記:伯母還說,你從1997年開始就是95港居民了,是嗎?

楊:沒有,不是!

記:那你現在是用身份證還是護照?

楊:我現在用的是雙程護照。(記者據此咨詢了法律專家,得知使用護照的不一定是在國內注銷了戶籍的人,但一般沒有注銷戶籍的人用居民身份證更為方便)

記:那你現在的戶籍關繫是在哪裡呢?不是在內地吧?

楊:這個是我個人的隱私,我不能回答。

記:賴伯母說你已經是95港居民了,早在1997年就把公民籍遷過去了,是嗎?

楊:我是95港居民又怎麼樣?95港居民就不是中國公民了嗎?!

“說我們結婚是他母親的美好願望”(小)

記:伯母說,你跟賴文鋒在1997年的時候就已經注冊結婚了,是嗎?

楊:我也不知道阿姨為什麼會這樣講。其實當時,我們和雙方家長都有很強烈的願望,就是要把婚結了,可我們卻一直沒有去登記。我想阿姨這樣說是她心裡一種美好的願望吧!我不可能登記了說沒有登記,結婚了說沒有結婚。不過我們當時確實是快走到這一步了。

記:在你離開後一直沒有跟伯母聯繫過,是嗎?

楊:沒有啊,我一直都有跟她們聯繫啊。不過我一般轉達我的問候,給阿姨帶一些東西都是通過阿玲(賴麗玲,賴文峰的姐姐)。

“別墅是用兩個人的名字登記的”(小標題)

記:你現在還有沒有跟賴文峰聯繫?

楊:這也是我私人的問題,不想回答。

記:你在廈門有一幢別墅是嗎?是賴文峰買給你的吧?

楊:別墅? 嗯 也不是賴文峰買給我的。那是很早以前的事了,當時是用我們兩個人的名字登記的。我隻去看過那幢房子兩次,後來怎麼樣我也不知道了。

★記者手記★

稿子終於寫完了,我長長地舒了一口氣,這一個半月來,我滿腦子裝的都是這件事情,現在終於可以解脫了。為了求得一個真相,這一個多月的時間裡,我兩赴廈門、四進燒厝;為了全力追查這件事情,我已經辭掉了我的工作 但是我覺得這值得,因為作為新聞人,我有義務告訴大家真相,而大家也有權知道真相。在最終定稿的時候,我反復斟酌,盡我所能地去掉了稿子裡的個人觀點,因為我要盡量客觀地向你描述我所見到的、聽到的,這樣纔能讓你所看到的一切更接近事實的真相。於飛

跑車是非水落石出

保時捷真不是楊鈺瑩的

一直以來,人們都在猜測那輛紅色保時捷是否為楊鈺瑩所屬,楊也曾多次表示保時捷並不是自己的。記者就此展開調查,結果原始憑證顯示,“遠華保時捷”真不是楊鈺瑩的!

記者先聯繫上了新華社駐廈門分社的一位記者,這位記者在她的文章中提到,拍賣遠華資產的時候,保時捷跑車旁邊的標示牌上,曾經明確寫道“送給某歌星的大紅色保時捷跑車”。但是這位記者卻對此事不願多談,隻告訴記者她所得到的也不是直接的消息。記者隨後聯繫上負責拍賣這輛跑車的拍賣公司,公司的經理也表示,他們也不清楚這輛車究竟是誰的。

就在束手無策之際,記者得到了關於該車最權威的說法––來自泉州交警大隊的登記材料。紅色保時捷的車牌號為閩c–87999,在福建,以c開頭的汽車是在泉州注冊的。記者費盡周折,終於從泉州交警大隊找到了這輛車在車管所的注冊表:

紅色寶時捷是一輛黑牌車,注冊的所有人為“晉江市華億鞋服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地址為“福建泉州晉江市陳埭鎮”。

所謂的黑牌車就是一般不允許查找其詳細資料的,一般是外商和一些有特殊背景人的車,這種車的登記材料沒有放在車管所,而是存放於交警大隊,屬於內部資料。

後來,記者在燒厝采訪的時候,一個知情人士告訴記者,其實紅色保時捷是賴昌星小舅子的車,“跟賴文鋒家裡的人根本就沒有關繫,更不用說楊鈺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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