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17人簽署網上權利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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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7月30日訊】據BBC7月29日報導﹐17名中國的持不同政見人士和知識分子最近發表了一份《網絡公民權利宣言》,抗議中國政府新頒布的互聯網管理規則。 (上圖﹕這份宣言要求限制政府侵犯網絡自由權利)

用這份宣言的說法,這17名最初簽名的人有”互聯網絡的自由撰稿人、個人網站站長、關心網絡自由的人士、互聯網使用者等”,其中包括任不寐、王怡、余杰、劉曉波、楊小凱、茅予軾等人。

威脅網上自由

八九學潮期間曾經在天安門廣場絕食的”四君子”之一、自由撰稿人劉曉波在接受法新社採訪時說:”中國政府正在威脅互聯網上的表達自由,而在這之前,這種表達自由已經受到了不必要的限制。”

劉曉波現在居住在北京,但他的文章無法在中國發表。另外的簽名者包括被勒令關閉個人網站的網主任不寐、青年作家余杰和獨立的經濟學家茅予軾。茅予軾似乎幸運一些,他可以給官方的傳媒撰寫文章。

他們發表這份宣言的背景是:中國新聞出版總署和信息產業部聯合頒布的《互聯網出版管理暫行規定》即將自8月1日起施行。他們通過發表《網絡公民權利宣言》,對這個”暫行規定”的合法性提出質疑。 (右圖﹕中國互聯網用戶迅速增加)

該宣言認為,網絡公民權利屬於公民自由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聯合國人權宣言》、《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公約》所規定的公民權利的一部分,這些權利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網絡言論自由:公民有權利在互聯網建立網站、網頁,有權利在任何公開發佈的互聯網電子公告欄發佈個人意見,非事後法律追溯不受預先禁止,被追溯的對像僅限於侵犯網絡言論自由和”明顯而現實”的誹謗、色情、攻擊及暴力行為。

網絡信息自由:公民有權瀏覽任何網站、網頁,公民有權通過電子郵箱、電子公告欄等交換信息,任何屏蔽網站和監視、禁止、限制、破壞上述個人信息交換的措施都視為非法。

網絡組織自由:公民有權利建立網吧等網絡服務機構,政府部門在這方面不得建立許可證制度。

十六大之前加強控制

這份宣言指出:”網絡自由對人類和中國的進步事業具有開創性的建設意義。中國社會的近代轉型失敗的原因之一是政府奉行閉關鎖國政策,包括公共領域對海外和國內民間社會實施封鎖。今天,我們有理由對閉網鎖國的政策保持警惕。”

宣言建議:”依法制訂限制政府權力以及限制政府侵犯網絡自由權利的法規已經勢在必行。”

劉曉波說,中國政府以往的控制互聯網內容的措施都是悄悄實施,但這一次中國政府卻大張旗鼓地宣傳這一新的”暫行規定”。

劉曉波認為,這一變化的原因是,北京當局”試圖在中共十六大召開前加強對輿論的控制。”

有可能在今年秋季召開的中共十六大據稱是一次”換代”的代表大會,所謂的中共”第三代領導集體”可能在這次大會上把權力交給”第四代領導集體”。(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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