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分析格拉索事件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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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日訊】(美國之音記者中文部報導)   紐約證券交易所原董事長格拉索因巨額酬金曝光而下台。這個事件雖然已經隨著格拉索的辭職和約翰﹒裡德就任臨時董事長而告一段落,但是它對華爾街的影響還在繼續。 *工作沒有做好卻拿高酬金*

格拉索作為世界最大的證券市場負責人好像也沒有什麼違法行為,就是酬金高一些,為什麼會惹出這麼大的風波,最後只好辭職。問題在哪裡?

原因有好幾個。 第一是數目太大,一億四千多萬美元。加利福尼亞州的審計長計算了一下,這筆錢需要一個普通美國工人工作5200多年才能掙到。第二呢,共同基金管理咨詢公司“波士頓顧問集團”副總裁蒂姆﹒伍爾斯頓講的比較好。這就引用一下他的話。伍爾斯頓說:“格拉索的問題,也是批評集中的問題,就是他作為一個準公共監管機構的負責人,具有對交易所成員進行自律的責任。在公司會計醜聞頻繁發生的一個階段裡,格拉索是交易所的最高領導人。輿論認為,作為紐約證券交易所的負責人,難道他就沒有責任?他工作沒有做好還拿這麼高的酬金,不應該。”一些媒體還指出,交易所董事長作為監管者接受被監管者支付的巨額報酬顯然不合適。另外還有一層問題,就是因為決定格拉索酬金的交易所酬金委員會的成員不少都是格拉索任命的。這本身就有問題。

紐約證券交易所是一個什麼性質的機構?它不是一個提供公司上市交易的地方嗎?為什麼說它又是一個監管機構,它和政府的監管機構有什麼不同?

紐約證券交易所已經有200多年的歷史。它是世界上最大的證券交易市場。很多大公司都在這裡上市。提供上市服務、進行證券交易是紐約證交所的基本職能。但是,交易所董事會還肩負著對上市公司進行監管和制定條例規定的功能。比如給上市公司制定上市標準、要求公司提供有關資料等等。

*紐約證券交易所董事會設置*

自我監督是不容易做到的。交易所董事會如何保證這種管理和監督工作的公平性和客觀性?

董事會的設置看上去是考慮到這個問題的。董事會共有27名成員,董事長一人,副總裁兩人,12人來自證券行業,另外12人來自證券業以外的其他行業,也就是“公眾代表,”以保證監督機制的客觀性和公平性。比如前國務卿奧爾布萊特就是董事會成員。她當然是非證券行業的代表。

*交易所具有自我監督功能*

紐約證券交易所董事會監管這麼多公司,怎麼竟然沒有政府的參與?這怎麼能夠具有公信力呢?

伍爾斯頓在接受我採訪的時候解釋了這個問題,他講得很精採。 伍爾斯頓說:“紐約證券交易所的制度非常特別,它是資本市場通過交易市場匯集起來進行商業活動的一個樣板,是自由市場的一個樣板。交易所本身具有自我監督功能。自由資本主義是自由的,但也是公平的。交易所要保證交易公平進行。”伍爾斯頓的意思是交易所就像是一個社區,大家自由地來到一起,為了社區的共同利益而自發建立管理機構。紐約證交所就是這樣運做了兩百多年。大家也不覺得有什麼不正常。 但是最近這兩年,公司醜聞發生了很多,人們才注意到這種監督機制不健全,存在很多弊端。董事會裡雖然有12名成員來自非證券行業,但他們也往往是上市公司的老闆。所以有人認為其客觀性、公平性值得置疑。

*證券委員會四方面改革*

格拉索的問題出來以後,有關方面會不會抓住這個機會對紐約證交所進行改革?這個事件會對華爾街產生什麼影響?

這好像是必然的。事件出來以後,投資人、金融界、國會、政界、美國證券委員會等都非常關注。據說美國證券委員會已經提出了一些改革建議,但還沒有拍板定案。不過根據各方的分析來看,大致會圍繞四個方面進行。一是增加透明度,要求證交所董事會象所有上市公司一樣定期公布有關信息,包括董事會成員的薪資。 第二是董事會的結構。董事會中“公眾代表”的人數要增加,來源也要多樣,不能全是上市公司的頭頭。 第三,董事長和執行長的職務要分開,加強監管職能的獨立性。 第四是管理職能和服務職能要分開。有人認為,既使董事長和執行長分開也難以保證董事會的完全獨立,所以不如乾脆由另一獨立機構,比如證券交易委員會,把監管職能接過去。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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