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衛平: 同情與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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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6日訊】同情與嫉妒均是人類的自然情感﹐但二者的社會效果卻大相徑庭。同情似春風﹐如雪中送炭﹐對形成相互關愛﹑幫助的社會風氣與習慣具有十分積極的作用﹔而嫉妒可以說是消極﹑且最具破壞力的情感。它導致人們相互提防﹑猜忌﹑陷害﹑詆譭﹐導致社會正常運轉困難重重。因此﹐發揚光大同情﹑克服嫉妒﹐就不僅是修身養性的重要內容﹐同時也是社會和諧﹑穩定發展的重要手段。如果說同情似激流順勢而下﹐自然而順暢﹐不嫉妒則如逆水行舟﹐逆性而維艱。由此可見﹐同情並不是最高尚的情感﹐不嫉妒才是最高貴的。

要做到不嫉妒﹐首先即要客觀地認識自己﹐準確地為自己定位﹐不可妄自尊大﹔其次﹐要開闊胸襟﹐承認差距﹐接受事實。任何人都不是頂峰﹐否則﹐社會發展將會停滯﹐人類最終會走向沒落乃至消亡。因此﹐要認識到強中更有強中手﹐有人超過自己不僅是正常的﹐而且是可欲的。當然﹐我們還應該更進一步﹐將不嫉妒轉化為一種更積極的態度﹐即力爭超越優秀者。如此﹐社會即會形成良性競爭的環境﹐進而發展成習慣﹐最後建立起高貴的傳統。源自: 自由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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