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智庫討論香港基本法2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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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日訊】(美國之音記者1月31日報導) 圍繞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產生的爭議曾在香港引發數萬人大遊行,引起了各界人士的廣泛關注。這項有關分裂、顛覆和新聞自由的條文會給香港社會帶來什麼變化?是否或者將在多大程度上損害香港的“一國兩制”?設在華盛頓的[美國企業研究所]最近就這些問題舉行了由各方代表參加的研討會。

*23條限制言論自由*

在1月29號在[美國企業研究所]舉行的有關香港基本法23條的研討會上,香港《蘋果日 報》總經理廖建明表達了他對這項法律對香港的出版自由的後果的深切擔憂。他認為,只有在香港社會的民主得到充份保證之後,也就是在特區行政長官和政府官員是通過民眾選舉直接產生之後,才可以制定有關23條的立法。廖建明說,23條的現有條文中充滿了荒唐的、難以置信的規定。

Liu: “If this kind of proposal…”

廖建明:“如果這些擬議中的條文實行的話,那麼我可以推斷,我今天在這裡講這些話就可以算是違法的。等我一踏上香港土地,就可以依法將我逮捕。我希望這種事情不會發生。”

*香港未來應由港人決定*

在香港12月15號舉行反對23條立法的6萬人大遊行時,廖建明的《蘋果日報》曾發表醒目的號外,用整版篇幅印出“不要23條!”的字樣。一些遊行者就舉著這張報紙作為標語參加遊行。

廖建明提出,香港的未來應該由香港人決定,1984年的中英聯合聲明香港人沒有發言權,後來制定基本法香港人也沒有發言權,他認為現在應該就23條在香港進行全民公決。

*23條制定過程透明開放*

香港駐美國經濟貿易專員韋玉儀指出,根據基本法,香港有憲法義務來制定保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條文。她指出,23條的立法過程完全是香港人進行的,是非常透明和開放的。基本法能否順利貫徹,是一國兩制能否實現的一個考驗。

韋玉儀專員還表示,香港特區政府考慮到民眾的意見,已經修改了23條的多項條文。比如說,在叛國罪方面,將明確規定戰爭的定義,不會把公眾騷亂包括在內。另外,目前每年在香港舉行的紀念“六四”周年的集會也不會受到新的法律條文的禁止。韋玉儀說,國際人士應該對於香港的未來抱有信心,讓香港以自己的步伐來完善民主。

Willis: “I think one has to respect…”

韋玉儀:“應當尊重不同制度之間的差異。你們所理解的民主需要時間才能成熟。香港已經在非常非常短的時間裡走了相當長的路。”

她說,過去幾年的事實證明,香港的情形完全不像一些危言聳聽的“末日來臨”的說法那樣糟糕,香港仍然保持著對外國投資的巨大吸引力。

韋玉儀還指出,不能把制定有關國家安全法律的程序總是推到將來。國際社會的危險因素越來越多,如果等到發生嚴重問題的時候沒有適當的法律條文來處理,或者匆忙制定有關條款,是非常不妥當的。現在香港能夠就這個問題進行活躍的辯論,充份吸取各方面的意見,可以保證有關法律得到香港人的普遍接受。而且這一過程本身就表明瞭香港人仍然享有廣泛的言論自由。

*廢除23條才是最好的結果*

研討會的另一名發言人是[美國新世紀項目]副主任艾倫﹒博克。她曾在美國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任職。博克女士指出,23條的制定對出版自由將會產生威嚇效果,比如說,人們覺得需要表示自己是愛國的,而不敢發表反對意見。即使23條做了修改,將來也會有針對法輪功和民主派人士的條款,它總有一天會被利用的。

博克女士認為,美國應該對香港事務採取更嚴肅、更積極的立場,而不應該抱著只要能繼續同香港從事貿易就對人權問題不聞不問的態度。

Bork: “In the next few weeks…”

博克:“今後幾個星期,美國政府真的應該看到香港人民反對23條的情緒有多麼強烈,這告訴我們應當對美國的香港政策進行重新審議和調整,從而充份保障民主和人權。”

博克女士還說,基本法總體來說是由親北京人士擬定的,它是一個政治文件,不是憲法。她說,修訂23條不是我們所希望看到的最好的結果,廢除23條才是最好的結果。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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