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黃毓民:全盤否定23條更要倒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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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5日訊】大紀元香港記者吳雪兒、李思婷報道/香港「名嘴」黃毓民昨日在《六四與廿三座談會》上,毫無保留地反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並一再要求董建華下台。在飽受經濟和疫症困擾的香港市民都普遍存在無力感之際,黃毓民這番講話無疑讓市民產生共嗚和存有一絲希望。


全盤否定23條──絕不退讓

對於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黃毓民採取完全否定的態度,他一開始發言便顯得非常激動。他說:「『六四』十四周年,在特別以董建華為首的專權政府的強權底下,今晚在維園(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一樣有幾萬人在這裡(悼念『六四』,反對二十三條),你(董建華)能把我怎麼樣!香港是中國大陸民主的希望。二十三條我是從根本上、從原則上反對立法,我甚至是在《基本法》草擬期間,連《基本法》都否定。但是我們的香港民主派人士,一直節節退讓,由燒《基本法》到擁護《基本法》;由跪著要求他(董建華)不要(二十三條)立法,到他要立法,現在你又告訴我們,立了法只要我們繼續努力都不用怕。這是甚麼民主派!」

黃毓民續說:「(二十三條)諮詢文件推出的第一日,我就否定這個諮詢文件。諮詢文件未出之前,兩位高官和我吃飯講二十三條,我就指出政府一定會立法,爭拗也沒用,要跟我講(辯論)也可以,一條一條條文講也可以,講原則也可以。」他全盤否定二十三條立法。

他說:「還有諮詢審議(二十三條草案)期間……(董建華使用)那種醜惡(手段),是有史以來最醜惡的一次。上訴機制在終審法院的首席法官忽然變成(由)保安局長(去執行這項工作),由一個保安局長去設立上訴機制對不對?但你(民主派)都要接受,很無奈地通過。」

向董要民主──與虎謀皮

黃毓民批評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如果你要在這種專權政治下,特別是有一個無惡不作,一黨專政五十多年的共產黨撐腰的專權政治底下,去跟他(董建華)講民主自由,叫他讓步,等於與虎謀皮,沒用!」

對於董建華是由親中的八百人小圈子選舉出來,黃毓民有這樣的看法:「董建華真是「一人一票」選出來的,江澤民一個人一票嘛!……我們九七年之後繼續表達自己的意見,之所以安然無恙,就是因為香港是一個開放多元的社會。他(董建華)不可以亂來,我們不可以節節後退。中國大陸大家上網看一下,現在的新聞體系不斷挑戰共產黨上限,我們(香港的媒體)就不斷自我審查,向後退。(民主派)還要告訴我七月九日(二十三條)一定通過,大家繼續努力。如何努力?」

董治港六年──民不潦生

他接著大罵港府說:「這個政府過去六年,搞到民不潦生,天怒人恕,幾十萬人負資產,不知道有多少人因為經濟問題跳樓、燒炭、跳海自殺,有一個的士司機想不通,在機場接不到客,經過青衣大橋就跳下大海自殺。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

黃毓民批評香港人太被動又自私,他說:「二十二條惡法,不要說不關自己的事……每個人都說要民主、要自由、要人權、要法治,最好不要負資產,但是你幫我爭取,我坐著等。你(這樣)就注定做乞丐!」

他呼籲市民於七月一日上街遊行,不單止反對二十三條,最重要是要董建華下台,每個人都戴上口罩,不喊口號,手舉著寫上「董建華下台,SARS不來」的請願牌。」


他希望到時候有十多萬人參與。他形容上街遊行表達對政府不滿情緒,只是卑微的要求,「明知道不能夠推翻你,一個人一票,江澤民選出來的……但我要整個國際社會看到十幾萬人上街……讓董建華感到羞恥。」

他呼籲在場人士,「回去告訴你的朋友,若覺得毓民的呼籲是對的,就大家告訴大家,我們扶老攜幼好像參加嘉年華般……戴住口罩──我驚他(董建華)秋後算帳認得我──十幾萬人戴住口罩,大家不約而同地穿著白色或者黑色衣服……他就是看準我們香港人自私自利、沒膽量,我們不要給他看扁,我們用人的力量來推動民主派。」

黃毓民說:「他們(港府)說七月九號一定要通過(二十三條),為甚麼七月九日?就是因為我們沒有爭取,我們沒膽,我們要靠(立法會議員)劉慧卿、李柱銘。李柱銘很辛苦,又要去美國『唱衰』二十三條,劉慧卿在香港聲嘶力竭,(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梁家傑翩翩君子,一個大律師,也很辛苦。」他接著取笑梁家傑「是秀才,秀才遇著兵,有理講不清。」

黃毓民強調說:「上街(請願遊行)不為甚麼,只為我們要保住這塊乾淨的土地,我們珍惜這塊土地。大家看一下過去兩個月,SARS肆虐,香港人很辛苦,但是大家捱著捱著又過一個月,講就好像很容易,在期間有店鋪關門,有人失業,有二百八十多人死了。我這幾天在電台節目上每天都要求設立一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SARS(迅速社區擴散和導致這麼多人死亡的責任),追究政治責任、行政責任、法律責任。我公開在電台講,叫淘大花園的受害者控告政府,這些是法律容許我們的一種自我救濟的方式。死了二百八十多人,(政府)一句慰問也沒有,一句道歉也沒有。死了醫護人員,每個(高官)排隊到殯儀館叩頭,做了送殯部隊,死一個『好哀痛』,他們(醫護人員)為甚麼會死?」

參與審議惡法──難逃責任

對於保皇黨在立法會內佔過半數,以至由民選出來的立法會議員的角色淪為橡皮圖章,黃毓民對民主派議員提出集體辭職的建議,他說:「我建議你不要審議《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你(民主派議員)作為民選議員,一人一票選出來的,過百萬選民選出來的,你同一班只有少數人選出來的人,一起審議這條惡法。將來(二十三條)通過了,即使你(當時)投反對票,你都有份(審議和訂立這條惡法)!所以我建議他們於七月九日立法之前集體辭職。」在場的熱烈地拍手掌,大叫說得好,支持你。


他說:「(民主派議員辭職後)可以再選過。這一條惡法就只有你(立法會內的保皇黨)這班奴才之中的奴才,那四十個人去通過。他們是香港歷史的罪人,(若民主派議員已辭職便)沒你份;但你有份審議,即使投反對票都有你份。」

黄毓民越說越激動:「在大陸爭取民主的人,隨時被抓去坐牢。丁子霖教授十四年來孜孜不倦,默默地搜集天安門死難者的資料,搞了一個叫做『天安門母親運動』,我們和她比,我們算甚麼?我可以告訴大家,香港沒有辦法走回頭路,我現在天天做節目罵他(董建華)。要不然就抓我。二十三條若通過,告訴大家,我一定會在電台顛覆你(董建華),煽動叛亂,你抓我吧!」

搞民主運動──準備犧牲

他青筋爆現地說:「沒有膽子就不要搞民主運動。每個(搞民主運動的)人都要坐牢,台灣這二十多年來,所有坐過牢的,也可以做總統。不要說(香港的)立法會議員,牢不敢坐,兒女小老婆年青,還未做立法會議員之前沒有車,做了就有車了,未做立法會議員之前沒有樓,現在有樓了,在這種環境底下,你要計算得失的話,你就不要搞(民主運動),搞來幹嘛,回家去吧!」

對於黃毓民要求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集體辭職一事,民主派議員「街坊工友服務處」
的梁耀宗在座談會完結前作出回應說:「作為立法會議員一份子,辭職與否並不是大問題,我不是眷戀那個權位,這個權位是由市民給我們的,如果市民覺得我要離開的話,我就離開。是不是在這一刻我們需要辭職,我們真的要考慮,因為二十三條是一條影響我們法治、人權、自由的重要法例,我們擔心的還有其他問題,也需要處理,如何辦也需要考慮。」



正面前排右起:黃毓民、梁家傑大律師、梁耀忠議員、天主教夏其龍神父、前線劉慧卿議員。

梁耀忠續說:「還有就是我們下來後還選不選?我認為是下來後就不要再選,因為再選,市民會說你們搞甚麼,又浪費公帑。我覺得若真的不再參選,那就完全地杯葛立法會選舉,下來再選其實沒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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