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童話—兔和刺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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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8日訊】
孩子們,我這故事聽起來像是捏造的,但它却是千真萬確的。故事是從我爺爺那聽來的,他每次給我講時,總說: “這當然是真的,要不然就不給你講了。”

這故事是這樣的。在收穫季節的一個星期天早上,蕎麥花開得正盛,陽光明媚,微風和煦地吹拂著田間的草梗,雲雀在空中歡唱,蜜蜂在蕎麥間嗡嗡地飛來飛去,人們正穿著盛裝去教堂做禮拜。萬物歡喜,刺猬也不例外。

刺猬正雙手叉腰,靠門站著,享受這清晨的和風,悠閑地哼著小曲,這首歌和他平時星期天早上唱的歌沒有什麽兩樣。他悠閑地半哼半唱著,突然想起了要趁自己的女人正給孩子們洗澡的當兒,去看看他的蘿蔔長勢如何。這些蘿蔔其實幷不是他的,只是離他家很近,他和他的家人就習以爲常地靠吃這些蘿蔔度日,他也理所當然地把它當成是他自己的了。說幹就幹,只見他關上身後的門,隨即就踏上了去蘿蔔地的路。

他在離家不遠的地方繞過了地邊僅有的一叢灌木,正準備到地裏去時,他看到了爲同樣目的出門的野兔,他也想去看看自己的白菜長得怎樣了。刺猬看到野兔時友好地和他道了聲早安,但野兔自以爲是位不同尋常的紳士,表現得非常傲慢無禮,連刺猬的問候也不搭理,只是以一種很輕蔑的態度對刺猬說:“你怎麽這麽一大清早就在地邊跑?”“我在散步。”刺猬說。“散步?”野兔微微一笑,“我想你可以用你的腿幹點更好的事吧。”刺猬聽到這回答非常氣憤,他一切都可忍受,只有自己的腿不能提,因爲大自然給了他一雙短短的彎腿。

于是他對野兔說:“你以爲你的腿能比我的腿派上更大的用場?”“我正是這樣認爲的。”野兔說。“這個我們可以驗證一下,我打賭如果我們賽跑,我一定會勝過你。”刺猬說道。“真是滑稽,瞧你那對短短的腿。不過我倒很樂意,既然你有這種荒誕的想法,我們來賭點什麽呢?”野兔說道。“一個金路易和一瓶白蘭地。”刺猬說道。“一言爲定。”野兔說。“來,擊掌爲證,我們現在就可以開始。”“不,”刺猬說,“沒必要這麽急嘛,我還沒吃過早飯呢!我得先回家,吃完飯。半小時後我就會回來。”

于是刺猬離開了,野兔對這一切也很滿意。在回家的路上刺猬想:“野兔仗著他的腿長,很得意,但我會設法勝過他的。他或許是個人物,但他却是個愚蠢透頂的傢夥,他會爲他所說的話招報應的。”當他回到家時,他對自己的女人說:“老婆,快點穿好衣服,跟我到地裏走一趟。”“出了什麽事?”他女人問道。“我和野兔打了個賭,賭一個金路易和一瓶白蘭地。我要和他賽跑,你也得到場。”“天哪,老公,”他女人叫道,“你沒有毛病吧,你是不是瘋了,你怎麽會想到要和野兔賽跑呢?”“住嘴,你這女人,”刺猬叫道,“這是我的事,男人的事你最好少插嘴。快去穿上衣服跟我走。”刺猬的老婆拿他沒辦法,不管她願意不願意,她都得聽他的。

于是他們一起上路了。刺猬告訴她的女人說:“現在聽好我的話,你瞧,我會把這塊地作爲我們的賽跑路綫,他跑一畦,我跑一畦。我們會從那頭上跑下來,現在要做的就是呆在這畦的底下,當他到達你身旁那畦的終點綫時,你就對他叫:我早就在這裏了。” 他們到地裏後,刺猬告訴他的女人該呆的地方,然後他就往頭上走去。他到頭上的時候,野兔已經在那兒了。“可以開始了嗎?”野兔問道。“當然,”刺猬說,“咱們一起跑。”說著,他們就各自在自己的菜畦上準備好了。野兔數:“一、二、三,跑。”然後就像一陣風似地沖下了這塊地。但那只刺猬只跑了兩三步遠就蹲在了菜畦溝裏,幷安安靜靜地呆在了那兒。

當野兔全速沖到那頭時,刺猬的女人迎了上去,叫道:“我早就在這裏了。”野兔大吃一驚,十分奇怪。由于刺猬的女人長得和刺猬一樣,他認爲除了刺猬外沒人會叫他。然而,野兔想:“這不公平。”于是叫道,“再跑一次,咱們得重新來一次。”他又一次像風一樣往前跑了,他看起來像是在飛。但刺猬的女人仍安安靜靜地呆在那兒。當野兔跑到菜地的頂端時,刺猬就在那兒對他叫道:“我早就在這裏了。”這下野兔可氣壞了,叫道:“重跑一次,我們再來一次。”“沒問題,”刺猬答道,“對我來說,你願意跑多少次都行。”于是野兔又跑了七十三次,刺猬總是奉陪著。每次野兔跑到底端或頂端時,刺猬和他的女人總叫:“我早就在這裏了。”

到了第七十四次時,野兔再也跑不動了,跑到一半就倒在地上,嘴角流著血,躺在地上死了。刺猬拿走了他贏的白蘭地和金路易,把他的女人從菜畦裏叫了出來,歡天喜地回家了。要是還活著的話,他們准還住在那兒呢!

這就是刺猬如何在布克斯胡德荒地上與野兔賽跑,直到把野兔跑死。打那以後,野兔再也不敢與布克斯胡德的刺猬賽跑了。

這則故事的寓意是:第一,無論什麽人,不管他如何偉大,都不該嘲笑比自己差的人,就算是刺猬這樣的小動物也不可小瞧;第二,它告訴我們,一個男人必須依據自己的情况,挑一個和自己相貌相配的人爲妻。那麽誰遇到了刺猬,就得留心刺猬的女人也是刺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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