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洗掉二千億—中國地下洗錢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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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1日訊】在一些地方,地下經濟相當猖獗,地下財富也有了令人吃惊的規模。他們有四种讓「地下財富」合法化的方法。

*千方百計將錢轉移到境外

通過地下錢庄等境內外串通交割方式轉款,已成為公開的秘密。這主要發生在廣東潮汕、福建及浙江等沿海一帶。据國內有關學者估計,近年來僅國內每年通過地下錢庄洗錢金額就高達二千億元,大概占國民生產總值的百分之二左右。

二OO一年,福建警方查處的以台灣人為首的特大「六合彩」賭博組織,前些年在泉州等地大肆進行賭博活動,轉款手法相當隱蔽,重金雇佣他人作押鈔員,還用別人的名字登記住宿;不斷變換賬戶,先把非法獲得的賭資注入銀行,開獎后通過銀行賬戶提款,將每期經營的贓款在一兩天內全部取走,再利用地下錢庄轉移至台灣。涉嫌的銀行儲蓄卡賬戶多達二十八個。送子女出國窩藏贓款。福建省長樂市地下標會「會頭」程則華聚斂大量錢財后,辦理兩個儿子出了國,在境外為儿子買樓,其數百万元贓款主要窩藏在儿子身上。

分散轉移,直接攜帶,化整為零。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沿海居民在接受記者暗訪時說,最簡單而實用的方式是按照國家對出境攜帶現金最高限額多次直接攜帶,就像「老鼠搬家」。至于出關路子,多得很,比如從深圳到香港,有免檢直通車,你帶多少錢出去都沒有人知道,資金從香港進入美國就易如反掌了。

有關資料顯示,不法分子利用网絡轉移資產是一种新動向,日益猖獗。互聯网的世界性進一步增加了清查詐騙行為的難度,追蹤黑錢的來源變得越來越复雜和困難。金融机构難以了解客戶從哪個國家進入其賬戶,有關的管理人員則可能無法監控個人賬戶持有者的所有行為。

此外,不法分子還采取境內外合謀簽訂虛假合同如購貨、合資在境外辦企業,出口不收匯,進口不到貨,通過假造貿易合作單證,將境內資金或權益轉移到境外。

*轉化為地上畸形消費和合法投資

福建省長樂市「治理民間標會領導小組」副組長陳麟介紹說,二OO一年初「十八姐妹」標會倒閉后,「會頭」共聚斂錢財近一億元。許多「會頭」聚斂民間大量資金后,瘋狂進行畸形消費。

讓親屬開設商店,假稱自已的收入主要來自該處,或偽稱自己從國外某親戚處獲得大量遺產和饋贈。在沿海采訪時,一些知情群眾指著一些「假店面」告訴記者,這些店子平時很少看到顧客,但仍能維持下去,就是那些從事非法經濟活動的人「掩人耳目」的把戲。

一些勢力較大的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除將部分非法收入畸形消費外,還將非法得來的錢通過向經濟領域滲透的方式變為合法化,涉足的是合法生意,如投入房地產等合法行業,或投資當地某項產業,但其經營手段完全屬于非法,采用暴力手段強買強賣,收取保護費,掠奪壟斷利潤,繼續撈錢。最后形成這樣一种局面:凡屬這一黑幫組織涉足的行業,所有的人都「自動退出」,不敢与之競爭。盤踞福建省順昌縣長達十余年的「徐氏」黑社會性質組織,以此手段進入了當地服裝、鞋帽、建筑、建材、運輸、飲食娛樂等多個行業。

*處于隱蔽狀態的金融投資

中國人民銀行長樂市支行副行長鄭耀原分析說,長樂民間資金較為充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非法收入開辦「地下錢庄」,實現「錢滾錢」。据了解,長樂市近些年已成為地下金融投資活動的頻發區,僅2000年就查處五宗非法吸儲人民幣數千万元的「地下錢庄」案。

將錢投入股市。這在證券市場不規范、監管不力的情況下,是地下經濟收入合法化的一种非常行之有效的方法。有關資料顯示,不少人將非法收入投入股市,進行黑市交易,尤其是在市場極不規范的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初,根本沒任何記錄可查,使許多人成功地洗了黑錢,將其變為「白色收入」。

一些地下經濟收入占有者開始熱衷于進行長期金融投資,使非法收入實現增值。近些年,一些境外保險机构未經批准,進入福建沿海多個城市非法拉保,以高額回報、人民幣繳款美元理賠等許諾吸引客戶。僅晉江、石獅兩地,每年至少有上億元人民幣的保費「流」到境外保險公司。

*地下收入通過銀行存款合法化

銀行存款是地下經濟收入的特有形式之一。有專業人士就此研究分析指出,如果將儲蓄与中國的經濟總量和增長率進行比較,就可發現差异是巨大的。儲蓄從一九九七年開始,其增長速度就一直大大超越經濟的增長,但2000年這一年的儲蓄開始出現了顯著的下降,原因是全國重點打擊走私,這一行動限制了地下經濟的發展,進而也一直限制儲蓄的上升。可見儲蓄与經濟增長的這种不對稱的上升幅度,是与地下經濟緊密相連的,說明銀行存款也是地下經濟收入的特有形式之一。

有關資料顯示,目前關于資本外逃規模測算的最新數据是近三年外逃五百三十億美元。專家分析指出,資本外逃的突然增大,從宏觀看,必然會對國內宏觀金融市場形成沖擊,一系列市場變量,如利率、匯率會變得不穩定,利率上升壓力增大,匯率存在下跌壓力,外匯儲備有更大的流失壓力。境內貧困人口需要為外逃資本承擔外匯管理加強、國際融資成本提高等風險,從而加大貧富差距。在資本外逃后,政府會轉而向流動性低或者沒有流動性的資產(如土地、勞動力)增加稅收負擔,由此拉大收入差距,降低國內消費和就業水平。

改革開放以來,出現了一些千万富翁,出現了一些「先富階層」。研究分析這些「先富階層」的成長史,不難發現,其中一些暴富者,不排除是通過非法經營起家,如偷漏稅、走私、騙貸等;也不排除因違法行為斂財,如腐敗公職人員通過貪污、受賄進入富足階層等。

一些暴富者的畸形消費趨向對經濟社會產生了較大影響。他們的部分地下財富最終會流入消費市場,買豪宅、買汽車,特別是要購買各种高級消費品、奢侈品、耐用消費品,這些商品的集中消費,常會刺激物价上漲,容易在相關領域出現一定程度上的通脹現象。

*地下經濟挑戰正常經濟社會秩序

福建省一位經濟專家分析說,地下經濟收入合法化消費,由于掩蓋了部分事實,扭曲了一些經濟參數,使人們對經濟現象的觀察有可能偏离實事求是的軌道,因此會帶來一系列危害和不良后果。主要表現在:從宏觀調控方面看,由于「地下經濟」未納入國民經濟統計體系,政府在制定宏觀管理和調控措施時,由于對隱性經濟估計不足、分析不夠、情況不明,只是依据公開的官方統計資料作決策,將導致某些政策指向与客觀事實有偏离,使政策效應不能充分發揮。比如,政府制定的收入分配政策,只能管住個人分配總量中的一部分,很大一部分隱性收入的分配,政府的政策管理無能為力,造成分配不公和分配秩序紊亂。在金融政策上,政府對顯性通貨膨脹警惕性較高,一旦發現物价上漲較快,尤其到了社會承受能力臨界點時,便會很快作出反應,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抑制;但是,對隱性通貨膨脹則盲目樂觀,麻□大意,一旦隱性通貨膨脹的壓力急劇釋放,向顯性通貨膨脹轉化時,便顯得缺乏應變准備,舉措失當。

在地下經濟收入流向中,不法分子將一部分收入用于編織「關系网」,以獲取市場資源。有的專家認為,這些從事地下經濟活動的不法分子最看重的是關系,在他們的朋友里排第一位的是政府官員,其次是銀行職員,這些關系甚至比商業机密還重要。社會學者用「社會資本」」詞來概括這一現象。不法分子對社會資本的投資方式主要的是「實物投資」与「會證投資」。普遍的實物投資包括:讓有權人使用自己的豪華轎車,同時提供各种報銷方便;會證投資則有高級俱樂部、高爾夫球會的「會員證」。

不法分子對社會資本的投資,使一些党員干部參与地下經濟活動,削弱了政府的權威。据調查,影響較大的地下經濟組織大多有腐敗官員支起的保護傘為其撐腰,這類非法經濟活動在某种程度上弱化了中共在地方的領導權,踐踏法律的尊嚴,造成極大的民憤。更有甚者,一些帶有黑社會性質組織利用地下經濟力量向權力階層滲透,從當地權力層中尋找他們的代理人,与掌權者相互勾結,同時网羅地方無業游民,這种權力庇護和暴力手段的畸形結合,使涉黑組織已在一些地區与社會底層成員中成為一种「公共權威」,形成「另類社會權力」,挑戰地方政府權威。

一些專家指出,党風和社會風气中存在的大量問題,盡管表現形式多种多樣,但其主要部分都与地下經濟有關。比如,為了追求隱性收入,權錢交易,行賄受賄,損公肥私便應運而生;由于隱性談判的存在,一些人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破坏政令的統一,想盡辦法給個人和小團體撈取不正當好處;集體走私,法人實體偷稅漏稅、揮霍公款、色情服務,憑藉行業特權貪拿卡要等。

2003年8月前哨雜誌(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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