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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廢最終處置場 選址台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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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歐祥義╱台北報導〕境內核廢料最終處置推動有重大突破,經濟部與台東縣政府,計畫於十二月簽立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合作協議書,中央接受台東縣府提出的安全、縮小體積與具體回饋三條件。

 經濟部強調,陳總統宣示今年年底解決境內核廢料掩埋場的政策支票「必定兌現」。

 台電表示,初步規劃境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場址,位於台東縣的大武、達仁、太麻里、金峰這四鄉鎮,處置場容納規模是一百萬桶。如果地方與中央順利簽成協議書,台電必須立即著手作鑽探工作,目前當地唯一的地質鑽探資料,是廿餘年前南迴鐵路興建時所作,現在已不適用。

 台電在徵選境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過程中遭遇很大的阻力,過去曾陸續非正式透露澎湖東吉嶼、基隆彭佳嶼為合格候選場址,結果均遭地方政府強力反對。九十年公告烏坵為合格場址,並陸續投入近七億元經費,最後因烏坵距離中國大陸太近,遭對岸反對,使得烏坵案無疾而終。

 根據台電的官方說法,台東縣政府對境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在台東興建,提出了三個條件,分別是須採最先進的技術以隧道式法掩埋;第二,台電須以電漿溶融方法縮小核廢料體積;第三,要對地方提具體回饋措施。

 台電表示,由於立法院尚未通過選址條例,對地方的回饋條件現在沒辦法談,所有的回饋條件必須經立法院審查才能算數。

 境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要在台東落腳,須經過五道程序,首先是經濟部的可行性評估,其次是環保署的環境影響評估,第三是原子能委員會的安全性評估,第四及第五道程序則是因為台東縣境內土地開發,涉及內政部東部國土開發計畫及原住民保留區,須內政部及原民會這兩個部會核准才能推動。

 台電說,台東境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未來完工後,蘭嶼現有的九萬七千桶核廢料將就地檢整,希望能縮減到剩三分之一,並利用大武港作為運輸接駁碼頭,其他核電廠的低放射性核料,也將透過海運載送到此掩埋。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外傳台東縣政府將與台電簽署核廢料場設置合約,台東縣長徐慶元昨日表示「絕無此事」,並指出縣議會前次定期會議已投票表決,反對核廢料儲存於台東。

 副縣長劉櫂豪表示,從來未曾聽聞縣府曾與台電簽署有關核廢料儲存地點的合約,他再次重申,縣府一切都遵守縣議會的決議,對於傳出此事,他深表疑惑與不解,並強調就算要簽約,也是由台電與鄉公所簽訂。

 台東縣議會議長吳俊立表示,前次定期會議,三十位與會議員均無異議通過堅決反對核廢料貯存場設置於台東境內,如果縣府真有與台電簽署任何合約,這種舉措已嚴重違反當初議會所表決的結果,若查證屬實,不排除訴諸法律,查明是否有私相授受的情況。

 太麻里鄉長陳進福表示,至今仍無任何相關人員曾與他接觸,而且是否要將核廢料貯存於太麻里鄉境內,這也要由全體鄉民做決定。

境外處置場合作案 全喊停

〔記者歐祥義╱台北報導〕限於國際現實與壓力,台電的境外核廢料處置場合作案,始終無法突破瓶頸,到目前為止,北韓、俄羅斯、馬紹爾、中國等合作案已全面喊停,台電全力推動境內處置場計畫。

 台電的核廢料委外處理問題,牽涉層面廣泛,包括兩岸主權、環保、核子擴散、國際外交。長久以來,一直由經濟部、外交部、原委會、環保署等單位共同會商處理,尤其是北韓案,外交部介入甚深。

 台電早在八十六年時即與北韓簽訂核廢料合作協議書,處理桶數為六萬桶,最多可追加到廿萬桶,每桶處理費用為一千二百美元左右。

 由於美國、南韓及中國壓力,北韓在掩埋場的施工品質以及我國原子能委員會尚未核發輸出許可証,此合約到目前均未履行。

 與北韓簽約的隔年,台電與俄羅斯也簽立為數五千桶的核廢料處理合約,處理標的是重熔性核廢料。由於俄羅斯法律禁止輸入核廢料,使得包括台灣在內有意委託俄國處理核廢料的國家均無法成行,此案經過五年,已無人再提及。

 馬紹爾案原先是一個國際合作的大型計畫,因為馬紹爾政府開價過高,加上主導的美國率先退出,此案因此無疾而終。

 中國大陸是最多民間參與的合作地區,規劃的掩埋址從浙江、甘肅到四川都有,不過以兩岸當前關係,要推動並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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