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墨爾本一婦女面臨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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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1日澳洲訊】墨爾本一婦女錯誤認為自己在1992年已經離婚,並且在同一年再次結婚,家庭法院表示這位婦女現在面臨重婚罪。

這位婦女的前夫準備下個月再次結婚,當尋找與此婦女當年的相關離婚檔時候卻沒有找到。家庭法院發言人表示離婚時通常要填幾種表格,他們派了很多人找尋此檔,卻沒有找到這對夫婦的任何離婚紀錄。

當神父為新郎新娘主婚時,他們必須在表格上填寫離婚的次數。而此婦女表示她在第二次結婚時必須出示離婚證明才能結婚,因此過後她就把有關文件和前夫照片一同扔掉了,所以也沒有保留離婚證明的複印件,她說這件事情給她的家庭帶來了很大壓力,她和現任丈夫已經有9個孩子,這件事讓孩子們很沮喪。

澳首席檢察官盧鐸(Philip Ruddock)的發言人表示假如有離婚的話,家庭法院應該保留離婚證明,至於此婦女是否被起訴,他表示那是由公眾起訴長官負責,取決於這個案例的具體情況。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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