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掩蓋的浩劫:夫妻雙雙遇害 老人婦女被打死

遼寧省迫害法輪功紀實專題報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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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7日訊】】【編者按: 遼寧省是迫害法輪功的最嚴重省份之一,位於瀋陽市郊的馬三家勞動教養院更是以酷刑臭名昭著。4年多來,遼寧省眾多普通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投進勞教所和監獄。到2003年11月為止,至少92人因堅持信仰失去了生命,在全國排第4。遼寧省司法廳高級官員曾經在馬三家勞動教養院解教大會上說: 「對付法輪功的財政投入已超過了一場戰爭的經費。」 明慧評論員指出:「江澤民心胸狹窄,妒嫉心強,把倡導「真善忍」的法輪功視為自己最大的敵人,對法輪功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滅絕政策。迫害法輪功是江澤民的個人戰爭,是一場勞民傷財、把中國推向深淵的民族浩劫。」 】

(接上文)

在這場浩劫中,610不法官員和公安警察任意闖進法輪功學員家綁架、抄家、恐嚇、罰款、嚴密監視等等,學員家屬也生活在恐懼之中,連鄰居都被騷擾得不得安寧。龍山教養院二大隊的大隊長唐玉寶稱自己:「脫了這身皮(指警服)就是流氓。」

由於當局嚴密封鎖,外界無法統計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實際數字。遼寧省通過民間管道可確認身份的,到2003年11月為止,至少有92名法輪功學員因堅持信仰失去了生命,其中黃克、鐘雲秀夫婦先後遇害,58歲的李艷華老人被活活打死 ,年輕婦女於秀玲被警察從四樓扔下摔死。

1、夫妻先後遇害 遺下6歲幼女

2003年7月3日,31歲的法輪功學員黃克在撫順市第一看守所,僅僅十天時間被迫害致死。黃克的妻子鐘雲秀1999年9月末進京上訪,為擺脫警察羈押,從火車跳下不幸身亡,年僅27歲。黃家現剩下不滿6歲的孩子及年邁的父母。

黃克生前在遼寧撫順石油化工研究院第10研究室工作,他的妻子鐘雲秀,原為撫順市清原縣北三家鎮中學英語教師,為人善良、樂觀開朗,深得公婆喜愛。

黃克、鐘云秀夫婦生前合影。 (明慧網)<br /></a><figcaption id=” title=”黃克、鐘云秀夫婦生前合影。 (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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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克、鐘云秀夫婦生前合影。 (明慧網)
黃克、鐘云秀夫婦生前合影。 (明慧網)

1999年的7月20日,黃克、鐘雲秀夫婦為法輪功進京上訪,留下女兒和老人在家。沒想到這一別,年幼的孩子竟和媽媽成永訣。1999年9月末,黃剋夫婦被非法抓捕遣送回撫順,火車行至錦州附近,為了擺脫警察羈押,鐘雲秀從火車跳下,不幸身亡,年僅27歲。當時他們的女兒不到兩歲。黃克是家中的獨子,父母都已年邁,母親有病,在這樣的情況下,撫順政法委和610辦公室仍將黃克非法關押數月之久。

妻子鐘雲秀死後,黃克由於不放棄自己的信仰,他的工作單位──撫順石油化工研究院一直不讓他上班。後來,黃克被多次非法綁架到洗腦班、拘留所和教養院迫害。

2003年6月底,黃克再次被撫順市望花區光明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關押在撫順市第一看守所,僅僅十天時間,於7月3日早6時被迫害致死在看守所。

對黃克被害致死案,撫順第一看守所(413-770-2472)接電話人員一會稱「沒有這個人」,一會又稱「不知道」。黃克的工作單位撫順石油化工研究院的辦公室(6428144)工作人員明確表示,黃克是死在看守所裡。一名記者向望花區光明派出所(0413-642-9829)調查黃克的死亡原因,一男性警察稱「電話裡不能講死亡案子」。如今黃家只剩下不滿6歲的孩子及年邁的父母。

2、李艷華被打死 警造自焚假象 央視播假新聞

2001年2月19日,遼寧省大石橋市南樓經濟開發區東江村法輪功學員、58歲的李艷華講法輪功真相時被捕。南樓公安局逼問有關法輪功資料的來源,李艷華不說,警察們對這位瘦小的老人大打出手,最後把她打得大小便失禁,七竅流血而死。

警察把李艷華的屍體移至西江村的一個土坑內,又在旁邊放了一些玉米秸葉,製造自焚的假象,並讓西江村的村長劉勝作偽證說:「發現她時還有活氣。」 但是他們自己都覺得很難自圓其說,就把李艷華的老伴馮明申叫來,威逼利誘,對他說李艷華死了,並讓馮明申承認李艷華是「癡迷法輪功而死」,還錄了口供,後又改為糖尿病致死。

當地法輪功學員知道這一不幸消息後,認為無論自殺或因糖尿病而死都不可能的。其一:法輪功教導:「煉功人不能殺生。」(《轉法輪》229頁)其二:老太太一直很健康。其三:糖尿病是一個慢性病,怎麼能說死就死?

當地的法輪功學員親自到太平房查看屍體,屍體儘管經過多次處理,但仍是傷痕清晰可見,慘不忍睹:右眼下塌,一隻眼睛睜著一隻眼睛閉著,鼻孔還留有大塊血跡。左膀子上發青,後背從肩頭到臀部排滿了警棍毒打的傷痕,幾乎整個背部都是紫色的。他們拍下了李艷華被打死的第一手照片後,在明慧網等海外媒體上曝光。

李艷華老人的遺照。 (明慧網)<br /></a><figcaption id=” title=”李艷華老人的遺照。 (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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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艷華老人的遺照。 (明慧網)
李艷華老人的遺照。 (明慧網)

李艷華被打死後,遼寧省大石橋市公安局奉上級的指令,不僅不追究殺人兇手,反而追查是誰把李艷華被活活打死的事捅到了海外曝光,並千方百計掩蓋罪行。

2002年3月18日中央電視台晚間「新聞聯播」及「焦點訪談」節目播放一出誣陷法輪功的戲。「焦點訪談」節目組是2001年11月中旬到遼寧省大石橋市南樓開發區採訪的,採訪主題是東江村人法輪功學員李艷華的死因。從李艷華老人之死到「焦點謊談」節目播出的一年多時間裏,中央電視台費盡心機為兇手們掩蓋和圓謊,找來多人作偽證,並對節目進行剪輯、潤色和加工,試圖想用幾組事後拍攝的鏡頭來否定李艷華老人被警察刑訊逼供活活打死的事實,但是像中央電視台的「天安門自焚」錄像一樣,漏洞百出。被找來作偽證的法醫把李艷華身上的傷痕說成是「屍斑」

據東江村村民說,「焦點訪談」節目組正式採訪李艷華的老伴馮明申的前一天,警察去了馮家。「焦點訪談」正式採訪馮明申時,警察三步一崗,五步一哨,根本不讓人靠近。李艷華死後,馮家蓋起了四間樓座,大約需四、五萬元人民幣。東江村民都說,馮家經濟條件原本很困難,近幾年又沒甚麼大收入,這錢可能是有關方面為堵馮明申的嘴給的。

3、於秀玲被警察從四樓扔下摔死

於秀玲,女,是遼寧省朝陽縣大廟鎮七城子村七組村民。因修煉法輪功,於2001年9月14日在家中被朝陽市龍城區公安分局抓走,非法關押在十家子看守所。在被關押的第六天,即2001年9月19日,上午八點,於秀玲被帶到龍城公安分局。

於秀玲拒絕寫認罪書,當地政保科長及警察對她不停地毒打,酷刑折磨持續十三個小時,於秀玲手一直被銬在暖氣片上,最後於秀玲被打得奄奄一息。消息來源引用肇事相關人的對白稱:這時有人說送醫院搶救,另一人說: 「別送醫院,搶救不過來咱們沒法交待。」於是他們從四樓窗戶將於秀玲扔下,把她活活摔死,年僅32歲。當晚十二點左右就匆忙將遺體送去火化。

警察在火化前通知了於秀玲的丈夫馮殿祥,說於秀玲是跳樓自殺,允許他見一面。由於警察急催火化,馮殿祥無法細查死者的傷勢,只發現於秀玲的胳膊斷了,臀部有青紫塊。馮殿祥想細查死因,警察說:「你們願意上哪告就上哪告,隨便!上邊有指示,法輪功怎麼整都不過分。」

事發後遼寧省朝陽市龍城公安分局召開會議,下令對外統一口徑:「於秀玲是跳樓自殺。」 (待續)

(資料來源﹕明慧網)(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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