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作家被判重刑 律師質疑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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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0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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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馬來西亞的著名網絡作家黃金秋,9月27日(中秋節前一天)由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十二年徒刑,並剝奪政治權利四年。

今年30歲的黃金秋先生原為國內新聞工作者,出國留學後因在海外以網名“清水君”在互聯網上發表政論文章而著名;2003年8月回國探親考察,9月13日在江蘇省連雲港被警方拘捕,隨後被控以“顛覆國家政權”

黃的父親,一名共產黨員, 對在沒有任何事實根據的情況下對黃金秋做如此重判而感到遺憾和困惑(錄音)因為他沒有事實根據呀;在共產黨的領導下,應該講的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我很不理解,他既然沒有事實怎麽宣判了呢?第二就是遺憾。他既然沒有事實就能宣判,那不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嗎?共產黨的這個做法違背了共產党的基本原則,也喪失人心。從去年被捕到現在一年多了,沒有單獨去會過面,公安不叫接觸. 律師說黃金秋是無罪的,不但應該釋放,還應該賠償。我確實是很困惑呀。毛澤東的時候還說言者無罪,問者足戒呀。他現在是言者有罪。

黃金秋的律師郭國汀為黃作了雄辯而有力的辯護,曾使法庭一度以證據不足而無法判決;(錄音)我是他的辯護律師,我們認為這個案件的關鍵所在是這個罪名到底成不成立的問題,也就是到底是有罪還是無罪。我是作了無罪辯護,我的理由是非常充分的。郭律師說: 從法律上,從憲法,包括刑法,以及證據,各個方面來看,我們這個無罪辯護都是是非常充分的。然而在中國大陸,司法公正的體制還沒有建立,法官完全受制于地方政府,受制於執政黨。在這種情況下,法官很難作出獨立的或者說自由的判斷,(錄音) 他哪怕想判斷他也做不出來。那麽在這種情況下實際上是受上級的意志來左右的,不是三個主審法官能夠定案的,甚至於這個定案不是常州中院能夠定的,可能還不是江蘇高院定的案子,是更高層定的調子。律師還告訴記者在目前的情況下我們的辯護要讓法院能夠采納還是有相當的難度,(錄音)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辯護要讓法院能夠采納,在目前的情況下還是有相當的難度的。這個原因很簡單,就是大陸沒有新聞自由嗎,也沒有媒體的支援。整個大陸對黃金秋的案子沒有任何的報道,沒有任何的消息,那等於你法院就是獨家的,獨家的審判。獨家的法院的審判實際上變成了執政黨的審判。律師說審判法官全是共產党員,完全聽命於共產黨的指令,怎麽可能有司法公正?然而這個案件的意義不在於到底是勝訴還是敗訴, 而在於它的歷史過程。(錄音) 我個人認為那這個案件它的意義不在於到底是勝訴還是敗訴, 而是在於這個過程,歷史的過程。我對這個案件實際上一開始就有預測,預見一審是不可能贏得,不可能有任何贏的希望。那麽二審有沒有希望,我認為仍然不太可能。二審之後我們還有申訴,申訴到最高法院,我想讓最高法院最後來個定論。你最高法院對這種判決,還要判他有罪,那只能說明你最高法院也沒有司法公正可言,我想這個留給歷史。

在談到法律依據時,郭國汀律師說:法律依據,關鍵是他的行為有沒有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檢察官他認證了半天就認定了它有組黨的行為,但他並沒有認定他有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但是,組黨的行為那跟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這兩個有質的區別。那你作為檢察官也好,作為法官你要定罪也好,你要證明他的行為到底哪些構成了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他沒有證明,到現在為止他也沒有證明,沒有證明你怎麽能夠定罪呢?律師接著表明, 作為被告,我們沒有義務來舉證我們有沒有犯罪,但作為檢察官,應負有這方面的義務。我們作為被告,我們沒有義務來舉證我們有沒有犯罪,作為檢察官,你負有這方面的義務。我認為是一個觀念的問題,就是對刑法的這個觀念。因為大陸畢竟這麽多年,長期以來都是受到一種思維定勢呀,他別是檢察官對這種政治案子,他們都是,他們沒有自己獨立的判斷,那些檢察官,長期洗腦,觀念落後得不得了的。法官相對來說好一點, 但他是沒有辦法,我們中國在這種情況下,這些法官個人沒有這個能力,沒有這個膽量吧,不敢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判。

郭國汀律師還說:這不是依法執法它是以黨的意志執法。所以中國在政治體制種種原因沒有走向自由民主政治的情況下,司法公正是不可能的。所以這種案子沒人敢做,敢做的律師也是走過場,既然我要做我就是要真的辯,不作假辯。

海外網友也就此發表了自己的看法,譴責中國以言論治罪,黃金秋就是發表了一下自己的一些看法,就被判了十二年,從海外的角度來看這個是非常不可思議的。但是在中國這是司空見怪的,因為在中國根本就沒有言論自由。整個兒國家的法律,不是獨立存在的,它就是在黨的意志下幹這個事情,所以我覺得一點兒都不奇怪。這種事情發生在中國不是很奇怪的事情,就是給言論判罪的。憲法上雖然寫了老百姓有這個言論自由,實際上這個言論、這個自由,僅僅限於黨讓你說什麽你就說什麽,最高領導人說什麽你就說什麽。除此之外,你要是有什麽其他的想法、對執政者有什麽看法、有什麽建議、有什麽意見,你要表達出來,那上面聽著不舒服了,就會給你定罪的,這個不奇怪。實際上它就是給言論判罪的。

(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臺)(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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