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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關切真調會調查對象是否包括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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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銘坤台北27日電)台灣司法院大法官議今天舉行真調會條例釋憲案言詞辯論,大法官許玉秀主動詢問真調會現有委員十二人,真調會內規規定八人即可行使職權,是否和條例規定相符,調查對象是否包括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等問題,引起注目。

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條例是否違憲,今天舉行言詞辯論,釋憲聲請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代表和關係機關立法院派出的代表進行辯論。許玉秀在聽完立法院代表陳述條例立法過程後,主動詢問立法院代表親民黨籍立委陳進興(新竹縣)。

許玉秀首先詢問真調會是否已自行集會、行使職權,她表示,真調會在記者會宣布行使權限需要三分之二委員決議,目前真調會十二位委員,三分之二只有八位委員,但真調會條例規定設置委員十七人,第六條規定決議要有半數委員出席,也就是九人,這和條例規定是否相符。

她也詢問陳進興,真調會調查的具體事項內容為何,她表示,陳進興在說明真調會調查結果得為法院再審理由時,表示是為排除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選舉訴訟不得提起再審的限制。她詢問,真調會調查範圍是否只涉及總統副總統選舉訴訟的部分,調查對象是否包括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

她也對立法院代表說真調會借調檢察官,真調會沒有指揮監督檢察官權力,詢問是否借調機關可決定那一位檢察官被借調,真調會是否沒有權力遴選借調檢察官的人選。

陳進興表示,真調會訂工作要點,是條例母法規定未周延部分的補充,真調會條例侷限於調查三一九槍擊事件,刑事責任調查由特別檢察官行使,至於借調檢察官,會尊重被借調檢察官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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