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莉藜:薩達姆政權和中共的幕後交易

——解讀《伊拉克武檢報告》

楊莉藜

人氣 50
標籤:

【大紀元11月1日訊】1、引言

10月6日,美國伊拉克調查團首席武器檢查員查理斯•道爾夫向美國國會提交了《伊拉克武檢報告》(全稱:《美國中情局特別顧問關於伊拉克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綜合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歷時一年多時間完成(2003年6月——2004年9月),長約一千頁,分六卷。第一卷:薩達姆政權的戰略企圖、第二卷:薩達姆政權的資金與採購、第三卷:導彈發射系統、第四卷:核武器、第五卷:伊拉克的化學武器項目、第六卷:伊拉克的生化武器。

第一次海灣戰爭結束後的十幾年間,中共和薩達姆獨裁政權關係日益密切。不惜置聯合國決議於不顧,私下和伊拉克發展軍事和經濟往來,政治上逐漸淪為薩達姆在聯合國和國際社會的傳聲筒和應聲蟲。對於國內民眾,中共一直裝出一副熱愛和平、主持公道的假善人模樣,大肆指責、詆毀討伐獨裁者的正義之戰,把自己的經濟利益和政治圖謀掩蓋在重重謊言之下。解讀該《報告》,可使我們對中共與薩達姆政權的幕後交易有更全面的瞭解,對中共政權的邪惡本質有更深入的認識。

文章的引文部分均由本文作者直接從英文《報告》譯出。英文原文可到以下鏈結查詢下載:http://www.cia.gov/cia/reports/iraq_wmd_2004/

2、第一次海灣戰爭以來的中伊關係

中共與薩達姆政權的軍事和經濟往來,似乎是隨著薩達姆走向覆滅前的日漸瘋狂而日漸密切起來。薩達姆主要是看中了中共的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地位,而中共則是看中了伊拉克的經濟利益,同時也不否認有獨裁者之間猩猩相惜的因素。

《報告》為我們提供了自由伊拉克行動之前幾年間中伊關係的一些細節。薩達姆積極和中國交往,主要是為了通過中國來影響聯合國安理會和國際社會。《報告》第二卷的《重要發現》一節指出:

“薩達姆試圖擾亂聯合國對於伊拉克的制裁,其中的重要一環就是竭盡全力地對聯合國常任理事國,如俄羅斯、法國、中國,和一些非常任理事國(如敘利亞、烏克蘭)施加影響,以結束制裁。在薩達姆的指揮下,伊拉克外交部制定、實施一系列戰略,對上述安理會成員國和國際輿論施加影響,旨在結束聯合國制裁,並通過外交和經濟手段破壞後來的石油換食品專案。”(第2卷,第3頁)

薩達姆影響中國的主要途徑是通過向中國提供石油。《報告》第一卷的《認識薩達姆隱藏著的發展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企圖》一節指出,薩達姆試圖通過石油生產來控制中國等國家,進而來影響聯合國安理會和國際社會。

“前政權試圖用伊拉克的石油資源分裂國際社會,從1999到2001年,一次又一次地壓縮或停止石油生產,試圖以此影響起決策作用的安理會成員國,但這一企圖並沒有活動完全成功。伊拉克控制著出售石油和安排購進人道救援物資的全過程,充分利用了聯合國監督不力的便利。為在聯合國取得外交支持,前政權保證把石油合同優先給予中國、法國、俄羅斯的能源公司,以及其他對伊拉克表示同情的代表國家。”(第1卷,第56頁)

由於物質利益的驅使和意識形態上的親和,中國很快倒向伊拉克,在聯合國力主早日解除對伊拉克的制裁。《報告》在《伊拉克外交部對聯合國制裁的反制》一節中提供了這方面的資訊:

“調查團認為,整個90年代,中國一直一方面主張解除對伊拉克的制裁,另一方面私下勸說伊拉克加強和聯合國的合作。直到2000年10月,伊拉克方面仍在尋求中國的支持,以解除聯合國對伊拉克的制裁。據新聞報導稱,2000年11月,中國副總理錢其琛聲稱,中國支持伊拉克為結束經濟制裁做出的努力,願意為伊拉克問題的早日解決而努力。”(第2卷,第55-56頁)

伊拉克也用同樣的方法拉攏俄羅斯和法國。由於中國的影響力有限,薩達姆政權對中國並非畢恭畢敬,一旦達不到目的,伊拉克就翻臉不認人。2002年安理會將就限制向伊拉克進口物資舉行表決,伊拉克風聞之後,派副總理阿齊茲訪問中國,試圖說服中國反對聯合國的該決議。《伊拉克外交部對聯合國制裁的反制》一節中還說:

“據外交管道的報告稱,中國總理朱鎔基和副總理錢其琛於2002年1月27日到28日會見了來訪的伊拉克副總理阿齊茲。據說,朱鎔基軟化了以前結束經濟制裁的立場,對阿齊茲說中國願意為早日解決伊拉克問題而繼續努力,中國一直主張制裁問題應早日解決。中國也希望伊拉克加強和聯合國的合作,改善和鄰國的關係。”(第2卷,第55-56頁)

伊拉克似乎沒有達到預期目的,因此並沒有因為中共多年來的袒護包庇給予任何情面:

“伊拉克間接威脅說,如果北京同意聯合國對伊拉克的物資控制清單,就終止和中國的貿易關係。”(第2卷,第56頁)

3、中國幫助伊拉克發展無線通訊

無線通訊或稱遠端通訊是與現代戰爭密不可分的指揮手段。聯合國對伊拉克的決議中對無線通訊的種類和功能做出了詳細限制,以阻止其發展威脅鄰國和世界和平的現代化軍力。中國作為聯合國常任理事國對於聯合國的規定應該十分清楚,然而背後卻放棄了作為一個大國的原則,和薩達姆政權來往頻繁,甚至不惜冒著違背聯合國協議的惡名,向伊拉克提供軍用物資。

中國對伊拉克非法交易主要集中在無線通訊方面,《報告》有專門的一節《中國幫助伊拉克發展無線通訊》,介紹這方面的情況:

“無線通訊是中國公司和伊拉克一個頻繁合作的領域。而無線電通訊技術既可用於民用又可用於軍用領域。薩達姆政權用中國生產的電路板和光纖把靜態指揮、控制和通訊基地聯繫起來。聯合國的制裁條例限制伊拉克恢復遠端通訊系統。因此此類現代通訊設備也在受限制之列,因為它們既可民用又可軍用。伊拉克政權繞過了聯合國的限制,在聯合國的監督範圍之外用現金購買或非法獲取等手段獲得了這些物資和技術。

1999年到2002年期間,一家中國公司非法為伊拉克提供未經聯合國石油換食品專案部認定的傳輸設備和開關。報告指出,整個2000年期間,華為公司和另外兩家中國公司大規模地參與了巴格達市區和周圍的通訊工程工作,包括供應、安裝無線通訊開關、十萬條線路,並敷設光纖電纜。

2001年初,華為公司撤回一個價值3500萬美元的移動通訊合同,藉口是很難從一家美國公司獲得關鍵設備。該公司此前的兩年時間裏一直在和伊拉克談判,希望承攬巴格達的類比網路地面站,做出那個決定的理由是迫於美國政府的壓力。作為報復,伊拉克無線通訊辦公室終止了與華為公司的一切合同,並中斷了和那家美國公司的聯繫。但是,到了2002年,華為公司又利用印度的公司做中間繼續非法向伊拉克提供光纖傳輸設備,用於那裏的無線通訊專案。在伊拉克其他中國公司也不少,它們在那裏的活動總結如下:

•違反聯合國石油換食品規定,向伊拉克大肆出售設備的公司中有一家來自中國。這家公司向伊拉克出售光纖傳輸設備的要害部件。

•在自由伊拉克行動開始之前,還有一家中國公司同意向伊拉克提供交換設備,這是巴格達的一項大型交換專案中的一個部分。和另一家中國公司一起,該公司曾參與一項未受聯合國限制的工程的投標。2002年底,該公司曾投標伊拉克的一項交換系統工程。

•有報導稱,中國的一家公司通過中國的另外一家公司向伊拉克提供交換設備,這些設備被用於伊拉克受制裁的和不受制裁的工程項目。這家公司非法向約旦工程提供交換設備,約旦工程是巴格達的光纖網路專案,於2000年底完成。該公司有可能參與了向伊拉克提供功能超出聯合國限制的交換設備。”(第2卷,第108頁)

4、中國幫助伊拉克發展違禁武器:導彈

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包括遠端導彈、核武器、化學武器、生化武器等。由於薩達姆政權有在兩伊戰爭和鎮壓國內反對派中濫用化學武器、悍然入侵科威特、威脅其他鄰國等不良記錄,聯合國687號決議對伊拉克可擁有的武器有明確的界定。美國為首的聯軍雖然至今沒有發現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但是違禁武器還是有的。其中有不少是在中國的幫助下發展起來的。

“雖然中國在公開場合不止一次聲稱自己的立場是,伊拉克應該完全遵從聯合國安理會的決議,並和安理會及聯合國秘書長全面合作,但是中國的公司卻給伊拉克提供了有限但卻十分重要的物資,包括陀螺儀、加速計、石墨和遠端通訊設備。這些交易是通過由伊拉克軍事工業委員會建立的網路、幌子公司和情報部來進行的。沒有證據表明中國政府是向伊拉克出售違禁物資的同謀,很可能是那些剛剛私有化了的國有公司出於自願,設法繞過國家的出口限制和聯合國的官方監察而售出了這些違禁物資。在售出違禁物資的過程中,中國公司常常利用第三國或中間公司來把物資轉手到伊拉克。本質上講,中伊之間的采供關係在政治上是有問題的,經濟上是只求實利的,但最終卻為伊拉克提供了違禁物資,主要是遠端通訊設備和彈道導彈設備。這種關係使伊拉克得以改善自己已有的導彈能力。

來自多方面的消息清楚表明,伊拉克和中國公司交易的目的是為了獲取技術和設備,來克服由於缺乏技術人才和關鍵元件而造成的導彈在慣性制導方面的不足。伊拉克在製造陀螺儀和高精度的加速計方面能力有限,又無法買到高精度的機械設備。中國公司樂於為伊拉克政權提供這些項目。

•2000年秋天,伊拉克向中國北方工業公司求購200架適用於俄羅斯和中國製造的巡航導彈上的陀螺儀,以及具有導彈加工功能的車床。北方工業公司是中國的一個軍品供應商,多次受到美國制裁,2004年一年就受到兩次制裁。

•2000年,阿爾拉瓦公司和一家中國公司簽訂合同,由中國公司向前者提供跟慣性制導系統有關的測試設備,包括一架測試陀螺儀的單軸轉盤。

•2001年中,一位伊拉克情報部派駐到伊拉克駐中國大使館的軍人阿布達爾•瓦哈布,從一家尚不知名稱的中國公司訂購10到20架陀螺儀和10到20架加速計,總價值約18萬美元。這些陀螺儀和加速計準備用於薩姆德2型和法塔赫型導彈的導航和控制系統。”(第2卷,第108頁)

“伊拉克還試圖從中國公司購入具有潛在的彈道導彈價值的軍民兩用物資。伊拉克試圖購入的物資有推進燃料、石墨(一種用於導彈再入飛行器鼻錐的關鍵物資)、導向翼、引擎噴管喉部等……已發現的2001年以來的資料顯示,伊拉克急於從中國獲得跟石墨相關的產品,如石墨電極、石墨粉和根導彈相關的燃料:

•2001年8-9月間,納賈赫公司通過一家印度中間購買中國的導彈級別的石墨製品。

•2003年1月,馬爾巴布貿易總公司和拉米格公司從中國公司尋購化學物資,這些物資可用於火箭的液體推進劑。不過這些中國公司拒絕了伊方的要求,原因是中東國家可能將這些化學物資用於武器。”(第2卷,第110頁)

“從伊拉克的角度看,軍事工業委員會和情報部試圖從中國公司非法得到物資是很有問題的。軍事工業委員會和中國的供應商舉行了多次會議,也簽訂了一些合同,但大多數會議卻沒有簽訂任何合同。

軍事工業委員會一位可信度尚需調查的高級官員透露,中國公司用他們的軍用和兩用物資合同做杠杆,試圖得到伊拉克的折價石油。

•發現的資料顯示,伊拉克派了一個代表團赴中國,與中國軍火製造商北方工業公司重建夥伴關係。雖然伊方有高達3,067,951,841.47美元的欠款,中方依然同意把生意做下去,但特別說明不讓北京獲悉交易的內情。伊方保證通過伊拉克的幌子公司阿爾巴舍伊爾用原油和石油製品來償還款項。

•這種緊張的私下交易有時會利用第三國的第三個公司作為解決問題的方法。這一點在下述交易中很明顯——伊拉克方面試圖購進中國公司的陀螺儀,而軍事工業委員會下屬的公司不是直接找中國公司,而是去找白俄羅斯的供應商。”(第2卷,第110頁)

伊拉克導彈發展的另一個瓶頸是推進劑。薩達姆政權一直在通過各種手段試圖獲得先進推進技術,以改善導彈射程。根據《報告》中國的一些公司通過非法交易向伊拉克提供了固體推進劑必須的化工產品。《報告》列出了伊拉克在這方面的進口項目中,不少涉及到中國公司。如:

“——356噸高氯酸銨。其中6噸來自拉彥公司,由該公司從法國購得。其餘350噸從下列公司購得:印度NEC公司從未知管道購得、沙契亞公司通過一個未知管道從中國購得、馬格裏布公司從法國購得。

——2噸甲基氮丙啶氧化磷。印度NEC公司從中國購得。”(第3卷,第66頁)

中國公司不僅向伊拉克出售導彈硬體設備,還出售軟體。《報告》第二卷的附錄部分指出,伊拉克情報機關和原子能委員會曾經在2002年從中國進口導彈軟體:

“據報導,伊拉克從中國進口火箭制導軟體,產品標籤貼的卻是兒童玩具軟體。伊拉克情報局第16委員會和伊拉克原子能委員會進口了這些軟體。

從2002年直到2003年戰爭開始,伊拉克一直從中國進口偽裝成兒童電腦玩具的火箭制導軟體。2003年戰爭初期,該軟體被用來為伊拉克攻擊科威特的美軍的導彈導航。伊拉克用現鈔或石油購得這些軟體。”(第2卷,第288頁)

5、中國幫助伊拉克發展違禁武器:生化武器運載工具

生化武器最通常的運載工具是導彈,除此之外,遙控飛行器也是行之有效的運載工具。第一次海灣戰爭之後,薩達姆政權一直沒有放棄遙控飛行器的研製和開發工作,中共也為此提供了不少幫助。《報告》指出:

“1991年, MiG-21型遙控飛行器試驗失敗之後,伊拉克軍事研究與發展中心於1995年開始實施拜伊爾專案,試圖把捷克的L-29型教練機改進成遙控飛行器。根據1997年的一份報告,伊拉克軍事研究與發展中心的無人飛機指導委員會改稱為伊本•弗納斯中心,繼續對L-29型教練機進行研究開發。

第三次試飛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檢測錄影的最大範圍和控制信號。飛機在穆塔希姆東南成功飛行了60-70公里。之後,地面控制站失去了和它的圖像信號聯繫,飛機隨即墜毀。隨後,伊本•弗納斯中心試圖安裝中國的反艦巡航導彈使用的自動穩定系統,來改進該飛機的可控性能。由於設備過多,改進工作基本上沒有取得成功。”(第3卷,第44,45頁)

雖然由於種種原因,薩達姆政權的遙控無人飛行器最終沒有成功研製出來,中共助紂為虐的惡行並不能因此而免遭世人唾棄。

6、交易手段

中共治下的中國身為聯合國的常任理事國,在國際社會的眾目睽睽之下是如何和薩達姆獨裁政權勾勾搭搭,暗度陳倉呢?根據報告,我們可以看出兩種主要方式:

6.1 利用幌子公司和中間公司

隨著中國的經濟改革和開放,中共傳統的諜報方式發生了重大變化,以幌子公司為掩護進行情報和其他非法交易,已經成為一種常見手段。據FBI估計,中共僅在美國就開設了3000多家“幌子”公司,以它們為掩護,進行間諜活動。在與薩達姆政權的交易中,中共也經常採用幌子公司的方式,逃過國際社會的眼睛,與伊拉克的幌子公司私下交易。除了幌子公司外,兩個獨裁政權還充分利用中間公司進行交易,以取得掩人耳目的效果。報告說:

“同與別的供應商進行的交易一樣,伊拉克主要是在幌子公司和中間公司構成的網路的掩蓋下,從中國公司非法購得物資。在訂購過程中,土耳其、印度、約旦的中間公司被用來查詢報價,協助發送違禁物資。很有可能,各種各樣的貿易協約提供了一個合法貿易外衣,非法交易就在這合法交易的外衣下進行。

•和其他許多情況一樣,總部設在敘利亞的國際公司,被用來作為中國公司和伊拉克進行交易的中間。2001年10月,敘利亞技術人員被派往中國,代表伊拉克和中國有影響的防空公司進行接觸。此後,又在北京和大馬士革舉行了多次會議。還有一家屬於印度但總部設在阿聯酋的公司也被用來作為中間公司來同中國公司進行石墨和與彈道導彈有關的產品貿易。

•在利用經紀人和中間公司的同時,伊拉克情報部門還雇用中國人作間諜來獲取違禁物資,並與中國的一些單位建立聯繫。其中的一個例子是,伊拉克情報部門吸收許冠(音譯)教授為其收集鐳射跟蹤系統、鐳射制導系統的資訊,以及中伊兩國合作方面的資訊。據說,許冠是中國電子戰高級委員會的成員。伊拉克情報部也在伊駐中國大使館安插軍官用來處理中伊關係,推動貿易交往。”(第2卷,第109頁)

報告不止一次地疑惑為什麼中伊多次談判,而達成的交易並不多。我們有理由懷疑,中伊之間並非像《報告》推斷的那樣,沒有達成太多交易,而是交易談到一定程度之後,轉手給了第三方中間公司來做,這樣給雙方都留下了後路,以免被抓到把柄。

6.2 利用間諜

薩達姆政權方面在伊拉克駐中國大使館安插間諜,還收買中國科技人員作為技術間諜。《報告》為我們提供了下述資訊:

“根據伊拉克情報部一位中級官員提供的消息,情報部在俄羅斯、白俄羅斯、波蘭、保加利亞、南斯拉夫、中國和別的國家成功圈定了一些科學家,並通過他們來為伊拉克獲取新的軍事情報和與防禦有關的技術。伊拉克政府也招募外國科學家以自由顧問身份來伊拉克工作,伊方用美元支付他們薪水。據推測,一旦制裁結束,這些科學家,再加上他們的伊拉克同行,可以在兩年之內教會伊拉克人怎樣重建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系統。一位伊拉克前高級官員認為這是有可能的。” (第1卷,第59頁)

“一位名叫許國藩(音譯,另一處拼寫為Xu Guan,疑為同一人——譯者)的教授,是中國電子戰高級委員會的成員,與伊拉克軍事委員會磋商,希望把一架電荷耦合式攝像機和紅外導彈干擾系統出售給伊拉克。許是電光學專家,希望和伊拉克軍事工業委員會的專家簽訂諒解備忘錄,為他們提供電子戰設備。一家名叫CIEC (疑為中國國際展覽中心集團公司——譯者)的大型中國公司陪同許參加了和伊拉克軍事工業委員會的磋商。

伊拉克軍事工業委員會認為干擾器不符合伊拉克的要求,價格又高。許就把電荷耦合式攝像機借給他們試用。

消息來源稱,許於2001年5月17日成為伊拉克情報部的間諜。加入間諜組織的儀式上,許簽字宣誓忠心為伊拉克情報部工作,伊方一次性付給許7500美元作為加入組織的獎勵。以後,每月從伊方領取500美元作為報酬。伊拉克情報部用攝像機拍攝了許的入會儀式。伊拉克情報部指示許搜集關於鐳射跟蹤系統、鐳射制導系統和中國與伊朗兩國關係方面的資訊。”
(第2卷,第288頁)

7、三個相關問題

以上我們根據《報告》中的內容,對中共和薩達姆兩個獨裁政權的幕後交易作了簡單歸納分析。作為本文的結論部分,下面試析與該報告相關的三個問題。

7.1 中共和薩達姆關係簡析

如果按照政治血緣,中共和薩達姆政權應該有弑親之仇,伊拉克復興社會黨自上個世紀50年代進入伊拉克之後,就和當地的共產黨處於對立狀態。1968年復興社會黨成為執政黨,薩達姆對伊拉克共產黨進行了殘酷鎮壓,數千伊拉克共產黨人被屠殺,伊拉克共產黨從此進入地下活動,直到薩達姆政權被推翻,才公開露面,在巴格達設立黨部,發展黨員。中共在60年代和蘇共的論戰中,就曾經批評蘇共容忍薩達姆屠殺伊共。然而曾幾何時,中共竟然搖身一變成了這個血腥的獨裁者的同情和支持者。

1980年兩伊戰爭爆發,時值中國改革開放之初,經濟利益壓倒了道德理想,中國深山老林裏的兵工廠開足馬力生產武器彈藥,同時向交戰雙方出售軍火,為瀕於崩潰的軍工產業打了一劑強心針。1990年8月,伊拉克入侵科威特,隨後海灣戰爭爆發。中共雖然沒有看到什麼商機,但基本上站在西方文明社會一邊,譴責伊拉克的入侵行為,口頭上對以美國為主導的海灣戰爭表示支持。

90年代之後,聯合國開始了對薩達姆政權的長期經濟制裁,而此時的中國在江氏集團的統治之下也在掀起反美情緒。兩個獨裁政權終於看到了彼此在意識形態領域裏的相通之處,開始了頻繁交往。這是兩個獨裁政權的沆瀣一氣的政治原因。另一方面,鄧時代開始的經濟改革對於共產黨自身的衝擊日益嚴重,如果說毛時代的中共還有一點國際主義的口號渲染它的“道義”的話,鄧和後鄧時代的中共基本墮落為一個滿身銅臭的商黨。只要有利可圖,既可以無視國際準則,又可以不顧別國人民死活。這是兩個獨裁政權勾搭成奸的經濟原因。

7.2 中共的政府責任無可推卸

《報告》也許是出於外交考慮,也許是出於對中共本性的低估,多次為中共政府開脫責任,把違法聯合國決議的罪名加在有關企業身上。《報告》認為,中國的軍工企業私有化之後,政府無法很好控制企業,所以出現了企業私下和薩達姆政權的交易。

這種說法其實並不正確。中國軍工企業的改制根本沒有達到完全私有化的程度,軍方高層和政府對於軍工企業一直保持著嚴密控制。《報告》還說:

“雖然中國政府在1998年進行國防改革之後,鼓勵軍工公司參與商貿活動,但調查團沒有發現證據可以表明北京直接涉入與伊拉克的非法交易。

事實上,我們甚至猜測那些突然中止的合同與北京政府的直接干預有關。2000年12月,一個中國公司的代表團前往伊拉克參加談判,中止了在伊的貿易合同。這很有可能是因為北京方面問及他們在伊拉克的活動,才使他們有所收斂。”(第2卷,第109頁)

可以看出,《報告》的起草人依然認為北京政府的直接干預才使企業的非法活動有所收斂。但這種想法,很難解釋下列事實:

《中華人民共和國導彈及相關物項和技術出口管制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敏感物項和技術出口經營登記管理辦法》,雖然是在2002年8月和11月才頒佈了。但此前早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導彈及相關物項和技術出口經營登記(暫行)管理辦法》,一些敏感化學物資,如“三甲基氮丙啶磷化氧”一向都有嚴格的進出口規定。那麼,且不說聯合國的條例,那些違法了國家條例的企業,哪一個受到過北京政府的懲罰呢?媒體最早披露與薩達姆政權秘密交易的企業是位於深圳的華為公司,可是這個公司總裁任正非一直被譽為企業家的楷模,胡錦濤作為副主席時于1994年視察過該公司,作為總書記時于2003年4月再次視察該公司。這個嚴重違反了國家法律的公司,從頭至尾何時受到過懲處?所以,北京政府即時有過告誡有關公司遵守法紀的記錄,也是半真半假,給國際社會做做樣子。我們切不可被這樣的假像迷惑,中共的政府責任是不可推卸的。

7.3《報告》的準確性問題

該《報告》由各路專家組成的伊拉克調查團歷時一年多時間完成,調查團有很長時間是在伊拉克工作的。查閱了伊拉克前政權留下的有關檔案記錄,訪問了前政權的有關官員。《報告》提供的資訊是比較可靠的。從《報告》裏的一個細節,我們可以看清這個問題。《報告》的幌子公司列表中提到一個叫SIAM Premium Products 的中國公司,但是無論是查閱中國的商業黃頁,或是用搜索引擎查找,竟然都找不到這個公司的任何資料。按照常規,一個具有外貿進出口權的公司,不可能在互聯網上不留任何痕跡,由此推斷,《報告》指其為幌子公司是有根據的。

該《報告》提及的有違聯合國決議、與薩達姆政權私下交易的國家不只中國一個。俄羅斯、法國等竭力反戰的國家都有其私利背景。一些支持自由伊拉克行動國家,如南韓、印度等,戰前也都有和薩達姆政權私下交易的記錄。所以,《報告》不存在對中國存有偏見的問題。

雖然《報告》有無可置疑的真實性,但是由於該報告的目的並不是針對薩達姆政權與中共的交易,因此,我們還不能認為報告中列出的就是兩個獨裁政權間的全部非法勾當。隨著薩達姆政權彈指間土崩瓦解,相信有許多黑色檔案從此永遠墮入了歷史的塵埃。

作者為《觀察》評論員

──轉載自《觀察》網站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楊莉藜:五十五年,中國病得不輕
《國際先驅論壇報》社論:諂媚中國
韋拓:從下滑到坍塌 國足告別世界盃之路
林一山:被歷史選中的上一代香港人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