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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行政院:以促參方有建外島海淡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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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嘉慧台北29日電)台灣行政院長游錫堃今天主持財經會報,聽取「民間參與離島地區海水淡化廠推動策略」報告後表示,為解決離島用水問題,新十大建設「離島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以促參方式,採保價保量原則,預定在金門、馬祖各建日產二千噸海淡廠,澎湖一萬噸海淡廠,以穩定外島供水。

經濟部指出,金馬及澎湖因氣候乾旱,平均年雨量僅一千公厘,不到台灣的一半,水資源利用甚為困難,目前缺水僅能以船運送水,但成本非常高,每噸水由高雄船運至澎湖約一百六十元;台中運至金門約每噸七百元;基隆運到馬祖每噸四百元。解決離島用水問題,必須興建海淡廠為主要供水來源。

金門地區第一期二千噸海淡廠預計九十三年度產水,現於原址擴建二千噸機組,以提高全區供水可靠度。馬祖南竿地區現有一千噸海淡廠一座,為提高全區供水可靠度,預計再增建一座二千噸海水淡化廠。澎湖地區預計於馬公興建一萬噸海淡廠,對當地生活品質的提升及促進地區發展有所助益。

游揆聽取經濟部簡報後,肯定經濟部鼓勵民間參與新建或擴建離島海水淡化廠策略,指示以促參方式,採保價保量原則進行,並允許業者得經營附屬相關事業,以降低營運成本。

游揆指出,水價應採保價收購,與目前水價差距,金馬地區由中央政府補助,並以納入離島建設基金項下支應為原則;至於澎湖地區因涉及台灣省自來水公司經營策略,請經濟部再協調。

他說,為節省產水成本,廠址優先以公有地為優先考量,如無公有地可供使用時,再徵收民地興建。現有離島海淡廠建設及營運可維持現狀。鼓勵民間參與新建或擴建部份,由經濟部水利署負責推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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