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學年:土地私有化是解決農村問題的唯一出路

遊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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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2日訊】沒有屬於自己的土地的農民,猶如沒有股票所有權的「股東」一樣滑稽和可笑。這樣的「農民」能夠叫做農民嗎?他最多只能被稱為僱農!而最大的僱主只有一個,那就是國家。國家拿走的太多了,僱農就沒有了種地的積極性,按理就要退租,退租了你就可以不交地租。可是,我們目前的這種離奇僱傭關係中,最大離奇之處在於:即使你覺得租種國家的土地再不划算,你也得上交相應的租金(稅賦)。中國的僱農毫無選擇權。種地變得無利可圖,就只有出門打工變賣廉價勞力掙錢來彌補虧空、上繳地租。這就是目前中國農村的實質和普遍現狀。土地與農民本來是不可分離的,但我們硬是將二者分離了50多年!這「千古絕唱」還將繼續到何時?

我們知道,在現有「家庭聯產承包制」制度框架下,農民僅能對土地實施承包權、經營權(使用權),土地流動性弱、尚不能對土地進行自由交易(比如抵押、入股、租賃等)。因此,總體而言,農民對土地的產權是殘缺、不明晰的。而由此帶來的直接後果是:

(一)不利於改善分佈於農民中異質人力資本的配置效率,從而不利於農民間的分工與專業化、不利於形成農業生產的規模經濟。我國糧食收購國家保護價已高於世界糧食市場的平均水準。這意味著現有制度框架下農業生產的低效率。我國農業前景仍頗為令人堪憂。
(二)在市場化的大背景下,部分農民基於對自身領悟市場資訊劣勢及農業生產風險收益不對稱的認識,背井離鄉到城市裡尋求生存機會與發展空間。這客觀上推動了城鄉間的分工與專業化、深化了市場。然而在社會整體意義上,他們卻是不幸的一群:一方面做出了貢獻,另一方面卻不得不成為城市地方政府所謂「調控」的對象,淪為「盲流」,而且還必須承擔現有土地制度的運行成本──對責任田「義務」貨幣化的各種名目支付。兩面夾擊,農民的確正在淪為「邊緣」的一群,最為重要的是,這在客觀上壓抑了農民的內在的「創新」衝動。
(三)此外,由於基本土地制度束縛作用所引致的城鄉二元分割,事實上已經造成農民與市民面臨選擇集的非對稱,非對稱即意味著不公平。我們知道,在西方傳統的語境裡,公平通常分為三類,即:起點的公平、過程的公平、結果的公平。在這個意義上,農民與市民尚沒有達到「起點的公平」。其實,起點的公平往往比後兩者更為重要:起點尚不公平,何談過程、結果之公平?

基於上述分析,我認為現有土地制度已在事實上造成如下幾個問題:(一)生產問題──農業生產的低效率;(二)增長問題──壓抑農民的內在創新衝動;(三)公平問題──農民與市民面臨選擇集的非對稱;(四)自由問題──土地對農民的束縛作用(或農民對土地的依附性)。更進一步地說,現有土地制度框架下農民對土地產權的不完整屬性,是問題產生的根源。因此,我認為有必要改變這種狀況,允許農民擁有土地的完全產權。

鄧小平同志說貧窮不是社會主義,一大二公帶來貧窮,因此它不是社會主義;「集體森林」也帶來貧窮,因此也不是社會主義。倡導土地私有化就不能怕爭鳴,不能怕批評。土地私有化化的理論探索屬於憲法保護的言論自由的範疇,應無學術風險。厲以寧等先生鼓吹產權改革和股份制,其本質乃是鼓吹國有企業私有化,最終還是獲得高層的認可和支持。探索土地私有化也理應如此。

中國歷來的社會變革都離不開農村和農民的直接參與。如果鄉村先行一步,對傳統體制的衝擊和對新世紀的貢獻同樣巨大。改革初期的家庭聯產承包制度產生的作用,極大帶動了全社會經濟的繁榮,大家都不應當忘記。

因此,儘快地進入農民土地私有化改革程式,必將對中華民族的強大起到奠基的歷史作用。三農不會再是包袱。9億農民的逐步整體富裕是一個巨大的內需市場,是任何高科技市場所不能取代的。鄉村活了,包括城市在內的全國經濟的大發展就水到渠成了。但願這不是一個成人童話,而是一個即將到來的美景。

--轉載自《民主論壇》網站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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