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建明:自由市場保新聞自由

廖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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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7日訊】我甚少聽電臺,更從不聽鄭經翰及黃毓民的節目。這兩位「名嘴」封咪,對我個人來說並無損失。

但作爲傳媒行業的一分子,我很難沒有些少兔死狐悲的感覺,尤其是《蘋果日報》就是「一報一刊兩嘴」之說的一報。

最佳的回應方法,就是繼續我們一向做的事情。舊的講法是:九七前可以寫的,九七後繼續寫。新的版本是:「名嘴」封咪前可以寫的,「名嘴」封咪後照寫如儀。

壓力,一向存在,非始自今天。大家都耳熟能詳了,記者不准北上採訪、沒有某些廣告……都快九年了,不止沒有給封殺掉,更加爲老闆賺大錢。

這不是因爲記者份外勇敢(當然肯定不能無勇氣),也不是老闆特別英明神武(當然肯定不能無堅持),而是幸虧還有自由市場(雖然已給有形之手大力摧殘)。

記者還有採訪自由、作家還有評論自由、員工還有擇業自由、公司還有營運自由、夥伴還有合作自由、報販還有買賣自由、讀者還有選擇自由。這些環節,缺一不可。這些也是資本主義自由市場的基本元素,一句話,就是政府少干預。

自由市場最奇妙的地方,就是大家按遊戲規則爲自己爭取最多利益時,社會的公衆利益自然就會出現,自私自利也可以造福社會。

記者爲名(例如爆獨家新聞)爲利(例如獎金花紅),自動會搏殺。老闆爲賺錢,自會提供空間讓下屬發揮(發現編采獨立可以牟利,誰會跟荷包作對?)。商人爲推銷産品,必然在銷量高的報章落廣告。報販爲做生意,那份好銷自會「加紙」。讀者爲求每天六元花得值,自會有所選擇(標準可以是公信力,也可以是敢講真話,更可以是夠八卦)。大家各爲其主(自私),結果造就新聞自由的空間。

沒有市場,記者徒具勇氣沒有用。沒有市場,老闆一路堅持只是白癡。沒有市場,商戶不會浪費廣告費。沒有市場,報販不會擺放你的報刊。沒有市場,甚麽都沒有。

除了祝願兩位「名嘴」早日開咪之外,大家每天收聽哪個節目、購買哪些報刊,才是身體力行保障言論自由的方法。反過來說,不聽一些節目,不買一些報刊,也是同樣道理。

《基本法》保障不了新聞自由,自由市場才可以。「市場大曬」。

(5/17/2004)

──轉自《新世紀》(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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