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水良:談廢除「專政」——也談修憲

徐水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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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日訊】中共制定的中國憲法,不倫不類,滑稽可笑,像個小丑。中共也不尊重憲法,想用時用用,不想用時丟在一邊,憲法形同廢紙。因此,筆者不認爲修憲有多大實質意義。但是,有時借修憲討論,也可以澄清一些理論問題。例如,批判和否定階級專政、階級國家的理論,也就一舉端掉了共產黨,台獨,和反對愛國,甘當漢奸的小丑們共同的理論基礎。

日前,聽曹思源先生說,現在世界上的憲法,只有中國和北朝鮮,規定實行專政。中國與最臭的北朝鮮統治者站到了一起。

在當代世界民主大潮衝擊下,中國的憲法,一方面標榜民主,另一方面又規定實行專政(即專制);一方面不得不接受當代“主權在民”的民主理論,接受國家政權屬於全體人民的全民政權、全民國家觀點,規定中國國家權力屬於全體人民,另一方面,又規定實行階級專政、即“人民民主專政”,也即“無產階級專政”,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制定憲法的,不知是不是飯桶一群?

主張民主,就是否定專政。因此,筆者曾經長期批判中共的專政理論。在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兩次入獄寫的文章中,例如1981年獄中寫的三萬字闡明觀點、並上書胡耀邦等的文章《批判四個堅持》中,就是著重批判“堅持無產階級專政”,同時蒹及批判其他三個“堅持”。

這裏,我再次從以下幾個方面簡單談談廢除專政的問題:

1、從馬克思主義的觀點,中共堅持專政也是荒謬的

即使從馬克思主義的觀點,共産主義社會,包括低級階段社會主義和高級階段的共産主義社會,是非階級社會,在非階級社會實行階級專政,完全是荒謬的自相矛盾的邏輯。把共産主義社會的組成部分社會主義社會,說成不是共産主義社會,而是過渡時期,也只有毛澤東這樣滿腦袋漿糊的人,以及腦袋中比毛澤東漿糊更多的人,才鬧得出來,在其他國家的,尤其是老牌共產黨中是沒有的。

2、從專政的概念上分析

理論上滿腦袋漿糊的毛澤東,往往習慣於把許多許多概念和理論攪成一鍋粥,一鍋漿糊。例如社會主義,共産主義,民主,專制,集中,分散,國體,政體,教育,鎮壓,言論自由,聽取不同意見等等等等,不同的東西混在一起,同一的東西則說成不同的東西。

專政這個概念,在英語,德語,俄語等等印歐語中,在馬克思和列寧那裏,都是明明白白的,就是專制、獨裁的意思。列寧甚至把專政說成是不依據任何法律,不受任何法律約束的赤裸裸的暴力。在漢語中,專政這個概念,本來也是明明白白的,也就是專制獨裁的意思。無論在中國歷史上的應用,還是普通語言中,都是這樣。可是,中國受了毛澤東影響的人們,卻把專政和專制這兩個同義詞說成不同的意思。民主和專制本來是完全相反完全對立的東西,可是他們卻非要混在一起,甚至混爲一談,杜撰“人民民主專政”的概念。這個“民主專政”也即“民主專制”,究竟是什麽怪物,連他們自己也搞不清楚。

3、從基本理論國家學說分析

從基本理論即國家學說分析,國家本質上具有全地域全居民性質,國家政權也是爲了全地域全居民而設立。少數人霸佔國家政權的情況,只是對國家本質及設立國家政權目的的背叛和異化。當代民主理論主張主權在民,國家政權屬於全體人民。可是專政論者反對當代民主理論,把國家政權甚至國家本身,都說成階級政權,階級國家,甚至把這種異化提升爲國家的本質,反對國家本質上的全民性。

4、鎮壓是國家職能,不是國家形式,不屬專政範疇

毛澤東由於滿腦袋漿糊,又把專政即專制與鎮壓混爲一談,說專政就是鎮壓,從而把國家與國家職能混爲一談,把事物和事物功能混爲一談。中國人受毛澤東影響很深,也常常把專政等同於鎮壓,甚至主張廢除專制的曹思源先生,也認爲專政就是鎮壓。事實上,鎮壓是國家政權的職能即功能之一。無論是民主國家,還是專制國家,鎮壓都是它們的必要職能之一。民主國家廢除專政即專制,卻仍然不可能廢除鎮壓職能。只不過對於民主國家,鎮壓只是輔助功能,而對於專制國家,鎮壓卻是主要功能之一。民主和專制,是國家政權的組織、構成和運作形式,而鎮壓卻不是國家的形式,而是它的功能之一,也就是它的運作內容之一。

它不是運作形式,更不是構成形式。一般民主國家的組織、構成形式,都是民主形式;它的運作形式,對於立法機構,一般也是民主形式,即多數決定,但行政機構的運作形式,爲了保證效率,一般不採用民主形式,而是從上到下的命令形式。行政機構的民主民意保證,一是採用民主形式組織産生來保證,二是採用民主監督來保證。共產黨在該採用民主的地方,搞專制;在不該使用民主形式的地方,卻採用表面上的民主形式委員會制,結果效率低下,甚至無人負責。國家政權的職能,如鎮壓,如教育,都是國家的功能,是國家的行動內容,不屬於民主或專政的範圍。

設立國家政權的目的,也即國家政權的基本職能,就是協調、管理社會,保障全體居民的生活秩序和利益,這本質上是一種服務功能。爲了保證實行這種基本職能,進一步設立了從屬於基本職能的附屬職能,包括資訊傳遞和宣傳職能,教育職能,對騷亂和其他反社會的、或侵犯他人的行爲實行鎮壓的鎮壓職能,對外武裝保衛國家的職能,指揮交通、消防、救災、人口等社會管理的各種服務職能,財政稅收等國家財政(經濟)職能,協調社會經濟和金融的一般經濟管理職能,協調文化事務,教育事務,醫療事務、體育事務等等文化,教育,醫療服務和管理職能,等等。

正是由於民主國家的國家,及國家政權的全民性質,和國家職能的服務性質,當代的民主理論,往往把人民稱爲國家“主人”,把國家公職人員稱爲“公僕”,而不是像滿清那樣,把君主稱爲主子,屬下滿人(一般不包括漢人)自稱奴才。

國家以軍隊,員警等國家暴力爲後盾的鎮壓和保衛職能,只是爲了實現基本職能和其他職能的保證手段,它本身不是目的,它保護的其他職能,才是目的。所有這些職能,都只是國家的運作內容,而不是形式,不屬民主和專制。把教育說成民主,把鎮壓說成專制,是把根本不同的事物混淆起來。

──轉自《北京之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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