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孟謙:我的乞討日記(1-3)

吳孟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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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4日訊】2004年5月1日05:20時,鬧鐘響起,我起床洗刷完畢,帶了19元錢和一個瓷盆,往杭州市區趕去。

買了一份都市快報0。5元,轉了兩次公交車,總共6元,打了一次的士12元,06:50時,我到達杭州市延安路銀泰百貨門口,此時,我口袋裏還剩下0。5元錢,且未吃早飯。

此時,街上人流尚少,銀泰百貨門口聚著一群中年男女在跳舞。我在銀泰百貨大門對面的公交車站臺上席地而座,面前放著我的有點髒的瓷盆,現在我就是乞丐了。

對面跳舞的人越來越多,隨著優美的音樂翩翩起舞,優雅的舞姿引得衆多路人紛紛駐足圍觀。來來去去的路人,在我跟前走過,但是從來沒有人來”關注”我。而我的始終眼神遊離於對面優雅的舞姿以及路上行色匆匆的美女,偶爾會擡起頭來,用我自己都無法形容的眼神掠過匆匆經過我跟前的路人,此時,我才有乞丐的感覺。

期間,在我隔壁的簡易報亭(注:兩條小矮凳,一塊50公分見方的木板搭就的報亭)主人,一位30開外的婦女問我”你這是在要錢嗎?”我回答”恩!我早飯沒吃呢。”婦女說”你這樣怎麽能要到錢呢?”我也不知道怎麽樣才能要到錢,默不作聲了。她的手伸向口袋,摸索了幾下,結果還是沒有給我錢。

我在銀泰門口整整呆坐了兩個小時,一無所獲,除了看到美女的時候養養眼,我是沮喪至極。我不禁問起自己,到底我想做什麽?如果我是想做真正的乞丐,如此狀態的我根本無法進入乞丐的”境界”,如果我是想抗議”限乞令”的施行,那麽我應該把我的抗議列印成文字,跟我的髒瓷盆放在一起作爲乞討的理由。而事實是,我根本不敢把我的文字壓在髒瓷盆下面,因爲我害怕,我懷著恐懼,這樣的感受來自於我自己曾經的體驗,有心人是可以理解的。既然如此,我的乞討行爲只能歸結於一種行爲藝術了。而事實上,我是希望有關方面來關心我的,同時更加希望有關方面根據法定程式對我進行處理。

09:20時,我實在受不了”在衆目睽睽之下被廣大人民群衆如此冷落”。因爲之前有網友告訴我,其他也有網友在5月1日準備在武林廣場行乞。我拾起髒瓷盆往武林廣場走,同時給認識的一位元打了個電話,證實確有此事,而且他正往武林廣場趕。

我到了武林廣場,擺開我的髒瓷盆席地坐在中國電信辦公大樓對面的公交車站旁。我才剛剛坐下,意想不到的情況發生了。

我的乞討日記(二)

其實,當時我還來不及找美女養眼,卻來了一尊兇神惡煞的菩薩–一位175cm高度以上的浙江保安–我只記得了他胸牌上”浙江保安”的字樣。(以下紀錄憑記憶,只能保持大意)他惡狠狠地質問我:”你在這裏幹什麽”

我默不作聲。

保安:”你在這幹什麽?是不是要錢啊!”

我還是默不作聲。

保安:”你知不知道,這裏是不能要錢的,這裏是不允許乞討的,你馬上起來走。”

我擡起頭來”這裏爲什麽不能乞討的啊?”

保安:”不行就是不行,政府有規定的啊!你馬上走,把你的盆子收起來,到別的地方去”

我沒有理他。他惡狠狠地生氣了”你還不走啊!”同時伸出他的左手,一把拽住我的胳膊,右手拾起我的瓷盆。”快走!”他想把我拽走。我憤怒了。”幹什麽!幹什麽!你憑什麽抓我!你放開!”許多群衆圍了過來,保安馬上放了我,把瓷盆往我身上塞,惡狠狠地叫我快走。

一位五十來歲的阿姨掏出5元錢,放在我的瓷盆裏,說”給,你拿著”我見狀,實在過意不去,抓起錢要還給她。她邊走邊說,”你拿著,拿著”然後上了公交車。我只好作罷。

我拿著瓷盆,自言自語”我在這裏走來走去總可以吧!”保安惡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就走開了。

此時,我才真正有了乞丐的感覺。我在保安眼裏是毫無做人尊嚴的,他可以隨意地喝怵我,抓我,甚至威脅我(後面還有)。雖然我明明知道,保安根本沒有執法權,但是當他拿著所謂的某某規定,要強制我離開武林廣場的時候,我心底還是感覺到了害怕。這是因爲,我無法預測,當我與之發生激烈衝突的時候,我面對的究竟是一個保安呢?還是一項法律法規?甚至是一種制度?或者是一種文化?我不知道我的行乞行爲將導致什麽樣的後果?這個無法預測的後果只有真實發生了,我才會知道。至於其他的乞丐,我想他們肯定只有乖乖聽話的份,不敢有任何反抗和非議。

我在武林廣場兜了一圈,沒見到其他的乞丐,而後又回到了中國電信辦公大樓前面。我第二次席地而坐,兇神惡煞的保安也不知從哪里鑽出來的,我還沒反應過來,他已經把我拽起來了,惡狠狠地叫”怎麽又來了,快走,到別的地方去,否則我抓你去派出所。”我的手臂一陣陣地痛,我站穩了,猛烈地甩,”你幹什麽,你想幹什麽,派出所就派出所啊!你憑什麽抓我!放開!”

行人又圍了過來,保安馬上就鬆手了,說”幹什麽啊!我對你幹什麽了!你馬上走,不要在這裏乞討!否則,我叫警察來抓你!”人群越聚越多。

我默不作聲,我怕警察真地來,事情鬧大(當時我的確是害怕),所以就走開了。

過後,我到了杭州百貨大樓大門口,目睹了一位行乞網友被有關人員干涉的情景,因爲有關人員素質較搞,行乞網友與有關人員雖然也發生了小小的衝突,但是卻沒有任何肢體交流。

有關人員離開了,行乞者繼續坐在那裏。我,也在他旁邊十米開外席地而坐,擺好我的瓷盆。

我的乞討日記(三)

我在杭州百貨大樓延安路大門靠武林廣場側約二十米處,平安坐了近一個小時後,終於迎來了一次”大規模圍剿”。

突然之間五六位頭頂大蓋帽,身穿制服的人(下文簡稱大蓋帽)向我聚攏過來。他們或者是城管人員、或者是協警、或者是正式警察,我沒有仔細記住。以下對話根據記憶整理,非現場實錄。

大蓋帽圍成一圈,把我夾在中間。其中有位年紀稍大的首先說話,”這裏是不允許乞討的,你知不知道,你看看在這周圍有沒有乞討的人。快起來,到我們車上,帶你到救助站去。”

“這裏爲什麽不允許乞討啊?”見如此陣勢,我心裏一陣緊張,擡頭怯怯地詢問。

“不許就是不許,市政府有規定的。你馬上起來,到我們車上,我們帶你走。”大蓋帽乙有點不耐煩。

“是嗎?如果有這樣的法律法規,我願意依法接受處罰。那你們把那個法律法規給我看看,好嗎?”

“我們沒帶,你趕快起來走吧,要不你自己上我們車,我們把你送到救助站。否則,可以把你抓起來的,可以拘留你的。你把身份證給我們看看。”

“我沒帶身份證啊。那我不想去救助站,行不行呢?我願意依法接受處罰,你們把那個法律法規給我看看。”

“不行,不去救助站你也不能在這乞討,必須馬上離開這裏。要不這樣吧,去,你去車上把東西拿過來給他看看。”一位頭目摸樣的大蓋帽對另外一個說。

一會兒,大蓋帽拿著一個木版夾子過來了,上面有幾張紙。他手持夾子給我看。我一看,竟然是某天的錢江晚報,上面有關於禁止乞討的新聞與評論。”你識不識字啊?”年紀大的大蓋帽好象故意損我。  

“哦!我認識幾個字的,這好象是現場兩個字吧。”我指著報紙上的”現場”兩字,”我還讀過大學的呢。”  

“你幾歲了啊?”
“我29。

“兩個大蓋帽轉過頭在嘀咕著什麽,我隱約聽到好象是”對,可能是的”我指著報紙複印件,說:”這是報紙啊!是新聞,不是法律法規啊!”

“報紙上不是寫著嗎?!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杭州市某些地段禁止乞討,這裏就是其中之一。所以,你必須馬上離開這裏。”

“我要看的那個法律法規,這個新聞沒用的,管不了的。”

“你是哪個學校畢業的?”其中一個大蓋帽突然問我。

“我是哪個學校畢業的跟這有關係嗎?我有義務要回答你嗎?”大蓋帽見唬不了我,就拿掉了那張錢江晚報複印件,下面是一份頂頭是”杭州市公安局文件”字樣的紅頭文件複印件。他拿下來,遞給我,不經意間,我瞥了那個木版夾子一眼,那夾子的最後一張竟然好象是我的文章《我的乞討日》複印件。那個”杭州市公安局文件”題目我竟然忘記了,內容就是關於限制乞討的。我邊看邊提出問題,大蓋帽很不耐煩,喝怵我”快看,快看,沒看完,你說什麽說!”

我就粗略地看了一下那個文件,我發現文件裏並沒有對乞丐有什麽強制性措施,只是當行乞人員有違法行爲的時候,才可以對之採取強制性措施。當時因爲現場緊張氣氛,我沒有考慮周全,結果對文件內容沒有記清楚,沒有索要一份文件。現在想來,真是遺憾。而且,我發現關於”禁乞”事件疑竇叢叢。

“你看清楚沒有!”一個大蓋帽指著某條拘留、罰款的規定說”如果你不聽勸告,不離開這裏,要拘留你的啊!快,馬上把東西收起來,跟我們走。”
“看完了。我不想去救助站,那這樣吧,我把瓷盆收起來,我這樣坐在這裏,可以嗎?”我把瓷盆放到了身後,雙手平攤,做乞討狀。

“不行,你這樣也是乞討。不行,你必須離開這裏。”

“爲什麽?!這裏是中國的土地,我是中國公民,我爲什麽不能在這裏坐。我不偷不搶,我喜歡這樣伸著手坐著,你可以不給我錢,可以不理睬我。我怎麽就不能在這裏坐了?!” 

“那我警告你,我們這是第一次告訴你,這裏不能乞討,對你告知了。等我們第二次再看到你還在這裏,那我們就要不客氣了啊!”

我默不做聲。他們開車揚長而去。

吳孟謙 2004年5月2日
聯繫電話13336119664

--轉自《新世紀》(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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