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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聞當證言 日治時期台籍日本兵遭中國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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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台籍日本軍伕姜延壽,遭中國廣州軍事法庭審判處死,其判決書保存至今,判決內容粗糙,姜延壽陳情無效,死前向同袍高呼「台灣人要幸福!」台灣文獻館認為姜延壽能想到「台灣人的幸福」,可見其台灣意識之強烈。

國史館台灣文獻館為了蒐集太平洋戰爭終戰六十年的史料,一一探訪在太平洋戰爭結束後,遭盟軍判刑的台籍日本兵家屬,日前訪問遭中國政府審判並處死的姜延壽之長子姜義政,意外地發現審判粗糙的審判書。

姜延壽是新竹縣芎林鄉人,廿七歲時以三個兒子的父親身分,赴海南島擔任日本「海軍巡查補」,戰後卻被中國政府逮捕,關進廣東第一監獄,在民國三十六年5月份遭廣州行轅審判戰犯軍事法庭,以他殺了海南島文昌縣三名鄉民,拆去兩間鄉民的房子,以及向其中一個被殺者的妻子勒索三千元等「事實」,以殺人、財物強要和財產破壞等罪名,判處三個死刑、兩個無期徒刑,於當年8月行刑。

姜延壽曾用中文寫答辯書和陳情書,澄清自己沒有殺人、勒索及強拆民宅,可是未被接受,且法庭幫他找的公設辯護人,甚至還要求法庭將他以「漢奸」論處,並未為他辯護。臨死前,他託同袍寫下遺書及遺詩,後來交由同袍寄回台灣,這段無人知曉的史實才能夠揭開。

姜延壽在陳情書中,曾不解的問「台灣回歸祖國土,當道尚不能體恤百姓,還看成俎上肉,只憑一片空言作證據實令人不明!」而在行刑前他高喊「台灣人要幸福!」台灣意識十分強烈。

台灣文獻館館長劉峰松表示,日治時期的台籍日本兵,是一群沒有國家保護的軍人,命運才會如此多舛,而中國政府的審判,只憑自白書和檢察官的說法,也未訊問姜延壽所要求出庭的證人,這樣粗糙的手法,實在讓人不敢想像。

台灣文獻館請律師陳建良分析姜延壽的審判書,發現審判內容疏漏的地方非常多,光是論處他的「戰爭罪犯審判條例」屬「事後法」,違反罪刑法定原則的「禁止溯及既往」;此外,審判過程中,不曾傳訊任何證人、拒絕姜延壽要求傳喚自己的長官作證,且以嚴刑逼供所寫的自白書當證據,均不符程序。

陳建良也說,判決理由也是疏漏百出,該法庭只憑被殺死者的妻子所言,就認定是姜延壽所為,事實上這名鄉民死亡時,妻子根本不在場,一切只憑猜測和傳聞,手法之粗糙,令人不可思議。

而且軍事法庭指派的辯護人,要求以「漢奸」論處姜延壽,也讓陳建良律師不以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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